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Boss太霸道:老公,我不要>第212章 我就是你女朋友了

“肯定的,你等着,说不定哪天我就把你这个全年级第一给挤下去了,你等着啊。&#r>“好啊,我等着。”罗砚离笑道。

“骗人的不是小狗。”

“嗯……不,不对,骗人的是小狗。”

许朝暮大笑:“你看你,反射弧太长,来来来,我们拉钩,你给我加油啊。”

罗砚离笑了,他伸出手指,和她幼稚地拉钩。

阳光下,他看着这个女孩纯净的笑容,觉得是这世上最美的风景。

拉完钩,许朝暮就坐到了一旁的椅子上,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罗砚离同学,请坐。”

“嗯?要跟我说什么?”

“罗砚离同学,你坐这儿,我有很重要的话要跟你说。”

“嗯,我坐你身边,你说。”

许朝暮难得的正经,她一脸认真。

“罗砚离同学,你还记得你上次问我的问题吗?我说,等我想想,想好了就回答你。”

“记得。我一直在等你答案。”罗砚离也认真道。

他在等她的答案,但他从来都不逼她,她愿意做的事,他陪着她一起做,她不愿意的,他不强求。

“我想好了。”许朝暮郑重道,“罗砚离同学,我可能不能做你的女朋友。”

她是认真地在回答这个问题。

她想了很久很久,但她知道,她心里还没有完完全全放下沈迟。

若是此时答应了罗砚离,对罗砚离来说,不公平。

“朝暮,如果这是你认真思考后的答案,那么,我接受。”

罗砚离微微一笑,他给她的,永远都是阳光向上的一面,虽然,他的心在隐隐作痛。

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罗砚离同学,你看,我们都还小嘛,就像老师说的,我们应该多读书,好好学习,不能想谈恋爱的事情。”

“你就知道哄我。”罗砚离笑了笑。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

“你愿意说吗?要是愿意,那我就多问一句,为什么?”罗砚离其实也挺想知道。

“因为,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那种。”许朝暮眯着眼睛看向太阳,小脸蛋上有无限的伤感。

是啊,她有多喜欢他,只有她自己知道。

“既然是‘曾经’,你现在还喜欢他吗?”罗砚离问。

“我在慢慢忘记他。你看,哪怕就是石头上刻了字,总有一天也会消磨不见的。所以,既是曾经,我会慢慢忘记他的。”

未来的路,没有了他,她总还得走下去。

他就要结婚了,他会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幸福的家。

而这个家,跟她无关。

他的妻子白曼会照顾他,他们将来的孩子,肯定很漂亮。

“为什么不主动去追求?”罗砚离问道。

许朝暮笑了,笑得多少有点苦涩:“他不喜欢我啊,我总不能去强求的,你学习好,你应该知道,强扭的瓜不甜。而且,他很快就要结婚了。”

罗砚离想了想,他似乎知道许朝暮喜欢的人是谁了。

原来,她心里一直藏着一个人。

“时间长了,你就会忘了他了。”罗砚离叹息一声。

“是,时间长了我就会忘记他了。只是我不知道,这个期限是多久。所以,罗砚离同学,我不敢轻易答应你。”

罗砚离蓦然就笑了,原来,她不答应他,是这个原因。

真是很傻很傻的丫头。

其实她就算骗一骗他,他也不介意的。

“朝暮,你真得很喜欢他吗?”

“是。”许朝暮咬着唇,低下了头。

她真得很喜欢他。

但被她喜欢,是一件丢人的事情,沈迟不屑。

因此,除了喝醉了那次外,她不敢再对他说“我喜欢你”。

她真得怕,怕他不屑地看向她,冷嘲热讽说一句:“你不配喜欢我。”

在他眼里,她跟外面那些女人没有区别。都想着爬上他的**,都想着傍上他这个大金主。

因此,他可以随意戏弄她。想要女人了,便把她找过去,亲一亲,吻一吻,解决一下需求。

“既然他要结婚了,你就不要多想了。”

罗砚离抬起手,他想摸一摸她的头,他想安慰她。

“我不想他了,他没有值得我想的。现在想想,他有什么好啊,脾气特别坏,每次对我说话,就跟我欠他钱似的。”许朝暮撇撇嘴。

罗砚离一想,确实,她四哥脾气很大。

“朝暮,要不我们可以试试在一起。顺便在那人面前得瑟得瑟,告诉他,喜欢你许朝暮的人多着呢。”罗砚离笑道。

“男神,你脾气真好,你就这么甘愿被人利用啊?”许朝暮眨着大眼睛看向他。

“我愿意啊。”

“这可是你说的,你不能反悔啊。”

“反正我也不吃亏的。”

“行啊,那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女朋友了。”许朝暮道。

“嗯,朝暮,笑一个。”罗砚离逗她。

许朝暮这才笑了,那她以后,可不就是有男朋友的人了。

于是,那一天后,罗砚离还真得就开始履行自己男朋友的义务了。

帮许朝暮买早饭,帮许朝暮打开水,帮许朝暮辅导功课。

许朝暮自从住校后,没有人再来管她了,她自由自在。

有时候早上吃完早餐后就跟罗砚离一起去图书馆看书,没过多久,学校里就传开了,说许朝暮是罗砚离的女朋友。

许朝暮把沈迟送的那条项链给收了起来,她想,如果哪一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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