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回到过去玩娱乐>第十一章 坐摩的
轩的粉丝,虽然还不是铁杆,但对这次比赛的结果,大家都为喜欢的《父亲》吆喝着。

——这一次的冠军歌曲一定是轩轩的《父亲》!

——实在是太好听了!我们一家都很喜欢轩轩的歌曲,轩轩一定是个敬爱父母的好孩子,不然写不出这么感人的歌曲!

——没的说,为《父亲》顶起,冠军冠军,舍《父亲》其谁?!

——酷音的走狗,不敢放照片的傀儡!于南的歌才是第一,你就是个渣渣!去你.妈妈的十七岁,你真十七岁老娘就去吃屎!

——楼上的神经病啊!轩轩就是十七岁,你记得一定要吃屎!

——又是于南的脑残粉,你还是回去抱于南的大腿吧,别来俺们这里,脏了轩轩的风水宝地,洗都洗不干净!

——去吃屎吧你!轩轩一定会是冠军,小丫头你有没有胆子吃一大桶啊?!

“噗,这女的傻掉了?果然脑残粉神马的最可怕了,她跑我的地盘来闹腾,不是给那于南招黑嘛!”沈轩无语的看着那个于南的脑残粉在自己地盘被一大群喜爱《父亲》的听众围攻。

没有关注太多,沈轩关上banana三系,便带着沈爸和沈妈两人,坐着摩的,向着温台市市中心出发。

今天,温台市第一高级中学迎来了这次高考结束以后最为热闹的一天,因为毕业典礼,使得这些原本就要各自高飞的可爱学生们,再一次欢聚一堂。

对于一个尖子生来说,毕业是他们的梦想,今天温台市第一高级中学的毕业典礼,将是沈轩走完高中生活的的最后一站,告别母校的最后一天。

第一高级中学是温台市重点培养苗子的学校,今天还还有一些留校补课的学生,受到了校长的命令,全部参加学长学姐们的毕业典礼,另外帮忙打点一些事务。

所以学校在瞬间又充满了朝气。

高级中学的门口,此时驰来了一辆摩的,从上面下来的三人,沈轩,沈爸和沈妈。

诗书的味道扑面而来,沈轩感觉自己整个人的精神瞬间提起。

他身边的沈爸沈妈可不像他这么淡定,脸上都带着一抹紧张的表情,沈爸的手心甚至还出了一些汗水。

学校门口,陆陆续续的往里走去好几波学生。

当看到一身毕业届学生校服的沈轩和站在他身旁的沈爸沈妈后,有些不认识沈轩的学弟学妹都羡慕的盯着三人。

“看到没,那个学长一定是这次学校毕业生的前一百名!今天的毕业典礼能来观礼的都是考试成绩进学校前百的学生家长!”

“什么第十名,你不知道了吧,他是沈轩学长,文科尖子生里的战斗机,今年全县高考第一,并且还是文科状元!”

“他就是咱们班导一直挂在嘴边的沈轩?班导太可恶了!不是对我们说他是个宅.男书呆子吗?!简直胡说八道,完全是个小清新文艺帅哥有木有!欺骗可耻,欺骗祖国的花骨朵更是不能原谅!”

“喂喂,舒敏你别发神经了好哇,你男朋友咋办!”

“当然是男神在面前,男友滚一边!”

“……i服了you!”

沈轩站在高级中学的门口,隐隐听见两个小学妹在说着自己,被其中花痴小学妹那句‘男神在面前,男友滚一边!’给逗笑了。

哥也有被称为男神的一天?!这个世界真是太奇妙了!

“沈轩!沈轩!”一道尖亮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这一阵熟悉的声音让沈轩一下子就辨识了出来,是王城。

“叔叔阿姨好~!”王城跑到沈轩三人面前,先给沈爸沈妈打招呼。

王城和沈轩是同班同学,刚入学的时候学习成绩也就一般般,处于上不上下不下的中游阶层,不过后来和沈轩称为死党,多亏了沈轩的补习帮助,成绩蹭蹭蹭的往上冒,最后甚至爬上了全校前五十名行列。

可以说要不是有沈轩,上课都在睡觉的他,必然是班里垫底的材料。

“王城你这次考上了静海大学,也很不错!”沈爸沈妈对王城也是熟悉的很,没少来自家让沈轩补习。

王城不好意思的挠头:“嘻嘻,我比不上沈轩,要不是他,静海我都上不了!”

“王城!我要的吉他呢?”沈轩这时候对王城发问了。

吉他可是他今天的关键,学校里的音乐设备肯定是有,不过他还是需要一种破旧的吉他。

弹着吉他,唱着歌曲,是他很喜欢的模式。

吉他,是弹不出《父亲》那种

“吉他?什么吉他?”王城一脸惊讶的望着面前犹如讨债一般的沈轩,疑惑的问道。

“什……什么?你小子,还给我玩儿失忆呢!”沈轩一声怒喝。

王城忍不住破功:“哎呦,班长你还是一点幽默细胞都没有,吉他我已经带来了,在教室里呢,不过我先说,吉他的音色不是很好,可别嫌弃啊!”

王城本来也就不是富人家的孩子,当初也是因为热爱音乐,然后求着爸妈,买了一把二手的吉他,因为这,当初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还专程带到了学校里炫耀。

当然,毕竟是二手的,在这所高级中学中,一些富家子弟的嘲笑自然不会少,不过他们也都已经习惯了,全当是一群狒狒在乱吼乱叫罢了。

“算你小子懂事,这几年没有给你白白补习了,走吧,先去拿吉他,典礼快开始了!”

带着轻快的步伐,沈轩,王城和沈爸沈妈四人走进了学校的大门。

这所学校是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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