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翊沉默了一会,倏地收紧缠着扶楚的手臂,做出决定:“那么,一定要及时行乐。”顿了顿,无奈叹息:“有了小奴儿后,便不能再如此恣意,哎,世事多难两全,果然如此。”
听他口气,竟似陷入江山美人,二选其一的艰难抉择,不过是节制些罢了,至于么!扶楚眸底暗流涌动:或许,暂如赫连翊所愿,也未尝不是件益事……
她本不是个多话的,先前体虚,大半时间用来昏睡,虚症渐愈,清醒的时间多起来,可两人交谈,十之八九句,都出自赫连翊之口。
是以,眼前境况,她不应声,赫连翊也不会多想些什么。
此后,赫连翊身体力行,坚决贯彻‘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的方针,天凉,秋深,扶楚不出意外的有了身孕,赫连翊甚是欢喜,抱她入怀,骄傲道:“这么快就有了小奴儿,为夫真真强悍。”
扶楚看着他额前随风轻扬的碎发,阳光下波光潋滟的鸳鸯眸,才上身的火红织锦袍,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一刻的他,简直和只大红公鸡没什么区别。
一日,午饭时闲谈,扶楚不意提起海阔天空,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赫连翊猛地想起当初和她交好的世子皓——海阔凭鱼跃,天高任我行,这是那个少年毕生所愿,却成奢望,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姑侄会格外投缘,其实,这也是她的愿望罢!
转过天,赫连翊便找来一辆垫着厚厚软垫的舆车,弃了这处虽安逸,却空无的山谷,逐雁而行。
不过,虽出了山谷,可赫连翊仍没打算回晏宫,每天顶多走个十来里。一路游山玩水,真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早晚很冷了。只午后那点时光,还暖得可喜,仅仅几个月而已,赫连翊就可以将锅铲舞得和画戟一般精彩,很有些慧根。. 堪当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典范。
扶楚被他养得丰润了些,更显美艳,纵然日夜相伴,可他还是时常因她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而看呆了去,明明这样亲近,只是总觉得。她站在遥不可及的地方,为此,时常从噩梦中惊醒,醒来后,抓着她的手。不敢松开,睁着眼睛,等待天亮。
他年少时,何等轻狂,做事全凭一股子冲劲。没多余时间思考人生,那时。他是真不知奴儿对他来说的重要性,其实,即便重逢,知道她到底生下了他们的儿子,可他也是激动大于爱恋的。
而今相处,日复一日,他熬成凡夫,却乐此不疲,甚至幻想有朝一日,年华老去,身边伴着白发苍苍的她,那时,他是她眼底的全部,她是他老来相依的凡妻,那一刻,他悟了,原来,他恋上她,已到了难以自拔的程度。
很多次,还说着话呢,她倦怠起来,枕着他的腿就睡了,他不忍心吵醒她,便枯坐着,静静看她,还有大堆公文等他处理,可他却把这些宝贵时间用来想腿边的她。
思来想去,下定决心,这辈子,无论如何,再不放开她,活着,他庇佑她富贵年年,死后,他的陵寝中,有她陪他海枯石烂。
转眼,十月过半,这一日,停在一处依山傍水的野地午休,赫连翊挑了一棵老树下铺上茵席,茵席上又铺了两层毯子,他倚树而坐,扶楚枕他的腿仰躺着晒太阳,‘失宠’的冥王无精打采的盘在舆车顶棚打盹。
不知何时养成的癖好,只要扶楚一枕上他的腿,他便控制不住的伸出那指身修长指甲圆润的手,轻轻描绘她的眉眼,同样的话,重复一遍又一遍:“奴儿,我们的小奴儿,一定有一双像你一样清澈的眼,见之静心忘忧,不过性子最好类我,这样才不会受欺负。”
从前,每每听他这样说,她却懒得应声,这一次好似生出兴趣:“怎知就是女儿?”
他理所当然:“因我想要个女儿,这一胎定是女儿。”
她便笑起来:“真是狂妄,这种事,哪有想要什么就是什么的。”
他仰头看天:“年幼时,老天欺我势单力薄,事事不叫我如意,如今,我……”突然想起有些话还不能同她说,生生咽下,低头在她眼睛上啄了啄,含糊道:“不管怎样,我就是要小奴儿。”
话说半截,扶楚也不追问,她这个性子本就淡漠,何况,也能猜到他没说出的那半截话:‘如今,称霸一方,老天待他也是青眼有加,定叫他称心如意。’何必浪费口舌。
又困了,似睡非睡间,忽听冥王用尾巴稍拍打车篷,想来是发现了什么,不过,有赫连翊在,她也没必要格外警觉,仍闭着眼,不多时,便彻底睡去了。
赫连翊见扶楚睡得沉,外面风凉,起身将她抱回舆车,抬头看了一眼冥王,难得大度:“进去陪着奴儿。”
冥王冲他嘶嘶的吐了两下信子,见他不是哄它,欢快的钻进车厢。
多次争斗后,它不是他对手,连比谁更不要脸,它都输得心服口服,所以,它怕了他。
听见异动,见扶楚都不在意,它自然不担心,好久没机会钻钻香被窝,机不可失。
它的小脑袋将将挨到被角,尾巴稍一痛,赫连翊那厮竟又出黑手,它愤愤不平的回身瞪他。
赫连翊眯着眼回瞪它:“蹲一边去,不然今晚就炖了你。”好不容易夺来的‘专宠’,怎会允许被这没脑子的家伙趁虚而入,分一杯羹去?
冥王垂下小脑袋,盘在车厢一角,妥协了,好蟒不跟小人斗。
安置好了扶楚,赫连翊转身离开,刚走进附近一片老林子,便听见恭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