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种感觉很能冲击李漠的视角和感角器官,但李漠毕竟已不是前世此时的那个李漠了,因此很快压下了心中那丝美妙的感觉,目光直接放向了皓腕上的手表,动作暧昧,但却不显一丝的轻浮。
李漠这一看后,才知道,自己的手表整整快了半个小时,他还记得昨天晚上,对着电视对过时间呢!怎么一个晚上表就快了半个小时呢?
看来十几块的手表,还真是靠不住啊!
李漠想到这儿后,苦笑着摇了摇头,并放开了简单的手腕。
不过,李漠却注意到,此时简单和单柔都停住了脚步,很是吃惊,甚至有点愤怒的看着他,甚至此时校门口的好多学生,也都是用同样的目光看着他。
这令李漠很是不解,也很是迷惑,于是朝众人做了个很无奈的表情,竟然拎着挎包,无视别人的目光,大步的朝学校走去了。
单柔和简单望着李漠离去的背影,表情有点愕然。
“这个臭‘乡巴佬’,竟然…竟然占小单你的便宜?气死我了,一会非打死这个臭‘马巴佬’不可!哼!”单柔愤怒的挥动着拳头,似乎真要把李漠给揍个猪头一般。
简单用右手,轻轻的抚摸着被李漠刚才所拿着的地方,内心并没有如脸上表现出的那么愤怒。
刚才当李漠拿住她的左手腕时,她的整个心脏都为之一颤,感觉有一丝很微妙的感觉,贯穿着她的整个身心。
那种感觉,就仿佛在那个被歹徒劫持的早上,那个少年替换自己时,手碰到自己手腕处一模一样。
还有在那个车祸的下午,在自己仿佛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梦中,有一个温暖却令人非常安心的手臂,把她从噩梦中拉了回来。
睁开眼后,她笑了。
少年的眼神仍是那么的温柔、那么是坚强、那么的令人不可抗拒。
她知道,她被这个眼神给俘虏了,封锁了十六年的心,第一次向一个陌生但却感觉非常熟悉的少年敞开了。
那种感觉令她颤栗,令她迷离。
可是,少年很快离她而去了。
她不知道他的姓名,更不知道她的身份。
但她知道,他们还会相遇。
因此,她跟父亲回老家后,选择留在了老家读书。
因为,她有一种感觉,她和他,会在这个小县城相遇。
近半年后,在酒吧里,她,果然见到了他。
可是他却不认识了她,而且身边还出现了一个光艳四射的女孩。
她感觉到嘴中发苦,心中发酸,有点痛。
昨天,他再次出现在了她的面前,而且还和她做了同班同学。
她兴奋,她激动。
可是,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
好!我会让你重新认识到我,记住我,并深深的烙在你的心中。
这时的简单,望着李漠远去的背影,她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那笑容,令初秋的太阳,都黯然失色。
当单柔看到简单这个笑容时,心里不由大喊道:“坏了!坏了!难道小单喜欢上这个臭乡巴佬了?我的个天啦!难道癞蛤蟆真的能吃到天鹅肉?”
这天,早晨校园门口的这一幕,迅速的被人们所放大,一节课后,几乎整个一中的高中部,都知道了这件事,而且李漠的名字,也很快的被人所熟知了。
也很快的,李漠昨天刚一入校,就把高一年级的打尽的消息,更是如病毒般,蔓延了整个一中的校园。
然后跟今天早上校门口的那一幕一印证,更是多了几份可信度。
于是,整个一中的男生们愤怒了,女生们惊讶了。
难道这个叫李漠的,有着非常深厚的背景和殷实的家底?不然高一年级的“四朵金花”,怎么会都对他青睐有加呢?
难道一直被一中誉为,不被任何男生所攻破堡垒的女神简单,也动了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