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科幻未来>完美人生>第七十四章 成也戏,毁也戏
面临着整个社会舆论的威压而不怕的这份胆子,就实在是有够难得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倒是真的希望李射声同学长大了能更像他的妈妈,像她那样敢打敢拼、敢想敢干,同时还才华横溢,而不要像自己这样,做事情谨慎小心,不管做什么,都要瞻前顾后的三思后行——尽管明知道自己手里攥着一对至尊牌,却仍要小心地计算出牌的时机,虽然最后可能会赢得更大,但人生就显得不那么快意潇洒啊!

嗯,当然,再想想,谁让自己要用手里这有限的牌,去组合出一套王炸,试图去实现另外那个时空和当下这个时空的那么多牛逼人物都没有做到的事情呢?谁让那个目标即便是对于满脑子外挂的自己来说,都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呢!

所以……没法快意潇洒就没法快意潇洒吧!

希望自己用二十年的努力,可以为李射声同学他们这一代人,创造一个更好地大环境,和一个更高的起点,那么,也就算不上遗憾了。

…………

“哎,想什么呢你!”

李谦愕然抬头,失笑,“没想什么,胡思乱想罢了。你的镜头拍完了?”

“嗯。”

周静宜“噗”的一口把口香糖吐到一块纸巾上,然后把纸巾一团,瞄准了路边的垃圾桶扔过去——准确入洞。

这一套动作由她做出来,行云流水一般的熟练。

“听说这剧本是你们公司的编剧帮明导最后完成的?”

李谦点点头,看着她。

她掏出烟盒来,自己磕出一根叼上,把烟递过来,道:“我现在觉得抽烟不错,但口香糖真是吃得我腻歪死了——明导说她跟编剧讨论过,这个细节不能删!”

李谦笑笑,犹豫了一下,伸手抽出一根烟来。

他已经有两年多到三年没碰过卷烟了。

就着她手里的打火机点上,深吸一口,有点微呛,但又有一种烟草燃烧产生的熟悉的灼热的气息。

周静宜在他旁边的小马扎上坐下,敲敲手里的烟盒,道:“剧组好不容易买到的,据说是八十年代比较流行的,人家都已经停产了,明导发动了好大的关系,找人家定制了一箱,都便宜我了。”

说话间,她熟练地吐出一个眼圈,又笑着补上一句,“据说在八几年,这个烟卖两毛钱一盒。现在,绝版。”

李谦笑笑,好奇地看着她,问:“你以前也抽烟?”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道:“抽过,十六七岁那时候,但觉得不好抽,就不再抽了,没意思。不过这一次,我看剧本,觉得这个人真有意思,觉得她就是要抽烟,抽烟对她来说,简直是一种享受——用明导的话来说,在飘飞的烟雾中,有着片刻的现实剥离,是她最轻松、最可以放飞梦想的时候。”

说到这里,她晃了晃手里的烟,笑道:“我试着抽了几次,觉得真的耶,真的是好有感觉,然后就抽开了。”

李谦抿抿嘴,缓缓点头。

好吧,又一个例子,活生生的例子。

有人因为拍肌肉男角色,从此爱上了健身,有人拍功夫片,拍完了镜头前的花架子,居然爱上了功夫,回去就真的拜师学艺了,有人为了拍一个镜头,练习做菜几个月,整天颠勺,到后来戏拍完了,他居然真的练了一手好厨艺。

但是,也有人在拍完戏之后有了烟瘾,或成了酒鬼。

更有甚者,有人跌落到角色里无法走出,最终要么近乎精神分裂,要么近乎崩溃,完全靠毒品度日,最终还是不免自杀。

成也戏,毁也戏。

…………

夜,八点半。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是一家到处都充满了浓郁的乡村结合部风格的台球厅。

吊顶荧光灯管的灯光是惨白的,刺眼。

现场没有任何的补光。

李谦刚刚开始留起来的头发,又被理发师剪成了板寸。

呃,准确来说,是那个年代比较流行的寸头,或者叫寸平头。

身上是一件略显破旧的皮夹克。

破了洞的牛仔裤,大头皮鞋,磨砂皮的,很旧。

李谦嘴里叼着烟。

烟气袅袅,在荧光灯下看上去,满满的都是颓废感。

他俯身,眼睛眯起来,出杆。

啪的一声,10号球准确入洞。

他收回球杆,脑袋微侧,抽一口烟,左手从嘴里取下烟屁股,短短的一截掐在手里,嘴一张,长长的一口烟喷出来。

目光茫然而无焦距,神态满满的都是生死不知。

监视器后头,明晓敬瞪大了眼睛,嘴唇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微微咬住。

在《红高粱》的片场,带着儿子去呆了十几天的明晓敬,是见识过李谦的演技的,虽然在她见到的场景里,大都不是需要李谦演技爆发的场景,但身为当下国内最好的演员之一,她早就练出一双火眼金睛了,所以,对于李谦那貌似普通的发挥背后,所蕴藏的全部表演潜能,她是有着相当程度的期待的。

此前唯一担心的一点就是,到目前为止,如果把《三国演义》里的孙策忽略不计的话,李谦出场的几部客串,和他在《红高粱》片场里的表现,还从来没有过当下这种不一样的“人物生态”。

这不是《剑仙》里的剑侠,不是《葱花的爱情》里的爱国学生,更不是《红高粱》里的粗犷汉子,这是一个在时代里沉沦、迷茫、却又活得理所当然的人。

忧郁、迷茫、沉默。

那种被年代所抛弃而无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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