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绝色锋芒之废柴三小姐>第三百二十一章 ——大姐,好久不见

堂哥好像没读初中吧,十四岁就跟着小爹他们在工地上做,从开始的提灰肖,到后面的大工,再到今天的包头。在她们这个镇上,也算小有成就了。堂哥长的很高,五官俊朗,虽然书读的少,却有一种天生的书生气,看起来特斯文儒雅,笑的时候给人一种腼腆的感觉,加上他不抽烟,真是个好男人形象。

至少冯晴晴认为堂哥是个不错的男人啊,可是堂伤档囊晃奘谴Α1确阶龇怪换嶙鏊一个人的。早上堂嫂起晚了嘛,堂哥先起,就只做他自己的饭。堂嫂说他这是吃“毒”(独)食。还有上楼梯永远不记得换拖鞋,你在前面脱,他在后面踩。还有,别人有时间都会接送自己的儿子上下学,某次雨下很大,堂哥明明做不了活,却不送儿子去上学,躺在床上睡觉,让儿子冒着雨推着自行车去上学之类的等等。

总之,堂嫂的控诉一大堆。冯晴晴先是听了好笑,后又蹙眉。她想起,他们家的早餐大多都是顾晨做好了叫她的,或者在冰箱上留字条叮嘱她吃早饭,因为她总喜欢把早餐和午饭一起吃。还有拖地,好像也是顾晨跟在她身上叫嚷吧,抱怨她天天不换鞋。至于儿子,她常常感觉他爱儿子甚过自己。

想着想着,她埋着脑袋偷偷笑了。

堂嫂控诉完了,表嫂接着来。一个女人照顾着一大家子人,早起来就做八个人的饭,洗八个人的衣服,为了节约水,还要提到外面的水井那里打水洗、、、、、、、

冯晴晴听了一会儿就蹙着眉受不了了。这哪里是做人妻子嘛,这分明是古代的奴隶。她暗想还好她家顾晨是个孤儿,不需要她伺候那么多人。

冯晴晴问表嫂,

“你就不会反抗吗?”

表嫂叹着气说,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反抗有什么用?要怪就怪自己没那种命!”

大家都把眼光移向小妈。小妈算是她们这群里面的长辈了,这么多年,都没人见过他们吵架,应该是夫妻恩爱吧。再说,小爹很受人尊重,办事又俐索,又能挣钱,应该没什么值得抱怨的吧。

可是,还是有。小妈说小爹不会做饭。

堂嫂不信,哪有人不会做饭呢?下面条总会吧!小妈气急的说,

“他就是不会。有一次我回娘家,他打电话回来特别生气的让我回去给他做饭、、、、、、从那以后,不管我去哪儿,都得把饭做好了才能走,唉!”

原来小爹的缺点是不会做饭啊!

冯晴晴的一张小脸纠结成一团,原来看起来再完美再高高在上的男人都还是有缺点的啊。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控诉着,突然发现某一个坐在那里一句话都没说,王表姐笑问,

“咦,晴晴,都没听你说话呢,快说说我们妹夫是个怎么样的人啊?是不是像你姐夫那样,一下班臭袜子乱扔!”

冯晴晴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另一个表姐打趣的说,

“人家晴晴可是新婚,小两口恩爱着呢,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妹夫在晴晴眼里肯定是个完美的男人!”

这王表姐可不同意了。指指那边被人抢着抱的兴峥说,

“什么新婚啊,儿子都那么大了!不过那兴是个孤儿,应该很疼我们家晴晴才对!”

正在大家打趣着冯晴晴时,被人议论的主角到了。

顾晨下班直接就赶了过来。一身正装夺走人的眼球,村里面都是做农活的粗人,除了喜事,很少有人穿正装。加之他身材颀长,一身简单的西装也被他穿的格外有魅力。领口微微拉扯开来,让他斯文儒雅的外表下又添一股不羁。

这样身材高大,斯文与狂野兼有的男子,让大家都惊叹的看过去。

冯晴晴见到他就跟见到救星一样扑了过去。王表姐在一边看了打趣的说,

“看看现在的小夫妻,分开一会儿就跟要命一样,唉,羡慕的不得了啊!”

冯晴晴被说的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又坐了一会儿,晚饭就开席了。这也算是顾晨和他们第一次吃饭,个个都争先抢后的要敬他酒。

顾晨只说自己不会用酒,后来有几个长辈实在推不了,便意思意思浅浅的喝了几口。

饭桌上不喝酒是最容易得罪人的。别人敬你酒,你不喝,别人还觉得你瞧不起他。这顾晨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却无形之间就把敬酒的人给拒了,而且还没得罪人。一看就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王表姐在一边看着,就暗自撞了撞自家老公。

于是一桌人又缠起酒来。

堂嫂性子急,看堂哥在那里扯扯扯的不喝酒就恨不得掀桌,在几个表嫂的拉扯下才转身走开,眼不看为净。

不知道他们缠了多久,怎么缠的,总之最后,最会喝酒的人都倒了,一开始说最不会喝酒的顾晨却还端正的坐在那儿。

王表姐说他们喝了酒,晚上开车不安全还是留下来好了,顾晨四两拨千金的拒绝了。

临上车前,王表姐把冯晴晴拉到一边小心交代说,

“晴晴啊,我看出来了,这妹夫可是个杀人不见血的主,你可小心点儿,免得被他坑了!”

冯晴晴奇怪的问,

“从哪里看出来的?”

王表姐指指桌那边瘫倒的一群人说,

“你看看你姐夫他们都醉成那样了,只有妹夫没醉!”

冯晴晴不再意的笑笑说,

“只是顾晨不喜欢喝酒罢了。表姐有时间去我们那里玩哦!”

车徐徐前行。这里的路比较窄,又没有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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