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言言一到场,便立刻成为人群中的焦点,此时的她,穿一身素色衣裙,平跟凉鞋,长发及肩,一副书卷气十足的装扮。
作为一名畅销书作家和一家的总裁,她走到哪里都是最引人注目的,她也习惯了摆出那副千篇一律的优雅姿态跟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作者寒暄。
她这次破天荒的没有带助理前来,晚上就在下榻的宾馆跟另外一个女作者住一个房间,那个以犀利的文笔著称的美女作家却是一个羞涩不多言的普通女子,见她不多话,她也不上来套近乎。
两个人就在房间里默默地看电视。
络作家在网络中伶牙俐齿,在生活中却是不怎么八面玲珑的,便也浑不在意。
对面的房间却好像很热闹,不时地传来男男女女说话和唱歌的声音。
这次主办方把男作家和女作家安排到了一个楼层,门对门的住着。
好像有人在弹吉他,听到吉他声,董言言便有些心痒,大学毕业以后,她很久都没有摸吉他了。
她推开门,来到走廊上,对面房间里的吉他声便越发的清晰起来。
“看不穿你的眼睛,藏有多少悲和喜,像冰雪细腻,却如此透明,仿佛片刻就要老去——”
听到着熟悉的略带沙哑的声音,她的心里猛地漏跳了半拍,靠近门边的手顿在那里,平静了一下呼吸,才带着期望和准备好失望的心情推开了房门。
“...要不是痛彻心扉,谁还记得谁,只是云和月,相互以为是彼此的盈缺...”
房间里坐着十来个人,窗边站着一个抱着吉他的男人。专注地低头抚弄着琴弦,略长的头发遮住了双眸,声音却如当年一般,忧郁中带着一丝潇洒的落拓,薄唇中吐出的一字一句像回忆一样一声一声的敲打在心底。
董言言从人群中挤到他面前,按住了吉他的琴弦,轻声叫出了他的名字:“林风。”
林风看着她的指尖,慢慢的抬起头,眼神里有久别重逢的乍惊乍喜,“言言。是你吗?”
董言言笑着点点头,轻声说道:“是我,这些年。你去了哪里?”
“言言,你还好吗?”林风站起来,把她连同吉他紧紧的拥抱,“能看见你这样的站在我面前,真好。”他低声说道。手臂却在微微的颤抖。
“我很好,你还好吗?”董言言也不觉湿了眼眶。
六年了,这六年他就如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在她的生活里,她也没有刻意的找过他,她相信山水有相逢,只要有缘。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就可以再见。
重逢,就是这么简单,却足足相隔了六年。
当初那份青涩的爱恋早已被时光冲淡。她对他早已没有别的企盼,只要在多年之后,知道他一切安好,就好。然后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给他一个重逢的拥抱。告诉他,自己也一切都好。
*
在楼下的咖啡厅里。董言言点了两杯卡布奇诺,两个人一边喝咖啡一边叙旧。
“真没想到,喜欢漂泊的人偏偏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守望,我当初看过你的书,总觉的你的文笔熟悉,还想签你来着,后来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董言言啜了一口咖啡,有些遗憾地说道,“如果我早签了你,我们也许早就相见了。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专职写作吗?”她问道。
林风笑着摇摇头,“宋明诚资助我在北京开了一家私房菜馆,我们一家人靠那个菜馆生活,倒也平淡安然,也不辛苦。但是写作始终是我的挚爱,既然脚步不能远行,那么我的心还可以漂泊。”
董言言愣了一愣,“这么说,你跟明诚一直都有联系?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林风含笑看着她,凝视了她半晌。
董言言被他看得有些疑惑,于是只好莞尔一笑。
他的眼神莫名地让她有些伤感。
“是我不让他告诉你的。”林风笑着说道,“不过我想我现在应该告诉你六年前发生了什么。六年前我得了绝症,肾衰。是明诚最先发现异样,带我去医院检查才发现的,发现就是晚期。我不想让你知道了伤心,也不想拖累你,所以选择了离开,我们怕你怀疑,才编造了一个谎言。后来是明诚出钱给我做了肾移植,我才活了下来,这些年,他一直在照顾我们一家,我们才能在北京生存下去。”
“所以你当初离开只是不想拖累我?所以明诚当初千方百计的阻挠我们在一起其实是不想让我伤心?”董言言转过头,偷偷拭去了眼角的泪花。
所以前世,林风也许在六年前就已经不在人世了,宋明诚是知情的,所以当初他哪怕在她面前做恶人也要阻止她跟林风在一起,所以当初他偷偷的挪用公款的时候宁愿让她误会也不告诉她实情!所以林风前世的离开和今世的离开不是因为不喜欢她,而是不想拖累她。
她从来没有想到过,她从很早以前就被这么的爱着保护着。
曾经拥有过那么多,她还奢求什么呢?
“本来我想这一生一世都不再见你的,可是我觉得有些事我应该跟你说清楚,否则对明诚不公平。”林风接着说道,“他是一个很善良很仗义的人,可是他不善表达,他为别人做过了什么他也不会说,他也不是很会处理感情的问题,他如果真是那种在风月场上左右逢源的人,也不会在你面前这么被动,你说对吧?”
这些董言言也是知道的,宋明诚是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在男女关系的问题上处理得一塌糊涂,这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