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傲坐在办公桌后,看着下属查来的最新消息,在裴筱离开的这些日子,他没有一个晚上是睡好的。其实,在很早之前,他就知道裴筱去哪儿了,但是他没有将她抓回来,还是为了让她可以好好的放松一下心情。

看着照片里的裴筱,肚子已经隆起,她的神情很是宁静柔和,和任何一个妈妈都没有说什么两样。

终于,她还是接受了孩子。

沈傲微微勾唇。

其实在知道裴筱执意要打掉肚子里的孩子的时候,他的心真的很疼,也想过,就此作罢。但是他真的难以放手。

其实裴筱决定打掉孩子的那一天,他就在那个医院,而裴筱前面的那个女孩,也是他安排的人,他就是要赌一把,裴筱到底会不会恨他恨到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能接受,如果那一天,躺倒手术台上她也还没有放弃打掉孩子,他就会第一时间将她带回来。

但是他的筱筱没有让他失望,她是那样的善良,怎么会舍得杀死自己的孩子?

她放弃了打掉孩子的念头,那就是说,她会接受这个孩子。他知道她的心里很乱,需要时间去静一静,所以他才一直都没有出现。

这时候办公室的门被人敲响,沈傲方才从沉思之中回过神来,“请进。”

向前望去,才发现是沈娇来了,沈傲一愣,问道,“娇娇,你怎么过来了?”

“哥,我只是过来看看你,顺便,转告一下妈的的话。”沈娇笑得无所谓。

“什么话?”沈傲微微敛神,有些不悦的问道。

“我们的妈说,什么时候才让她的宝贝孙子回来。”沈娇淡淡的的说道。真的是搞不懂沈傲是怎么想的,裴筱走了,把她抓回来就是,怎么有那么大的闲情逸致让她在外面,然后又大费周章的让人关注着她,通过别人得知她的动向。

“你让她不要操心,我自己的老婆和儿子,我自己知道该怎么办。”沈傲真的很烦自己的母亲,他的事情他自有分寸,总是来钳制他的思想。

“哥,你让嫂嫂一个人沦落在外,你真的就那么的放心吗?”沈傲虽然知道裴筱的去向,但是却没有告诉任何人,当然,任何人也是看不出他的想法的。

“娇娇,这不用你多管闲事,我没有记错,你今天还要去拍戏吧。”沈傲淡淡的说道。

“哥,我只是关心你而已。”

“谢谢,但是我真的不需要,你好好的做好自己要做的事情就好了。”沈傲很是不耐。

见此,沈娇也不再多说什么,转身就离开了。

他是怎么样得到裴筱的去路的,说起来还得感谢苏杭的老婆。也不得不说,女人的嫉妒心和猜疑心真的很重,苏杭的老婆怕苏杭会带着裴筱离开,再也不回来了,也恨他的筱筱霸占着苏杭的心,也怕他会因此对付苏杭,所以将她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他。

只要有了一条线索,顺藤摸瓜,真的不难知道裴筱的去向。

说起来,他的筱筱真的很不让人省心,他从来都不知道,这个小东西的魅力会如此之高,竟然能够让苏杭爱上她,并且不求回报的帮助她。

她已经离开他三个多月了,是时候该回来了。

安婆婆没事的时候,就会陪着裴筱四处去走走,犹豫怀孕后期害喜的症状没有了,裴筱吃什么也不会觉得恶心,所以安婆婆去卖鲫鱼、猪蹄这些营养比较丰富的东西给裴筱炖着吃。补着补着,裴筱的身体也没有这么差了,人也胖了一些,脸色也红润了不少。

“林小姐,明天是赶集的日子,你要不要一起去赶集?”看着裴筱的精神好了不少,安婆婆建议的说道。

赶集?

裴筱愣了愣,随即点头答应了。

第二天,天刚刚亮,天边泛着蟹壳青的颜色,裴筱一大早的就起来了,收拾好东西走出房间的时候,就看到桌子上已经摆好了早饭。

安婆婆见裴筱走出来。连忙说道,“林小姐,你醒了。”

因为怀孕的缘故,裴筱十分的嗜睡,所以早上起来的都比较晚,今天早起,也是因为和安婆婆约好了要一起去赶集。

“嗯。”裴筱轻轻的点了一下头。

“林小姐,那就吃早饭吧,吃了早饭,我们一起去赶集。”安婆婆说着又问,“林小姐有没有赶过集?”

城里人不像乡里人,只有赶集的时候,才会卖到很多的东西。

“没有。”裴筱虽然家里穷,但是她也是在哎城里面长大的,确实没有赶过集。虽然说清水湾也很落后,但是也不像这个地方,买东西也有规定的时间。

“哦,那今天林小姐就去看看,虽然乡下比不得城里,但是赶集的时候还是很热闹的。”安婆婆笑着说道。

这个赶集的小镇并不大,大概有两百多户人家。

由于裴筱身怀有孕的缘故,她和安婆婆走得很慢,平时只走半个多小时的路程,硬是走了一个多小时。

安婆婆买了些食材,走到一家小型超市门口,安婆婆说买一包鸡精,出来的时候就见裴筱站在门口,表情有些呆滞,安婆婆喊了两声‘林小姐’,见裴筱没有反应,傻傻的愣在原地,目光一直注视着前方。

安婆婆顺着裴筱的目光看过去,就见对面的街道上,停着一辆耀眼的小轿车,乡里人很多都不认识名车,但是也有几个认识的,看着沈傲的保时捷突兀的停在这乡间小户里。最主要的,还是轿车上的那个男人,很是英俊,但是却给人一种很是冷漠的的感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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