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的合同不也是按照法律签订的吗,它应该受法律保护啊!“茨嫪儿”瞪大了一双眼珠子。
这个法啊,就像是一根牛皮筋儿,能抻长,也能缩短。张董事长像是打过此类官司,费力地打了个比方。
那咱们就等着瞧,我看他秦唐能拿出什么歪招儿来?新总裁还是不服气。
当然,有你们这些朋友大力鼎助,我看不会有问题吧。嘿嘿……喝酒喝酒。张董事长觉得给这些人说话像对牛弹琴,一点趣味儿也没有,就草草结束了自己的话题。
然而,在他面对这些“牛”中,倒是有一头特别精明。那就是“茨嫪儿”。
前几天,他到城去看望法律界的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无意中透露给他一个信息:城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正在调查岸江出售的一个案子。当时,他听了没拿它当回事儿。刚才,经张董事长一点拨,他觉得此事非同小可。
出售是他一手操办的。这其中,有多少违法的事儿,他最清楚。
看了看喝得醉熏熏的新总裁。他感到有些遗憾:这个人,对一些事情的反应是不是太迟钝了?
他想了想,拽起身边的秦志刚,走到了外,嘁嘁喳喳的嘀咕起来。
秋夜的大楼里,背阴处的房间显得更凉了。张晓丽钻到背窝里。还是舍不得放下手中的法律书。
她的法律专业,已经扔了这么多年;现用现捡确实够难的。
幸亏她在大学读书时的一位教授退休后来到这个法律事务所里当顾问,给了她不少帮助。
办什么内容的案子,就得找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你要想推翻这份不合法的合同,先要找合同法。老头儿翻起了一本法律大全手册。
老教授,我在网上找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适用吗?
当然适用。老头儿翻开了那本“大全”,按照目录找到了那个法律文件。他指着书上说:你看,这第五条:“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占、损害国有资产︰(一)通过贿赂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国有资产的;(二)通过合资、合作或者联营合同。无偿或者未经评估低价占有国有资产的;(三)通过合同将国有资产交给集体、外商投资、私营或者个人经营或者占有的;(四)其它利用合同造成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流失的。”
嗯。这一个法条,我们可以充分运用。张晓丽睁大了眼睛:价值五亿的厂子,五千万就卖掉了。我怀疑,他们之间肯定有行贿受贿问题。
你这五个亿有出处吗?
我可以查。
好吧,记住,拿出的证据一定要有权威性、可信性……
老教授走了。她开始翻腾那些收集来的资料。
工厂财务报表被她找到了,报表上的资产数据是五个亿。
还有,今年夏天,“国家公司”财务门刚刚核定了重化机械厂的资产,认定书上标明的也是五个亿。
那。他们怎么能卖这么低的价钱呢?
想必也是有出处的。
出处在哪儿?
她打开手机,找到了一位在重化机械厂财务处工作的朋友。这位朋友说,在卖厂合同签订之前,“茨嫪儿”在岸江临时找了一家会计事务所,重新对工厂进行了验资。
他们是不是把资产估低了?
这种事儿啊,老百姓的说法可多了,你问一问头头儿们吧!
对方撂了电话。
嗯,看来,是这家会计事务所有意低估了国家资产。这种事。怎么处理呢?她又翻腾起了那本法律大全,总算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的处理意见:“即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虚假验资证明无特别注明,给委托人、其它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亦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这家会计事务所要承担低估分资产的赔偿。张晓丽看到这儿,高兴极了。她记住了,这是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四川境内类似案件的批复函。这与岸江的情况多么相似啊。
嗯,我就死死咬住你这个败家的会计事务所,顺藤摸瓜,问题就会搞清了。
当当当。当当当……有人在轻轻地敲门。
谁?张晓丽忙乱地从床上爬起来。这个时候,她真不想谁来打扰她。
是我,晓丽……
老教授?!这么晚,他回来干什么?
你方便吗?门外问。
呃,教授,你有事儿吗?
这个生活十分严谨的女孩儿,除了对秦唐那么开放,对别的男人,包括自己尊重的男人,总是怀了一颗警戒之心。
有个重要的事儿,我要告诉你。老教授坚持不走:实在不方便,明天、明天说也行……
那……请稍稍等一下。
对不起,晓丽,这么晚还来打扰你。
老教授像是喝了点儿酒,脸色红红的,说话时稍微显出了一些随意。
老教授,有事你就说吧!张晓丽为老教授端上一杯开水:五个亿资产的依据我找到了。会计事务所重新验资的事儿我也查清了。还有……
晓丽啊!老教授冲她摆了摆手,好象是不愿意听她讲下去:我看啊,打赢这场官司,已经不成问题了!
这么乐观!张晓丽心里暗暗惊讶。
晓丽啊,恕我直言。你与小宝……你那个宝宝,关系非同一般吧?
我们是知心朋友!
知心……好!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