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身在何方,闵如堃都不能忘记故乡酒,这一点,他们一样。
闻到冰裂酒,便想起了女儿红,王遮山苦涩吞下口中寡淡无味的白水,冷叹一声。想起女儿红,别说是水,便是其他美酒,也一样没有滋味。对于他来说,女儿红,才是世上最美的滋味。
露毓斜了眼他那微微皱起的眉头,又瞥了眼他紧紧攥着水囊的手,终于开口笑道:“怎么,想女儿红了。”
王遮山双目一闪,缓缓转过脸去瞧她,眼中一丝波澜。他笑了,露毓能看透他每一丝情怀。
他一笑,露毓便跟着笑了。她知道,故乡酒,永远是故乡酒,所以人死了,才要埋在故土,与酿制故乡美酒的水休戚与共。
酒过三巡,闵如堃终于放松几分,手下几人,方敢笑语几句。洞外雨声遮了一切,却没能遮掩那大汉含糊不清的笑语。
“东海那小子到底在哪!这不是为难咱们么!”那大汉摔了空酒囊,咕哝道。
“你知道个屁!”旁边一个瘦子正大嚼干肉,不屑对那大汉道:“这是咱闵爷自立门户的好机会,以后再也不受那臭娘们的气了!”
“哈哈!说的也是!”那大汉闻此,思量了片刻,大笑起来。
“她不待见咱闵爷,就得栽在咱闵爷手上!”那瘦子放下干肉,露出一口凌乱的黄牙,大笑起来,火光映亮他嶙峋诡异的面孔,令人作呕。
两人身侧,还有一个随从,却是格外安静,他并不参与二人酒语,只兀自嚼着自己的干粮,偶尔小酌一口美酒,却是格外克制。身侧二人,却在酒精催化下,早已渐渐失控,不觉间大笑高过了雨声。
闵如堃渐渐沉下去的脸,终于染上铁青颜色,冷冷斜睨那二人。
“你确定那小子有用?”大汉继续道,喷着酒气。
“可不是么!”瘦子笑得踌躇满志,打着嗝道:“你没听说么,那琼烟岛,至今都没住人,就是留给那小子的!”
“够了!”至此,闵如堃终于勃然大怒,“啪”一巴掌,直抽得那大汉眼冒金星,酒倒是瞬间醒了。
“闵爷!”那大汉清醒几分,终于在闵如堃寒气阵阵的目光中感到了恐惧,立刻惊恐万分,“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道:“小的该死,小的……糊涂了。”
“闵爷!小的该死!”那瘦子也清醒了过来,立刻自掴瘦颊,磕头如捣蒜。
“你们确实该死!灌二两狗尿就没了分寸!满口胡沁!”闵如堃怒目圆睁,恨不能拔刀的手,已经抓住了刀柄。
那大汉与瘦子见状,简直吓得魂飞魄散,立刻磕头求饶。第三个随从,却依然静静嚼着他的干粮,不闻周遭,格外镇定。
闵如堃这一侧,好戏跌宕起伏,正对面的王遮山,却是岿然不动,捏着水囊的手,动也未动。实际上,他的心却正七上八下,“呯呯”直跳。从闵如堃那两个糊涂粗鲁的下人口中,他听到了心惊肉跳的消息。
那二人口中所指之人,分明就是鞠公子。
不觉间,王遮山已经屏住呼吸,动也不动,是因为浑身僵硬,他所有的注意力,正在那二人身上。
闵如堃出关去找的,竟然是鞠公子。无论他是谁的走狗,替谁去找鞠公子,都不是妙事。
王遮山想到这里,早已浑身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