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第10章 洞悉一切的笑

国不可一日无君,天下动荡,百废待兴的时候更是如此。

百姓等不起,他们需要一个“英明神武,睿智非凡”的女皇陛下来领导他们化悲痛为力量,克服困难,走出乱世。

这些是鸿昭说的,可鸿昭自己并不相信,凤翎也一样。

百姓等不起,国丧的日子是很难熬的,光哭是哭不出钱来的。店铺再不经营,酒肆再不迎客,门禁再不解除,长安城的工商就快饿死了,纨绔就快闷死了,兵士就快烦死了。本来羲和就是个招牌,招牌烂了生意还是要做的,哭也哭过了,埋也埋好了还要怎样?再不换新招牌,还让不让人过日子了?其实,百姓等不等得还不是最要紧的。关键是鸿昭等不起了。西北的蚩尤族又在捣乱了,他要快点把长安的事情做定,再去收拾那一个烂摊子。

这些是荀朗说的,到底是荀朗靠谱。

不管谁说的更对,总之,一个月前还披麻戴孝,哭天抢地的长安城,此刻已经花团锦簇,喜气洋洋了。正逢天台宫御苑中的桃李开得如云似霞,“英明神武,睿智非凡”的新皇帝陛下登基了,改元景初。

大典过后,荀子清还是穿着他的长史青衫,恭敬地侯在桃李缤纷的亭中,等着陛下的召见。

就在刚才,他还隐没在文武众官的行列里,诚心叩拜着祭天台上皇袍加身的女孩子。他知道,这一刻只是漫长旅程的开始,可他还是有些欣慰的,因为他等这个开始,等了整整十年。(.)

荀朗微微笑起来。

“子清,一别十年,风采依旧啊。”荀朗没有等来凤翎,一身紫袍的太傅大司马大将军就先到了。虽然这头衔长得足够几个人分,来的确实只是一个人,帝国的实际掌控者鸿昭,字耀之。

“太傅安好。”荀朗恭敬地行了一礼。

“自这次重逢后,事务繁忙,一直没有机会交谈。怎么你我已经这样生分了吗?”鸿昭笑笑地还礼。

“今时不同往日,耀之兄乃朝中巨擎,国之栋梁。朗不敢造次。”

“十年没见,你竟变得这样无趣了。看来神官是当不得的,不近女色早晚要把人闷死。”他自顾坐下,取那案上的杏干来吃,一尝立刻皱起了眉,“太酸了。”

也不知是在骂杏还是在骂他。

荀朗见他依旧是儿时吊儿郎当的模样,穿着位极人臣的官服却完全没有人臣的风度,咂吧着嘴,嚼着杏干,竟和装疯卖傻的凤翎有一拼。

“你不尝尝?依我说,这杏子应该再腌一阵子才好。”

荀朗在他对面坐下,也取了一个放进嘴里:“腌渍的时间倒是够了,应该是杏子长成时雨水受多了。”

“的确是的。到底是你会吃。”他搓搓手,笑得更加亲切,“你还记得那回,咱们和凤鸣偷凤和的西狄葡萄吃吗?统共就那么两串你给出主意榨汁酿酒吃,结果全糟蹋了,把凤鸣给气得。”

荀朗叹了口气。他们本来全是不得宠的庶出子弟,都不受大人们的待见,所以很有些同仇敌忾的往事。哪知道风水轮流转,十年后,竟是他们这伙人成了棋盘上的主角。

“好像只有那个小傻妞说好吃,你那一套鬼主意也就属她最喜欢了。”鸿昭大逆不道地讲着新天子的故事。

荀朗没有答话,依然淡淡笑着,望着志得意满的太傅大人。

“子清,”鸿昭脸上的轻佻消失了,从来狡黠的眼睛里露出难得的真诚,“是时候了。你的袍子该换换了。司空的紫袍玉带我已备下许久。”

“太傅,”荀朗拱了拱手,“你忘记了,我是方外之人,不理俗务。好好主理祭祀的事宜就是我的本职,除了做陛下的长史,为陛下调制灵药,就再不能插手更多了。”

“神官变节也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再说了,你也想躲进宣政门之后的内宫里吗?”鸿昭站起身搭住他的肩,“我们不是从小就说过,那里头的男人们,确是什么?”

他笑得讥讽。

“落了毛的鹦鹉。”荀朗笑得平静,“我在崖州落了十年毛。长不回来了。更要命的是,我已经不知道同聪明人该如何相处了,只好继续伴着傻子吧。”

鸿昭不再劝了,含别有深意地望了他一阵,忽然又绽开了笑意:“不急,日子长着呢。可我还是有事要求你去同傻子说的。傻子大概也只能听懂你的话吧。”

荀朗知道他要说的是关于新皇帝的婚事。他已经听说了整个朝廷三公九卿的一致建议,三公九卿的建议,其实也就是太傅的建议。

“你为何独独挑中了鸿远之?你该知道,他自小就与我们不睦,更瞧不上当今天子。他从来喜欢的就是……”

“凤藻嘛。”鸿昭吐出了杏核,扯着嘴角望着荀朗,坏笑不止,“瞧不上,不好吗?你是真心要我选一个特别瞧得上的?我这里倒是有个这样的人。”

荀朗一愣,不知为何红了脸:“太傅大人老成谋国,总有道理。我不过随口胡说。”

“配得上天子的,除了靖王的嫡出世子还能有谁呢?荀长史,落毛的鹦鹉,那也要有高贵的血统才更好玩些,不是吗?难道你还有更好的人选?”

荀朗明白鸿昭的意思,鸿煦确实是在御座更迭中稳定后宫的最好人选。

“只是……陛下……”荀朗皱起了眉。

“只要是你替我送这只鹦鹉给陛下,陛下必然是会玩得十分欢快的。”鸿昭诡异地笑起来,“子清,你与陛下处了十年。难道还需要质疑吗?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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