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希姆勉为其难的同意了,他带来了自己的同伴,二十余骑,清一色的大食勇士,清一色的大食骏马。阿史那莫咄一看,就知道这些人不是普通的沙盗,而是真正的大食骑士。他和阿希姆约定,由他来主动,大食人在旁边看着就行了。等他击破李再兴的营垒,自然会将阿雅和那些大食人交给阿希姆带走。
战斗随即打响,五十名突厥骑士策马扬鞭,向李再兴的营垒冲去。
这里是一片高地,方圆不到百步,杏在高地下拐了一个弯,向北流去,只有高地的西北角可以通行。五十名骑士就是由西而来,冲向这个缺口,只要他们策马冲上高坡,阿史那莫咄就能指挥大军一涌而入,将李再兴的营地踏成平地。
虽然夜色深沉,可是这些突厥骑士都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人,骑术精湛,地形也熟悉,速度不弱于白天。
“嗖嗖嗖!”黑暗中,几只利箭破空而至,突厥骑士连忙举起盾牌,却还是慢了一步,两名骑士翻身落马,随即被同伴的马蹄踩中,一命呜呼。
死亡,并不能让突厥人丧失勇气,反而激起了他们的斗志,他们大声呼喝着,策马飞鞭,以更快的速度冲向高地。
两百步,一百五十步,一百步。
随着远处传来一声厉喝,火光突起,紧接着,箭羽破空声大起,一批密集的箭雨射向了突厥人。
在隐约的火光下,十名箭手并排而立,手不停挥,将一枝枝利箭射上天空。在他们的身前,竖着一排高大的黑影,看起来像一个土堆,又像是一道城墙。
突厥人没有心情去看究竟是什么,他们愤怒了,打马狂奔。只要冲过这百余步的距离,这些不知死活的唐人就会沦为他们刀下的鬼魂。
五十步!三十步!二十步!
箭手们射得更急,突厥人甚至可以听到他们松弦的声音,他们咬紧了牙关,举起了手中的战刀,发出战前的狂吼。热血随着吼声沸腾起来,烧得他们双眼泛红,如同蒙上了一层血。
就在这时,战马突然一倾,横着身子飞了出去,马背上的骑士措手不及,也跟着飞了起来。
接着,又一匹飞奔的战马马失前蹄,骑士大惊失色,下意识的松开了马镫,腾身跃起,凌空飞跃,飘飘欲仙。
接着又是一匹。
接连三四匹战马摔倒,有的骑士脚套在了马镫里,被战马压在地上,无法动弹,有的甚至被战马庞大的身躯压得当场气绝,有的骑士及时从马背上跳了起来,在空中虚踏两步,脚踩实地,紧跑了两步,这才稳住了身子。
不过,他们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现在离箭手不足十步,而箭手面前的那道黑影已经冲了过来,举起了手中雪亮的战刀。
这是两个五人小阵,在他们的身后还有一个,三个小阵呈倒三角型向前推进。
裴玄庆怒吼一声,铁鞭凌空砸下,将一个目瞪口呆的突厥骑士砸得两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没等他举起手中的战刀,一杆长枪从盾牌中间刺出,刺破了他皮甲,刺进了他的胸膛。
长枪一刺即收,突厥骑士甚至没来得及感受疼痛,鲜血从伤口处喷涌而出,浑身的力气随着鲜血迅速流逝,手中的战刀变得无比沉重,再也举不起来。
一个黑影迎面而至,踹在骑士的胸膛上,将他踏倒在地。接着,一口战刀带着风声掠过他的脖子。
冲锋的突厥人接二连三的摔倒,打横的战马,摔倒的战士,突然形成了一道混乱的防线,挡住了后面骑士的冲锋路线。突厥人连忙变阵,有的拨转马头,向两侧的奔去,有的提起缰绳,强行勒住了战马。
人喊马嘶,一时乱成一团。
裴玄庆等人趁机杀入,对那些从马背上跳下的来骑士,被战马压住的骑士,或者仍坐在战马背上,却已经失去了速度的骑士痛下杀手。三个小阵迅速推进,如虎入羊群,大砍大杀。
失去了速度的骑兵就是待宰的羔羊。面对裴玄庆等人结成的严整阵势,混乱不堪,各自为战的突厥骑士根本没有还手之力。特别是裴玄庆,他手中的铁鞭沉重无比,每一鞭挥出,都带着厉啸,撕破夜风,击飞突厥骑士手中的弯刀,或者击碎他们的头颅。
铁鞭敲在战刀上,丁当脆响;敲在手臂上,扑扑骨折;敲在头盔上,头破血流。
裴玄庆像一头狂怒的巨熊,杀入突厥人之中,将面前所有的敌人打落马下。四名游侠儿紧紧跟在他的身后,有的用刀,有的用枪,近者刀砍,远者枪挑,配合默契,所向披靡。
恍惚间,他们仿佛又回到了长安街头,正在打群架,只是接受了李再兴几个月的小阵训练之后,如今他们配合更加默契,战斗力更加强大。
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另一边,格斯等五名佣兵同样心情大好。不用再为大食人做佣兵,他们成了爱尔麦迪的亲卫,一旦中曹复国,他们将成为中曹的功臣,到时候,可以做官,也可以拿一笔丰厚的赏赐离开。更让他们满意的是,李再兴对爱尔麦迪宠爱有加,爱尔麦迪也将他们倚为心腹,在真神阿胡拉的指引下战斗,让他们拥有共同的目标,也因此拥有了无比的勇气。
这种墟模的战斗,正是佣兵们最喜欢的战斗,也是他们最擅长的战斗。
格斯一边攻击,一边打量着另一边裴玄庆的情况。他们不仅要互相配合,还要暗中较量,看看谁是更勇猛的战士。在格斯等人看来,裴玄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