出后门,往右拐,再走几百步,就是我常去的百战百胜卤味斋。相传几百年前,这里有个屠户将没人买的猪蹄,用一百多种香料草药制成卤味,沿街赠与前去打仗的将士。将士们吃了猪蹄后那是所向披靡,有如神助。从此,屠户后人世代相传这个沿街赠送的习惯,奇怪的是每次吃了猪蹄的将士都会凯旋归来。不知是哪朝哪代的皇帝知道了这件事,倍感欣喜,特赐“百战百胜”牌匾,令后世万人敬仰。
我们坐在二楼雅间,从窗户能看到热闹街道。小二很自觉端上这里最有名的秘制猪蹄,还送了解腻的杏子甜酿。
“今儿个的事,还劳烦夫人不要告知任何人。”席北城双眸低垂,难得的恭敬。
“知道啦,这么让你难堪的事,我怎会到处去说。”我甚是同情的拍拍他握紧的手。“但是我还是好奇,她是怎么甩了你的?”
“哪有?”他抽回手,防备的看着我。“我们只是师兄妹,什么事情都没有。”
我吧唧吧唧啃着猪蹄,蔑视的摇摇头。“行了行了,不说就不说,懒得听。”
“夫人当真不会告诉别人?”
我点点头,拿出自认为最真诚的眼神回。他有些忐忑不安,四周张望,喝了口李子甜酿娓娓道来。
席北城原本家境小康,父亲做点小本买卖,一家人衣食无忧自在安康,这也是能将他送的资本。
馨樱的父亲是举人出身,门下学生无数,却最中意他席北城,后欲将独生女托付于他。
说到这里,他无奈摇头,眸中酸涩。“我跟馨樱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虽说她过惯了被先生和众师兄弟捧在手心的日子,性格难免骄纵些,但性子却率真可爱娇俏灵透。所以,在先生朦朦胧胧提出想我俩订下婚约时,我不觉意外,可馨樱却慌了神。”
“难道她早有了中意的人?”世间事情多半如此,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最是恼人。
“其实我早该注意到的,馨樱说瞧腻了我们这些只会读书作诗的呆子,那些上阵杀敌的勇士才算真正男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频繁同隔壁轿夫家的儿子幽 会。最后暗度陈仓珠胎暗结,被先生赶出家门,断了关系。”席北城沉浸在往日回忆中,两眼发直看着前方。
我将啃干净的猪蹄骨扔在他面前,将他拉回人间。“那她如今怎会闹成这个模样?”
“许是他相公对她不好。”他苦笑,拿过我手中骨头,规规矩矩摆到空盘中。
“对她不好才想起你来?还真是够了,把你当备胎吗?”我忿忿不平,白眼甩上了天。
“她也是苦的,被先生赶出家门时浑身上下连一两银子都没有,最值钱的就属那只银镯子,是师娘留给她的嫁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