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雷就开始跟自己较劲。从那以后,每天早中晚,操场上都可以看见孙红雷穿着减肥裤跑步,一跑就是25圈。一个月过去了,孙洪雷没有吃过一粒粮食,他的体重一下子减了36斤。每天半夜,他还在楼道里练台生都叫他“疯子”。当年,有700多人参加音乐剧班补招报名,只有孙洪雷一人被录取。
复述完孙洪雷的这段经历,秦天柱指着他说道:“从这件事中,我看出你做事身上有股子疯狂劲,我很欣赏你身上的这股劲。演戏,就是需要演员投入需要演员疯狂的。”
这算得上孙洪雷一生当中干得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听秦天柱娓娓道来这段经历,他觉得自己身上的自信又回来了。
“没说的,秦少,我一定好好表现!”
“这就对了!”秦天柱拍拍他的手臂:“什么没有电视剧经验,什么长得不好看之类的,都扔到一边去。我拍《恰》剧的时候,从不去想这些困难,干了再说嘛!”…。
孙洪雷想想也觉得甚是,秦天柱一个初中生都能导出《恰》剧,没道理自己一个科班生演个主角就害怕!
看孙洪雷的自信又回来了,秦天柱和他谈起了签约的事。
“我们梅花公司今年有开展艺人经纪业务的想法,因此,想将你签下作为公司旗下的艺人。”
秦天柱说完把准备好的条款给他看。
整个合同,条条框框很多,都是秦天柱与周嘉朋、金光华三人商量出来的。他们也都没什么经验,国内也没什么成熟的经纪公司供他们参考,一切都靠自己摸索,大致说来有以下几点:
作为公司旗下的艺人。公司会为艺人争取广告代理合约,外面有合适的戏,公司也会帮艺人争取。当然,会抽取适当的佣金。
公司不允许艺人私下接触广告商或到外面接戏。
公司有义务保证旗下艺人每年有适当的演出机会。
如果是公司自己的戏,旗下艺人的片酬要减半处理,并有艺人的优先选择权。
合同期限为五年。
如果提前解约,无论是公司还是艺人都要赔付一定的违约金。
孙洪雷接过秦天柱递过来的合同,仔细浏览起来。
待他看完后,秦天柱比较直白的解释道:“说实话呢,这合同对艺人约束挺多,尤其是合约期限也不短。不过做生意嘛,大家相互利用。在你没成名前,是你利用公司的资源,在你成名后,是公司利用你的名气,也算有来有往。”
孙洪雷点点头道:“秦少说的是实在话,我没什么不满意的。梅花公司能在我身上看到利用的价值,荣幸之至,我签!”
事情进展顺利,秦天柱很高兴。
待孙洪雷签完之后,秦天柱扬扬手中的合约,“这是我们梅花公司的第一份艺人合约,孙哥也是我们梅花公司签下的第一个艺人,很有纪念意义,我要把这份合约裱起来!”
听说自己是梅花传媒旗下的第一个艺人,孙洪雷也感觉不错,如果梅花传媒能够发展顺利,自己就是公司元老级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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