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如的目的没达到,自己反倒坐进了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虽然这件事有惊无险,但还是在这个城市里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一家报纸以“几年爱恨,一朝成囚”为题作了报道,虽不是真名,相熟的人还是一清二白的。最让两人头痛的就是众人的虚寒问暖,不管是真心的,还是假意的,都让他们烦。向明天就更烦了,虽然他是被害者,毕竟也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吴晓枫几乎是一个字也写不出了,她的心里七上八下的,也不知想什么,就是静不下心来。她曾写了这样一段:看窗帘被风吹得一动一动的,风铃在摇来遥去,那叮咚的响声好像不再悦耳,还有闹钟的声音,还有些闷的空气,还有桌上一堆乱七八糟的书,无处不写着一个烦字。
于兰和吴晓林一商量,干脆把两个人“赶走”算了,提议让他们出去散散心。向明天和吴晓枫接受了,他们想带着可可,于兰坚决不让,说“你们没带惯她,当然,如果不放心我,就带着她吧。”还说什么呢,向明天和吴晓枫轻装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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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明天带吴晓枫又一次来到了长城,在八达岭的长城之巅,向明天又一次表明了自己的心迹:“记得上次我带你来的时候说过,我现在还是这样的想法,我对你的感情会像万里长城一样长。只要长城不倒,我的爱一定不会改变,就算长城倒了,我的爱也一定会始终如一,因为我心里还有座长城!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的!”
吴晓枫紧紧地依偎在向明天怀里,任风呼呼地吹过,她轻声问:“明天,你知道的,我也一样。”
向明天终于放心地笑了,他轻轻地替吴晓枫整理着被风吹乱的头发,看到吴晓枫自己突然笑起来,向明天就奇怪了:“怎么了?”
“想起你从前,故意不肯带我来长城的事。”
“哦!我说过的,长城可不是个随便来的地方,它在我心目中是亘古不变的象征。”
“我也喜欢长城,而且被他的古老和曾经风霜所震憾。”吴晓枫闭眼呼吸着长城上的空气。
“如果我们到了七老八十,还能手牵手登上长城,在长城上喊一声‘我爱你’”
吴晓枫无限憧憬:“那一定很美,那时我们不知还会不会感动?是不是老的连泪水也流不出了?”
向明天不解了:“为什么不会?”
“那时候我们的感觉和人都已经老了。”看到向明天要和自己争论,吴晓枫故意打断了他,“向明天快看,你看那片云,在长城的蓝天上看到了这样的美丽的白云,简直是太美妙了。”看到吴晓枫兴致勃勃的样子,向明天暂时放弃了与她争论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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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枫在家里待了一段时间,总是感觉笔下有生涩之感,还有一点失落,她就干脆不写了,天天出去逛。白天,她就背一个黄色的包满街跑,有时在黄昏,有时在路灯怒放的夜晚,吴晓枫就一个人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不知是寻找灵感还是别的,向明天悄悄地跟了她几次,看她一会儿逛书店,一会儿进商店的,只是不知意图是什么。吴晓枫却逛得很有趣,力恺说得对,如果一个人与社会脱了节,不只是作品缺乏活力,这个人是不是心理健康也就难说了。十几天逛下来,吴晓枫心里有了底。这天晚饭后,她对大家说:“我有一个计划,”大家相视而笑,向明天笑着说“我说有问题吧。是吧,嫂子?”
“你们先听我说完。我想开一家书屋,书屋的名字叫向明天书屋,里面摆放各种各样的书,可以买,也可以借,当然能在书屋里看书最好,如果条件允许的话。”
“姑姑,我和妹妹可以去看吗?”伟伟感兴趣地问。
“当然可以,我会为你们和其他的小朋友准备一大些书的。”
“妈妈,我现在就要看。”可可着急了。
向明天拉过可可,“小可可不要急,你妈妈现在说得只是一个美丽的泡沫而已。”
吴晓枫斜了,你在公司里挺累的,别干了,来给我打工吧。”
吴晓林坚定地摇头:“不用打我的主意,我干得好好的,哪里都不去。再说,你知道我是不喜欢看书的,你让我干什么?整天对着一大堆不说话的书发愣呢。无聊死了。”
“吴晓林!”于兰喊住了他:“妹妹是为你好嘛。你这样想不就行了,等于是帮妹妹的忙。”
“这不是帮倒忙吗?我又不会电脑,写字又难看,再说妹妹还要给我发工资,这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嘛。说什么我也不会干的。”
向明天笑了:“人各有所好,你们就别为难他了。我去给你打工得了。”
吴晓枫故意不屑地笑了一下:“想去的人,我还不要呢。嫂子?你怎么样?我可以教你学电脑,而且还可以让你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织毛衣,好不好?”
“行,我可不象你哥,天生吃苦的料。”
“不要太高兴了,你真的都想好了吗?真办起来会挺麻烦的。”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