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穿越重生>古典音乐之王[重生]>203.第二百零二章

敢在音乐会开始前三天才考虑如何排练曲目的问题,纽爱自然有着能够将这首曲子排练完美的底气。而当戚暮提出这样一个建议后,两个乐团的首席指挥——多伦萨先生和斯威尔先生——便先开始了对《自新世界》的乐器配置的改编。

对,并不是要大幅度改变这首曲子的旋律,而是要改变这首曲子的乐器配置。

让两位站立在古典音乐巅峰的指挥大师联手动谱子,几乎只用了一晚上的时间,他们便将这首《自新世界》第四乐章的乐器配置更改完毕,并且还适时地改变了一些乐器的插|入顺序、演出节奏,同时也动了几个音符,为的便是让这首曲子更为融洽完美。

还剩下三天的时间,而在这最关键的三天里,众人所需要考虑的,便是如何将这首改编版本的《自新世界》排练完美。

当戚暮拿到这份厚厚的曲谱后,他立即翻开看了许久。当初戚暮还在学院的时候德维尔教授曾经说过,在现今在世的指挥大师中,艾伯克·多伦萨大师的总乐谱是所有指挥系学生最当之无愧的教科书。

密密麻麻的注意点,甚至精细到了什么时候该用半拍、什么时候该加重音,这位指挥大师的曲谱永远都认真到了极致,和他自由温缓的指挥风格丝毫不像。

而在这份改编的曲谱中,多伦萨先生很明显也将他的细心发挥到了极致。想必就是一个对《自新世界》压根不了解的小提琴新手,在他拿到这份谱子后,也能以最快的速度将这首曲子练习熟练。

有了谱子,接下来便是排练。

其实无论是纽爱还是维爱,对于像《自新世界》这种已然被公认为全球十大交响乐的曲子,他们早已熟练于心,甚至随便拉出一个成员来,都能当场给你直接演奏上一段。

因此在三天的排练时间里,除了第一天因为不大熟悉新改编的曲子、两个月团稍稍乱了几次外,很快,两种风格迥异的声音便融入到了一起,并在第三天的排练中合二为一,似乎再无任何突兀。

维爱的清亮纯正,纽爱的自由奔放,两支乐团的琴声交杂在一起,恍若是女神播撒出了神奇的种子,在一片茂密广阔的大地上生长出了一朵并蒂莲,红有红的艳丽,白有白的纯洁,合聚在一起,竟然产生了无法形容的绚丽效果!

……

三天的时间很快便过,纽爱的周年庆也正式到来。

这支拥有上百年历史的顶级乐团在美洲大陆上的号召力,丝毫不逊色于维爱在欧洲的影响力。在音乐会开场前的一个小时内,来自美国各地、甚至是墨西哥、加拿大的乐迷们便兴致冲冲地赶到现场,等待音乐会的开始。

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是全球最出名的十大音乐厅之一,1890年的时候,这座音乐厅便矗立在了这座摩登城市内,见证了其一百多年的发展。

作为全纽约稀有的全砖石建筑,深棕色的窄砖与墙面上精细瑰丽的雕塑,让卡内基音乐厅与一旁现代气息十足的摩天大楼分隔开来。并未采用当时最为流行的巴洛克风格,数根科斯林柱式的大理石柱将这座宏伟的音乐厅撑起,让其成为纽约一道迷人靓丽的风景线。

卡内基音乐厅,首席休息室。

戚暮谨慎仔细地将“伊蒂丝”从深红色的琴盒中取了出来,他动作轻柔、目光专注,很快便吸引了一旁的大胡子首席的注意。

“嘿小七!这是什么?你的这把小提琴真是太美了啊!我记得你以前在港城的音乐节上用的不是这把小提琴吧,哦对,你前几天排练的时候用的也不是这把。”

原本胡克和戚暮应该各自拥有一个休息室,但是这位热情好客的大胡子首席直接大臂一挥,自来熟地表示:“我和小七很久没见了,一起用休息室就好。”

于是现在,戚暮便只能看着这位好奇心十足的首席先生,无奈地笑道:“是的胡克,她叫‘伊蒂丝’,是我最近才开始使用的。她的音色很棒,我想等会儿上台以后你应该就能听到了。”

胡克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伊蒂丝”许久,最后在小公主冷艳美丽的曲线下,垂首拜服:“这真是一把美丽的姑娘!我很久没见过一把如此漂亮的斯式琴了,小七,你这样让我很有压力啊!”

戚暮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两人稍稍调试了一下音准,戚暮正拿起松香准备擦拭,便听到胡克感慨似的说道:“我还记得两年前,就是我们刚见面的时候,小七……那时候你还在港城的音乐节上表演了一首《少年的魔角》作为招募比赛的曲子,你还记得吗?”

胡克这么一提起,戚暮立即想起了当时的场景。他还记得当时自己忐忑紧张的心绪,也记得在招募比赛前闵琛低沉温柔的鼓励,甚至那首《少年的魔角》他还是从闵琛那儿得到了改编的灵感,才能获得斯威尔先生的认同。

如此一想,真的好像还在眼前。笑了笑,戚暮点首道:“嗯,我记得呢,等我后来招募成功后,还和纽爱一起表演了一首西贝柳斯的《第一交响曲》。”

胡克笑着颔首:“你还记得啊,不过小七你应该不知道了,其实当初在你离开舞台以后,斯威尔先生作为主评委,曾经和我们其他人这样说过:‘这个孩子的音乐很成熟,对于细微点的把握也相当圆润。但是他的音乐却总是会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另一个人,我想……如果这两个人哪一天能够同台演奏,那一定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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