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我的传奇帝国>第1099章:闺蜜

尤大壮的眼泪突然劈里啪啦的掉了下来,他蒙着被子呜呜的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爹呀爹呀的喊着,从来没见皱过眉头的硬气小伙子,突然哭得这么伤心,整得人都心里头发酸,没着没落的。

萧归也红了眼圈,吸了一下鼻子说:“大壮他爹是我二大爷,那是个给人砍了八刀都能笑出来的汉子,可惜走得太早了,跟大壮说完那话当晚,他就死了。肺癌晚期,没钱治,自己硬挺死的,就怕给大壮知道回家照顾他!”

尤大壮说着说着就泪流满面,哽咽着说:“我二大爷一辈子不能说是个好人,好事做过,坏事也没少做,但谁都知道他是个敢作敢当不欺负老实人,是个见识过大世面的人。”

“我爹的命就是我二大爷救的,那八刀就是替我爹挡下来的,等将来我们混出个人样儿回去,一定给我二大爷整一个人民公园那么大的坟地,种上松树刺梅,立上大石头墓碑,烧一火车皮的万贯金钱往生神咒和金钱大宝,还有十火车皮的支使人和牛马轿车彩电,二大爷最喜欢的水灵娘们,也要烧上几火车皮,样子就按照那些大明星来弄。”

唐毅冯城和尤大壮三个人都笑完了,幸亏肚里的肠子结实,要不然都给笑得拧断了,萧归这厮,真他娘的是个人才啊。

哭过,笑过,疯过,闹过,流血过,流汗过,这才是真正轻狂不羁的青春年少!

那一晚,唐毅和三个室友几乎整整一夜没有睡,虽然以后再也想不起来那一晚究竟都说过些什么,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就是从那个夜晚开始,四人的关系突飞猛进,成了真正的哥们儿。

哥们儿,不是一个泛泛之词,更不是一个称呼那么简单!

唐毅成了二楼包厢的新领班。当领班就是好,不用上十二个甚至十四五个小时的班,只要上八个小时的班就能休息,这一点在大厅卡包当领班的冯城和他没法比。

唐毅用了一周的时间把他和同事们的新关系磨合好之后,就不再加班,按时上下班,剩下的空闲时间他都用来去三江大学,他办了一张学生证和借阅证,可以去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书看,也能去阶梯教室随便听课。

说起这办证的事情,那故事就长了,简单说来就是有个客人喝闷酒没有酒友,唐毅跟着喝了一通,于是就认识了这个三江大学的老教授,正好那个教授可以办证,两个证就这么轻松到手。

说来也巧,这位老教授姓萧,和萧蔓一个姓,遗憾的是他长得可不像萧蔓,萧蔓也幸亏长得不像他,否则也遗憾了。

唐毅深知自己的文凭不够用,就很努力的学习,上课的时间太少,他基本上自学的时间多些,遇到不懂的,就课后问教授或者他名义上的那些机电系的同学。

唐毅不喜欢去工厂上班还学机电系的东西,这纯粹是一种习惯,也是他考虑到这个专业相对来说更熟悉,更容易拿到文凭,万一将来没饭吃了,还能靠这个养家糊口。

唐毅对机电类的东西其实非常感兴趣,只是不愿意过那种工厂里熬时间的生活,没有新鲜感,因此他的进步很快,就连本身是机电系主任的萧教授都说他是个人才,拿本科文凭不难,如果他能够沉下心来,考研都不是问题,将来可以从事学术研究,做他的助手。

唐毅对那些没兴趣,他知道自己不是做学问的料儿。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他这点比较到位。

“喂,唐毅,今天去我家喝两口啊。”萧老头笑嘻嘻的把刚走出图书馆夹着书的唐毅拦住,猥琐的样子很像个人面兽心的老流氓。

唐毅摇头说:“不行啊,萧老师,我现在要回去上班,我就靠这个糊口呢。”实际上他是不敢和这个老头喝酒了,喝了三次,除了第一次他上班没事儿,后两次都给老头灌得酩酊大醉,幸亏他有九阳气在身,能够化解酒气,要不然都给喝立正了。

“真不爷们,行了,下一次别找借口了啊。下次去我家,我把外甥女介绍给你,我外甥女长得可漂亮了,她叫。臭小子,跑什么跑,你还以为我骗你是咋滴?”

萧振业望着唐毅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转身背着手哼哼着小曲,往阶梯教室走去,他一会儿有堂课要上。

唐毅骑着花了五十块钱在修车老头那里买来的二手自行车,车子还很新,原来的主人肯定是个女孩子,而这辆车肯定是被偷来的,否则也不会这么便宜就卖掉。

唐毅的自行车刚驶出校园,就有一个正在校门口冷饮店买冰激凌的女孩儿嚷嚷道:“小蔓,小蔓,你看,那好像是我的自行车。”

萧蔓转头看了一下,惊讶的说:“天啊,好像真的就是,不会就是他偷了你的自行车吧,还这么明目张胆的进出校园,实在是太大胆了。沫沫,我们去追吧。”

“算了,这小子把车子都蹬得跟哪吒的风火轮一样,上哪儿追去啊。再说了,给臭男人骑过的自行车,我是不会再骑的,你也只知道,我骑车子的时候一定要小屁屁和车座亲密接触才行,要不然找不到那种很爽很爽的感觉!”

长得很清纯的女孩儿,结果说出来的话这么彪悍,旁边几个盯着她和萧蔓看半天的男生噗的一声,都把汽水从鼻子里喷了出来。

在他们咳嗽的功夫,萧蔓红着脸赶紧拉着坏笑的萧沫沫逃之夭夭,一边走一边埋怨:“你啊,下次能不能别干这么离谱的事情,说那种话你也不嫌丢人,亏你还是个大姑娘呢,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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