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玄天武魂>鸿儒鼎与于清火

在林云把丹药放到拍卖场三天之中林云一直都在学习着坤元大师教导他的基本知识与炼丹的注意事项,林云在这几天里几乎没有睡觉,就连饭都没怎么吃。不过林云倒是从坤元大师那里学到了大部分的草药样子、气味。

林云在今天被坤元大师弄得疲惫不堪时猛然想起来今天有一场拍卖会,就立刻走出了林家,披上风衣戴上银色面具。很快林云便到达了拍卖场中,对礼仪人员出示了那个中年大叔给的黑卡后,礼仪人员先是吃了一惊,随后便恢复镇定将林云领到了包厢中。毕竟拥有这种黑卡的人太少了,几乎没有什么机会看见,这个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人居然拥有着黑卡,难道他是什么重要人物?

很快林云便被礼仪人员领到了最好的包厢之中,包厢里面有着1长2短类似于现代的沙发,不过这种沙发是用最好的兽皮制作而成的,而里面的东西则是千年冰蚕丝,价值连城。沙发前摆着一个长长的水晶做的桌子,桌子上的碗盆摆着各式的水果,其中都是价值连城的。因为坤元大师这几天让林云疯狂补习知识所以这些水果之类的也都认识。

林云将水果吃了一个后拍卖会就开始了,第一个拍卖的是一本功法名为化婴步,拍卖师介绍道:“此本秘籍乃为化婴步,顾名思义就是在施展招式时可以幻化成无数个婴儿,使对方难以发现自身。起拍价在200两黄金,每次叫价不得低于10两黄金。”

在战斗的时候这本化婴步可是极好的所以叫价很快就被炒到了2000两黄金,最终被一个大汉用2500两黄金给买走了。

第二个拍卖品叫做于清火,炼丹师的较好的一种火焰。拍卖师介绍道:“此火乃于清火,据说是一位炼丹宗师淘汰下来的火焰,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此种火焰只能由炼丹师资格的人才能完全掌控。”众人听到拍卖师说只有炼丹师才能掌握时场下的人顿时没了之前的兴趣,但林云见到这个火焰眼神中绽放着异样的光芒,因为他虽然知道了炼丹的注意事项等等,但他还没有一种真正属于自己的火焰,所以也不可以尝试炼制丹药。

林云虽然非常激动但也没有失去了理智立刻去识海中询问坤元大师道:“坤元大师我买这个火焰能不能使用,而且这个于清火品质怎么样。”坤元大师望了望识海外的于清火道:“这个于清火品质对于你来说还不错,也很适合你用来尝试炼丹,你就买下来吧。”林云兴奋的点了点头。

拍卖师虽然见到场内人员没有了兴趣但也还是坚持道:“起拍价为500两黄金,每次竞价不得低于10两黄金。”半刻场内没有一个人开口,就在拍卖师要放弃拍卖这件物品时一个声音响起:“510两黄金。”拍卖师听见有人竞价迅速三锤完成,生怕那个人反悔了一样,而说510两黄金的人就是刚刚想要买这个于清火的林云。林云就是在等这个机会,因为这个地区的人几乎没有炼丹师这种人物,一般都是去其他的地方采购得来。所以根本不会有任何竞价,不过林云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等到最后时刻才买下这个于清火。

之后的几样物品林云根本就没有看的兴趣,到了林云拍卖的丹药后拍卖师道:“这是一种能够提升自己修炼的丹药,这一次我们出售两枚,而且这种丹药品质很好一枚的起拍价在1000两黄金每次竞价不得低于100两。”林云惊讶的望着那拍卖师道出的价格,要知道自己买来的所有材料都不到500两黄金,而且那些东西还只是自己丹药中的杂质而已,居然起拍价能高到这种地步。林云的丹药很快就到达了5000两黄金顶峰,两枚丹药迅速被拍卖了出去,一枚拍卖了5100两黄金一枚拍卖到6000两黄金。

这对于林云的期望高出了太多,原本林云认为卖个200-300两就差不多了,没想到竟然翻了几番,难怪都说炼丹师这个职业吃香,没想到赚钱这么方便。林云又看了两个拍卖品后正准备离开就听见拍卖师介绍道:“此次的拍卖品是我们本场的最后一个压轴的拍卖品了,名叫鸿儒鼎,这个鼎在人榜排行中排行第50名,由于这个大鼎认主太难所以才排行在第50名,不然以鸿儒鼎可以排在人榜10名以内。起拍价为5000两黄金,每次拍卖不得低于1000两。”

林云正好没有趁手的大鼎,现在有的鼎只不过是家中的香炉鼎而已,炼药太不好了。林云这次没有犹豫了立刻道:“6500两黄金。”这一次的结果还是像拍卖于清火那样根本没有人竞价,林云顺利的拿到了这个大鼎。

林云去拿了自己拍卖的费用后除去鸿儒鼎与于清火的价钱还有4090两黄金,林云拿好了储物袋便走回了林宅中。

而与此同时林氏宗族的一个密阁内正坐着几个面容严肃的老者看着眼前的一座小塔,一个老者道:“这个八卦塔我们已经将家族中最有才能的小辈都试过了,可没有一个人能够认主成功的,就连我们都没有将这个八卦塔认主成功。”又有一个老者道:“虽然我们无法认主成功,但谁说小辈就不可以认主成功的,你忘了还有一个人没有试过这个八卦塔呢。”这个反驳的人正是林家家主林伟俊。

另一个老者道:“可是,这、这能行吗?”林伟俊道:“没有什么行不行的,行就万事大吉,不行就算了,不要忘了如果没有他我们这个八卦塔还会好好的在我们的桌子上吗?好了没有什么事的话就先散了吧。”

整个会议室中很快


状态提示:鸿儒鼎与于清火--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