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南!冲!”
杨逸一声大吼,带头从南面冲下山包,轰隆的向狼群压去,但令人意外的是,狼群虽然长嗥不绝,却没有再扑上来攻击的意思,相反杨逸等人一冲到,它们就远远的逃开,杨逸等人不敢大意,一路狂奔出近二十里,确定狼群真没有追来,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狼!成千上万的狼!今夜算是见识了,或许正是因为这只特别的狼崽,在大家意闯入狼王的领地时,狼王才会悍然下令狼群发起攻击,若不是因为这只狼崽,众人根本奈何不了那只狡诈比的狼王。
“杨大哥,你别杀它好吗?它这么小,好可怜的!”
“呃!我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杨逸看那狼崽不断地『舔』着清娘的手指头,身上『毛』茸茸的就象一团雪球,有如一只可爱的小狗崽。
“杨大哥!”
“好好好!大哥答应你,咱们养着它好了,但是,清娘你可要记住东郭先生的故事,等它长大一些了,可不许再这样和它亲近。”
“谢谢杨大哥!谢谢杨大哥!”
“哈哈哈!”
杨逸放声大笑,笑过之后在飞驰的战马上高声唱起来: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垠的旷野中,b穿越小说吧:b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
报以两声长啸,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呀!这小曲儿好听,杨大哥,快教我唱!快教我唱!”
“好好好!没问题,清娘听好了,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垠的旷野中……”
“咯咯咯……”
朝阳升起在东边的地平线上,红『色』的阳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瑰丽的光芒,随着战马前行不断变换角度,那五光十『色』的光线也不断的变幻着、交织着,如同仙女的彩带飞舞,美不胜收。
莫桑带人也重新汇合了过来,他们因要掩护杨逸等人,这一夜共牺牲了十多骑,莫桑没有怪罪杨逸的意思,反而还有些感激,若不是杨逸坚持拔营,他们守在那简陋的营地坐等狼群围攻上来的话,恐怕没有多少人能活下来,杨逸的好奇心反而救了大家一命。
说起昨夜的事,莫桑等人还心有余悸,即使他们长年生活在草原上,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股的狼群,竟敢对几百全副武装的士兵发起攻击;
对杨逸俘获的那只小狼崽,莫桑也充满了好奇,据他所说,草原上白『色』的狼不是没有,但极为罕见,他看了也不禁啧啧称奇。
杨逸笑道:“《周书》卷十五突厥传中有这样的记载,突厥人本是匈奴人的别支,姓阿史那氏,在部落征伐战中,阿史那氏部落被邻邦打败,部落族人被杀戮殆尽,最后只剩下一个十岁的小童,士兵不忍杀他,但为了防止他复仇,砍掉了他的双足,弃之荒野,有一头白狼救了这个小童,将他带回狼窝后用肉喂养他,小童长大后,与这头母狼交合,母狼生下十子,这就是突厥人的祖先。”
突厥人莫桑等人听说过,但有关白狼的这段故事闻所未闻,听了感叹不已,对杨逸俘获的这只白狼更加好奇,甚至有几分敬畏起来。
杨逸暗暗好笑,这事虽是史书明确记载,但史书又岂足为信?
史书上关于每位帝王,都会记载他们出生时,有满室红光的异象发生,这些鬼话不过是为了增加帝王的威信,使天下人相信他们是天命所归,潜台词就是说平常百姓出生时没有满室红光,你们就别折腾了,你没帝王之相,老老实实做你的平头老百姓吧!
在莫桑的帮助下,好不容易从百姓家找来一只黄狗给狼崽哺『乳』,使之不至于饿死。
青娘变得更快乐了,一路北上,她身边多了一狼一狗一鹦鹉;狗叫小黄,狼叫小白,鹦鹉叫小翠,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