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青梅涩恋>第四十五章 姑娘,你手劲儿太大了

“她说最后一天上班,要给领导留个好印象!”林妈妈当然不信林夕夏这种说法了。

...

林夕夏当然是不了解母上大人和林教授的谈话的,心里一心想着,中午就可以见到季明宇了,心情自然是万分激动的。

最后一天上班了,其实也不算上班啦,就是等老板来支付工资而已。

“谢谢老板!”手上捏着这一暑假的血汗钱,林夕夏心里笑开了花儿,面上却是不显的,恭敬的道谢。

“夕夏啊,以后回来了,常来啊!”秦爱蔷慈爱的看着身前站在的女孩儿,越看越顺眼儿。

“好,秦姨”,甜甜一笑,接着说道,“下次回来,一定抽时间来看您!”这个老板娘,她还是很喜欢的,对人温柔,工资也算优厚了。

林夕夏乖巧的样子,逗乐了秦爱蔷,看她的眼神儿,越发慈爱了。像是在审视——儿媳妇儿!

这事儿还得从林夕夏来这里找工作说起,那天在这里接待应聘者的人是秦爱蔷的儿子,林夕夏顺利的留下工作以后,和这位小老板一来二去就熟捻了起来。

聊天中意外的发现,两人竟是同一所学校的,不过陆风比林夕夏要高一届,学长辈儿的。

更意外的是,两人还是同一个专业的。季明宇想要穿军装,她想离她近些,以后可以呆在军区医院了。

不过,今天陆风不在,没法跟他告别了,倒也不是遗憾,后面可以见的机会还很多呢、

如果林夕夏知道,后来会发生那么多毁灭性的事件,她宁愿时光倒流,她绝对不会来这里打工,认识那些人。

拿过工资,和老板娘道过别以后,林夕夏瞅着时间还早,先去了趟商场。

“老板,我要这个!”林夕夏手指指着柜台里的那把瑞士军刀,开口唤着老板。还记得那次他那兴奋的样子,一直清晰的印在脑海里,这次算是给他惊喜吧。

林夕夏当然知道某季的小心思了,明明就心里不爽,却又要装做一副大气的样子,实际上,这只狐狸就是个小气鬼!这点儿,她可是深有体会的。

今天是某季的十八岁生日,晚上家里还有晚宴,不过他只想和心上那人在一起,虽然那丫头没心没肺的,一点儿自觉性都没有,但是自己还是爱惨了她。

这就叫有病?

对,这是一种病,心病,无药可医的病!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左看右看,认真的端详,确认没什么问题,可以示人,或者说外型上能让林夕夏给他加分了以后,季明宇转身儿出门。

这边儿商场,经过一番协商,林夕夏终于以一个比较同意的价钱拿下了那把匕首。

“小丫头,我这刀卖给你可是贱卖了啊!”店主大叔一边儿帮拿起匕首包装,一边儿对着林夕夏诉苦。

“哎哟,物尽其用嘛,大叔!”林夕夏一脸谄媚,接着挺直腰杆儿说道,语气极其理直气壮,“反正您放这里很久了,都浪费了!”

确实是很久了啊,上次跟他一起来这里,真的是很久前了!

不知道他为什么没要,林夕夏一直以为他是囊中羞涩,不舍得买这么贵的“玩具”。

季明宇未曾对林夕夏说过他的家庭情况,他只说父亲是军人,母亲做生意。并非他怕林夕夏图他什么,反而他是怕林夕夏知道他这么复杂的家庭背景会不坚定,他不怀疑她的爱,但他也同样了解林夕夏。

她是个简单的人,渴望的幸福很简单。

林夕夏打了一个暑假的工,三分之二的工资都拿来帮季明宇买礼物了,虽然有点儿肉疼,但他觉得值得。

“谢谢大叔啦!”俏皮的朝大叔眨了下眼睛,转身往外跑着。现在的林夕夏,都忘记最初羞涩的自己了。

爱情的力量,真是奇特!

踏着步子走出去的林夕夏,当然不会知道身后的大叔,正在看着她跑着的样子琢磨着,这个女孩儿买了男生才会喜欢的东西,还蹦跶的这么欢,这明显就是去见心上人的样子啊!

因为是暑假,也不是高峰期,这个时候的公车并不拥挤,三三两两的分布着几个人。

林夕夏上车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着,公车到站时,透过车窗,远远地就看见他们常坐的那张桌子旁熟悉的背影,一瞬间心里变得暖暖的。

等到车子停稳,林夕夏以最迅速的脚步,踩着步子跑过去。心心念念的人,就在不远处,心里都是期待感。

“嗨!”慢慢地,轻轻地,悄悄地,走到那人身后,“啪”的猛拍一声!

“嗯?”被拍的人,莫名其妙的望着身旁站着的人。

“啊!”林夕夏羞红了脸,低下头,赶忙道歉,真是囧到姥姥家了,“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还不是故意的?难道是有意的?拍的那么大劲儿,他都赶到胳膊麻了好吗?

林夕夏很久没看到自家男人,心里自然是想念加激动,一时没控制好力道,下手有点不知轻重,谁知道还打错了人。

这会儿,林夕夏只想她能变成地鼠,要不穿山甲也可以,她真的需要一个地洞来钻!

“姑娘,那你手劲儿也太大了吧!”季临风开口就是损人的话,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看起来冷冷的。

“不好意思啊!”林夕夏没有勇气抬起头,实在是太尴尬了。左手撵着右手,随在身前交错着,以此来缓解紧张。

季临风饶有兴趣的用眼神儿打量着林夕夏,面上却没有任何表情。

“我......我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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