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我的地狱女友>第488章 复仇之怒 (二)
伤口由于被汗水浸透,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也是让林默分心不已。

在相遇的一瞬间,六人都是愣在了原地,一时间却没反应过来,但是很快,五只黑洞洞的枪口便对准了林默的方向。

为首的一个脸上有着一条刀疤的彪形大汉只是看了一眼来人,便认出了这就是昨晚逃跑的林默,当下便走了过来,抓住林默的一只手说道:“原来是你!居然还敢回来,既然自投罗网,那就乖乖地跟我们回去吧!”

由于被枪口指着脑袋,林默也不敢轻举妄动,而是极为配合地举起双手,大汉顺势将林默身上的猎枪取下,扔给了身后的一人。

当大汉取下林默身上的猎枪之时,无意中碰到了林默小臂上的伤口,剧烈的疼痛让林默身躯也是不由自主地一颤,整个身子都有了一些扭曲。

“你他妈给老子老实点!”一声清脆的响声过后,林默的脸上便出现了五只血红的手指印,火辣辣地疼。

大汉这一巴掌力道极大,打的林默的耳朵也是嗡嗡作响,整个脑袋像是被狠狠撞击了一般,有些昏沉,就连嘴角处也流下了一丝鲜血。

大汉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林默,而是继续在他身上搜索着,果然林默别在腰间的军刀便被取了下来。

“小子,可以啊,看来岔路口的那几个蠢货已经被你干掉了,有两下子!”大汉皮笑肉不笑地将军刀贴上了林默的脸颊,瞬间,一道深深的血痕便出现在了林默的脸上。

林默强忍着怒火,朝着面前的大汉冷笑着,眼睛里却闪耀着凶狠的光芒。

突然,大汉的目光落到了林默腰间的三道疾行符上,伸手便取下了其中一枚,好奇地观摩着:“这是什么?”

已经走投无路了,再这么下去,身上的三道疾行符即将被面前的大汉全部搜刮而去,一旦到了那时,哪怕自己祭出凝时咒,也仅仅只有三秒钟的有效期,然而三秒钟的时间无论如何也无法干掉身边的五个人!

林默在这样的情急时刻当机立断,取下腰间的另一道疾行符顺势朝着腰间一拍,霎时间,一道蓝光闪过,疾行符凭空燃烧了起来,火焰却是诡异的墨绿之色。

霎时间,林默只觉一股霸道的气息沿着自己全身经络蔓延开来,整个身体在一瞬间轻如鸿毛,甚至自己都没注意到,却在瞬间便从大汉手中夺回了那张疾行符,随即又放回了腰间。

林默现在有些疑惑,究竟是自己的速度变快了,还是对手的速度降低了,在自己的眼里,面前的五人像是被释放了慢动作一般,以极慢的速度扭动着自己的身躯。

林默突然想到自己还被四只枪口指着脑袋,后背一阵发凉,迅速绕到了五人身后。

自己倒是绕到了五人身后,但是五人却仿佛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点一样,仍旧死死地盯着自己当时站立的地方,大约七八秒之后,四只枪口同时喷出了四道火龙,霎时间,子弹打在地面上,溅起一阵阵的火星。

既然已经开了火,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林默随即再次回到了自己当初站立的地方,从大汉手中夺过军刀,而这时的五人却莫名其妙地向着他们自己的身后转了过去。

林默终于明白了,不是他们的速度变慢了,而是自己的反应速度已经到达了原来的十倍,因此,正常人的行为在自己的眼里却相对成了慢动作!这就是白月染告诉的自己反应速度和行为速度扩大十倍所带来的优势!

绝对的速度,意味着绝对的实力碾压。

林默此时杀意更浓,干脆直接将五人腿上所绑的军刀全部卸了下来,分别插在了其中三人的头顶百会穴、额头印堂、还有心脏之上,三人甚至还来不及叫喊,便慢悠悠地向后倒了下去。

这时候的林默已经完全杀红了眼,唯一的想法就是要将这黑砖场用这些混蛋的鲜血染红,不留一个活口,以祭奠冤死在这里的众多亡魂。

还剩下大汉和另外一个打手,林默想了想,将军刀刺进了打手的肺部。

林默觉得一刀杀了这人的确便宜了他,而是采取了另外一种更加极端的方式。

林默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肺部在被刺穿的时候,人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死亡,但是无法呼吸和发声,最后会在无边的绝望之中窒息而死,自己这样做,这也算是这打手为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付出的代价而已。

至于大汉,林默一时间还不想宰了他,只是卸下了他身上的所有武装,只给他留下了一条短裤,随即将军刀插回腰间,用大汉身上的猎枪指着他的脑袋。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十分钟的时间也已戛然而止,但是林默只觉得这十分钟就像过了一分钟而已,看来在疾行符的作用下,就连时间的流逝也变得相对快了起来。

此时的大汉已经吓得面如土色,在他眼中,林默的速度早已快的就像一道幻影,顷刻之间便杀了自己四个同伙,而此时的自己哪里还有丝毫反抗的能力,只能乖乖地跪在地上,向着林默叩头。

“大哥!不、爷!大爷!我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大量,大人大量,饶了我把,饶了我这一次吧!”

眼见大汉跪地求饶,林默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总觉得这人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却又想不起来,一时间将自己的脸凑近了一些。

在仔细地观察了一番之后,林默这下终于看清楚了,这大汉就是当初死命拷打大叔的那个打手,大叔就是被面前这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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