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包大人听说有人来找茬,兴致勃勃地升堂问案。
原告是锦绣楼的下人,被告是一名叫小红的姑娘。
案情说来很简单。
小红原是穷乡僻壤普普通通的农家女,因为庄稼连年歉收,家里一贫如洗养不活弟弟,身为女孩的小红被狠心的爹娘卖给锦绣楼的人牙子。说来也怪,小红家里几代没出过一个平头正脸的,偏偏小红容貌生的极好,小小年纪就有倾城之色,人牙子得了小红犹如捡了金元宝,一边唾弃小红的父母不识货让自己捡了大便宜,一边把小红带回锦绣楼向钱老板邀功……
钱老板看了小红果然很满意:这丫头容貌秀美,细心培养一番肯定能赚大钱!
就这样,年仅八岁的小红被钱老板带回家悉心培赋唱歌跳舞样样拿得出手。学艺的这些年,小红一直在钱老板身边做丫鬟,钱老板常年对小红洗脑,告诉她锦绣楼有多少青年才俊,让满脑子才子佳人的小红满心向往——励志做汴京第一花魁!嫁给文武双全的状元郎!
随着小红一年年长大,模样越长越好看,钱老板渐渐起了别的心思。对于家财万贯的钱老板来说,锦绣楼里赚钱的姑娘很多,不缺小红这一颗摇钱树,自己细心□□的解语花怎能便宜给别人?
钱老板想纳小红做第十七房姨太太,可从小被才子佳人故事洗脑的小红,根本看不上肥头大耳的钱老板。小红今年才十六岁,钱老板已经五十多了,这年龄差距足够做她的爷爷!
心高气傲的小红不愿意嫁给钱老板,借着自己做丫鬟的便利,偷偷找到自己的卖身契撕毁吃掉。小红偷了一些银两首饰,又换上老妈妈的粗布衣服,买通了后院的门房偷偷溜走,没想到没跑出胡同就被钱老板的打手们发现了!小红玩了命的疯跑,不知怎么跑到大街上遇到展昭白玉堂……
小红虽然读过书,毕竟只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她以为自己吞了卖身契就自由了,哪知道卖身契在衙门里还有备案啊。小红跟锦绣楼的老妈妈学过八年艺,拿出本领哭得带雨梨花,跪在大堂上磕头求包大人为她做主,她不想沦落风尘,不想嫁给比自己大三十岁多的老头子。
最近没什么案子,开封府很久没升过堂了,不仅围在衙门口看热闹的百姓特别多。连公孙和展昭也来凑热闹,公孙先生坐在包拯左下手抄录,展昭站在包拯右下手看热闹。因为百姓争论的声音太吵了,包大人连敲几次惊堂木才压下去。
有的人说小红可怜,小小年纪命途多踹,被狠心的爹娘买到见不得人的地方,那个锦绣楼的钱老板本又老又丑又好色,难怪人家姑娘不愿意跟他,力挺包大人声张正义救小红!
有人的说小红可恨,钱老板花钱卖丫鬟又不犯法,何况这多年给吃给穿细心教导,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人家送你去锦绣楼你乐意,抬你做姨太太你就不乐意了,还不是起了攀龙附凤的念头!有钱有貌的小白脸,当然比中年发福的钱老板讨人喜欢了。小红私自毁坏卖身契本就有罪,偷窃主家财物更是罪加一等,包大人清正廉洁怎能包庇这种养不熟的白眼狼?
最终还是反对的小红的人更多,有些激动的百姓甚至向她啐口水,还将烂菜叶子和破鞋扔进来砸她。小红心里委屈,不明白为何大家都不理解她,她只想要一份美好纯粹的爱情,这有什么错!
小红虽然笨一点,也不是完全没脑子,她早就算计好了,她盗窃私逃本是重罪,她必须讨好百姓用舆论为自己撑腰。而且小红还握有一个杀手锏!这时她最后用来保命的!
小红鼓起勇气道:“大人明鉴!小红本不是小红!将我卖掉的农户也不是我的亲生父母!那对夫妻婚后十几年无子,才从人牙子手中买了我,还给我取名叫招弟,果然很快就生下弟弟。”
小红嚎啕大哭道:“这没心肝的夫妻俩,有了弟弟又嫌弃我是赔钱货,为了把我多卖几个钱,他们隐瞒了我曾经卖身的事!大人啊!我早已签了一份卖身契,怎么可以再卖给钱老板,既然卖身契在衙门有备案,我当初的卖身契肯定也有备案,求大人帮查我清楚啊!否则小红做鬼也不服!”
公孙展昭对视一眼:这丫头命太惨啦,是霉神附体还是赵臻附体?
包大人却愁眉紧锁:整件事透着诡异,似乎有人故意引导他追查小红的身世。
这时候百姓的舆论又开始转变,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把开封府大门都堵上了。展昭眼睛锐利,从人群中发现几个鬼鬼祟祟的人,别人看热闹都把目光放在公堂上,唯有这几个人将注意力搁在百姓身上。其中就有煽动百姓大声议论的,还有带头往堂上扔东西的。
尤其一位敬业的仁兄,这么冷的天居然把鞋给扔了!
做托儿做到这种程度,这位仁兄也是蛮拼的……
最终,包大人决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幕后人想让他查小红的身世,他自然要查得一清二楚,否则岂不是让幕后人失望了?一旦开封府开始查案,再想结束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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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臻踩着风火轮赶过来时,白玉堂正在院子里挥洒自如练刀。
白玉堂练刀的时候最专注,任何人胆敢打扰,都会遭到白玉堂的冷气洗礼。
赵臻足足坐了一盏茶时间,白玉堂才慢条斯理地收刀还鞘,四周被搅动的利风渐渐停歇。赵臻觉得白玉堂拔刀和收刀的时候,给人一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