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早,浑身酸痛的明珠还在睡梦之中,就被宇文初给推醒了,她又累又乏头还痛,忍不住要发脾气:“不想起,不想起。”
宇文初连哄带拉地要她起床:“乖,听话,今天你必须照常出门应酬,不然闲话很快就要起来了。”
明珠大恨,瘫在床上不肯动:“谁说我不肯照常出门应酬了?我很累啊,让我睡够了我自然会去的。”
“不行。”宇文初一点余地都没有。
“为什么不行?”明珠也来了脾气,虽则是齐王妃设宴回请她,须得去早一点表示敬重,但也用不着去得这么早吧?
“因为我要送你过去,然后我还要赶到宫里她从被窝里刨出来,交给素梅等人:“拿块冷水帕子来盖在她脸上,她立刻就清醒了。”
“好无情的人啊。”明珠抱怨着,噘着嘴起了身,边穿戴边找茬:“太早了,孩子们还没醒呢,总不能让他们醒过来见不到我吧?”
“偶尔一天见不到会怎样?那么多人伺候着,会冷着还是会饿着?我和你说啊,再不许你那样惯着壮壮了。”宇文初眉眼不动,示意她:“过来帮我穿戴!你越来越懒惰了,基本不管我了,你就是这样为人妻的?”
王妃哪里是越来越懒惰了?分明一直都很懒惰好吧?别人家的妻子都是要早起伺候丈夫穿戴完毕,再陪吃早饭,再恭送丈夫出门的,唯有这一位,从成亲到现在,规规矩矩爬起来帮着穿戴、陪吃早饭、恭送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基本都是窝在床上睡到自然醒,然后逗猫惹狗,随心所欲。
殿下之前不觉得王妃懒惰,现在突然觉得了,无非就是不满王妃成天盯着孩子而已。这叫俗称的吃醋和争宠。
素梅和素菊含着笑,暗暗腹诽着,上前帮着递衣服佩饰给明珠,明珠只当什么都没听见,长一声短一声的打着呵欠,低声抱怨:“我就不该听你的,喝那么多酒,今天做客一定没精神。”
宇文初垂眸看下去,看到她敞开的衣领里深深浅浅的红痕,心里微微一动,又暖又甜又骄傲的,若不是侍女在场,他必得问她,真的只是因为喝多了酒才没精神的么?想了想,十分严肃地道:“我看你昨夜也没怎么喝醉,挺清醒的。”
这话听上去平淡无奇,严肃得不能再严肃,素梅和素菊都没听出什么来,明珠这个做贼的却心虚地明白了。于是借着系腰带之时公报私仇地使劲勒了他一下,宇文初也不动弹,垂着眼睛望着她笑。
明珠一点脾气都没了,老老实实认命地帮他穿戴好,趁着摆弄早饭的功夫,也迅速把自己打扮起来,二人你侬我侬地吃好了早饭,肩并肩地出了府门上了马车,一路谈笑风生,简直好得不能再好。
到了齐王府外,早有人上前来迎,以为只是明珠一人而已,谁知却看到了坐在车里的宇文初,不由吓了一跳,忙不迭地行礼下去:“给摄政王请安。”
宇文初淡淡地抬手:“不必多礼。”再看向明珠,“少喝点酒,玩开心点,晚上我会来接你。”
明珠自然知道他是特意来给她撑腰壮声势的,若不是他太忙碌等不及,她一点都不怀疑,他一定会挑在客人最多的时候大张旗鼓地送她来。
明珠心情很好地下了车,一路往里走去,遇到几个早来的宗室女眷,旁敲侧击地问她:“是摄政王送你来的啊?小夫妻真恩爱。”
明珠很不好意思地道:“他顺路。”原本很是酸软无力的两条腿神奇地恢复了力量,走得精神抖擞。
顺路啊?谁不知道齐王府在东边,皇宫在西边?还真的很顺路那。几个宗室女眷对视一眼,心里都很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要么就是摄政王太大度,要么就是摄政王妃的确是被冤枉了。后者的可能性是最大的,毕竟摄政王自当政以来,已经用行动证明了他不是个好欺压揉捏的,因此,有些闲话是真的一个字都不能再提了。
齐王妃和世子夫人都是能干人,早就把宴会布置得舒服又好玩,客人陆陆续续来齐,大家就都隐隐知道了乌孙郡主腿断了的事。向着明珠、认为乌孙郡主只因自己不好过就无中生有攀诬人清白的,觉着乌孙郡主真是活该;也有平时不怎么看得惯明珠的,看向她的眼神里就多了几分惧意,还说她变得温和低调了呢,结果这种无法无天的事还是一如既往的干得欢实。
安小故照旧是座上嘉宾,轻声说给明珠听:“那几个长舌妇都闭嘴了,今天真清净。”
明珠无所谓,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看歌舞,她做了就不怕人说,想惹事儿的只管上来。
一旁的华阳王妃托着腮盯着她看,看了一会儿,突地将她领子一拉,暧昧一笑:“六嫂这是被虫子咬了吧?看这红包大的。”
“是啊,这虫子怪厉害的。”明珠大为窘迫,深怪宇文初太过粗鲁了点,平时也没见他这么凶残的,昨天夜里偏来就喜欢玩这一套,这回可好,衣领都挡不住了。
“好大一只虫吧?”华阳王妃掩口笑道:“六嫂好福气,六哥真是个体贴人儿。”
对于女子来说,最恶毒的流言和攻击莫过于关系贞洁,做丈夫的若是再有所怀疑或是冷淡一下,那简直就是致命的伤害。宇文初不会不知明珠今天要来赴宴,却仍然做得这样肆无忌惮的,相当于间接地告诉这些人,他仍然很爱重明珠,仍然把她当成宝,根本不在乎这些流言。
明珠红了脸,将领子紧了又紧,有些讪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