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送她两回去,回头找你们,今晚一切费用算我的,”
“我跟你们一起回去换身衣服,”朱清越说。
汪乔搂着夕颜头前走,两男人后头跟着,夜市离文化苑只隔了两条街,走路也就二十分钟,路上看到一小孩在吃冰棒,夕颜也要吃。
秦锦华怕她吃两毛钱的冰棒坏了肚子,就给她和汪乔一人买了根冰激凌,买时也没见她说什么,一路走着,快吃完了才说,“这个跟那小孩手上的不一样,我要吃那样的,”
秦锦华忍不住在心里叫了声靠,说,“你已经吃过一根了,不能再吃了,”
夕颜嘟着嘴,娇声娇气地说,“味道不一样,这个不是我想吃的那种,”
三人对视,一路走来,大家都发现,喝了酒后的夕颜比平日里活波多了,也娇气多了,像个孩子,秦锦华声音略沉地问,“刚才买时你怎么不说,”
“我说了,我说我要吃那小孩手上的那种,”鼓着腮。
“我给你这个,你也没说不要啊,”
“你给我时,我觉得我应该也想吃这种的,吃完了,我发现我还是想吃那种,”
“不准吃了,一天只能吃一根,吃多了会拉肚子,”
“我要吃那样的,我就要吃那样的,”夕颜将手上没吃完的冰激凌朝地上一掼,像个闹气的孩子,紧走两步,站在小卖部跟前,一副你不给我买,我就不走的赌气样。
“这是返少还童,本性复萌,还是人格分裂?”朱清越眨着眼睛问。
汪乔眨巴着星星眼,“这样的颜颜,真是太可爱了,”
秦锦华先她一步走过去,刮了下粉嘟嘟的腮帮,“最后一根,吃完了不许吃了,”
丫头乐呵呵地点点头,勾着他的胳膊向小卖部走去,回去时,也愿意被他牵着了。
很久以后,朱清越还拿这话打趣秦锦华,说他这媳妇最划算,就花了两毛钱。
将两人送回家,他们也没走,四人,两个房间,男一间女一间,就这么凑合睡一夜,洗了澡,上了床,朱清越点了根烟问,“真想好了?”
有人修一生,未必与禅结缘,有人一间,便是五雷轰顶:原来你也在这。
爱情也是如此,男女相见,天地鸿蒙,一眼就是你了,秦锦华也想过朱清越的话,他们还小,一辈子太长,有的人沾惹不起,可人躲开了又怎样?心还在这,勾勾缠缠的就是放不开,忘不掉,不见时也没觉得有多想,可这一见,便觉得整颗心都跟着颤抖,感情跟民族起义一样,哪里有镇压哪里就有暴动。
“总要找个人过一辈子的,反正都是她了,早了晚了的,就不瞎折腾了,”秦锦华也点了根烟,吸了一口说道。
“问题是人家不愿意跟你过一辈子,”朱清越斜睨了他一眼。
“谁也不是刚开始就愿意的,”
“人后天就回江城了,一个暑假什么小情人都见光了,”
“靠,老子为她回来,她敢走?你把乔乔带走,老子今晚就办了她,”
然后朱清越带汪乔去包夜了,鉴于醉酒后的夕颜还是个孩子,秦锦华终究没有卑鄙到对一孩子下手,再说,这追老婆和点炮不一样,得培养感情,于是,他抽了两根烟后,将闹铃调到六点半,准备明天给丫头□心早餐,不是说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这个应该也适用女人吧!
调完闹钟后,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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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早餐,夕颜还没醒,秦锦华长这么大,就做过两次早餐,还是为同一个女人,连他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不能放任自己心血变冷,于是,他又化身为all。
透过窗外的投射进来的淡淡光晕,看着床上恬静的睡颜,秦锦华想起一则童话故事——睡美人,他没见过睡美人,这则故事也不知听谁讲的,故事情节也很模糊,只记得有这么一则故事,好像是说有个漂亮的皮肤像雪一样白的公主被坏巫婆误导着吃下毒苹果,然后昏睡不醒,多年以后被一个王子吻醒,那位公主是不是真的很美,他无从知道,但他知道,眼前这个女孩是很美,让他心猿意马。
秦锦华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王子,他就是一流氓,王子那么高贵的人都受不了美色的诱惑,他一流氓要不做点啥,真就枉为流氓头子,可要是做了,就真成了流氓,在流氓和枉为流氓之间,他选择了尊崇本能,半跪在床边,俯身,低头,香唇近在咫尺,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了,‘砰砰砰’的作响,唇刚一贴上,美人就醒了,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雾蒙蒙地看着他。
这要是换了别人,耍流氓被抓包,不是仓促逃离,就是做贼心虚地乱解释一通,可秦锦华是谁,那是心理素质和生理素质都极强的流氓,反正都这会儿,亲不亲都会被人当做是流氓,就是流氓咱也要当的正大光明。
再说,谁说他非得是流氓来着,他也可以是吻醒美人的王子。
不过,王子和流氓的区别是,王子将美人吻醒,会停止亲吻的动作,保持所谓的绅士风度,显然那玩意,流氓没有,所以流氓会继续。
夕颜还没有反应过来,温热柔软的唇覆盖上了自己的嘴唇,细微的电流就划过全身,让她不由自主地轻颤了一下,想要说话,湿热的舌趁其不备探入,吞咽了她所有的言词,她迷糊的脑子轰的一下,越发迷糊了,不过,还是本能地推搡着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