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骠骑天下>章 三零五一 狩猎(四)

“主人,都安排好了。”猎苑某一处深林之中,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响起了一个沙哑的声音。已经确定,皇帝已经确定进入艮号场地了,虽然有所偏差,但每一个猎场我们都做了准备,只需稍稍调整一下,便可依照计划行事。”

“嗯,做得不错。”一个中年人的声音响起:“不能留下痕迹,切记!”

“是。参与此事的人,都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嘶哑的声音小心翼翼地回答着:“不过御史中丞陈胜,也进入了艮号猎场,小人担心会有意外发生。”

“一个陈胜翻不起什么大浪。”那声音沉吟了一声,说道:“倒是蒙恬身边有个叫阮瓮季的,你们可要留神,他可是阮翁仲的弟弟,力大无穷,第一时间要解决他!”

沙哑的声音连声应道:“是。”心中更是凛然。咸阳宫外的司马门外,树立着八个身高八丈的铜人,这铜人的原型,便是驻临洮的猛将阮翁仲。翁仲身高一丈,往地上一站,便是尊巨人。身高并不是翁仲扬名天下的原因。翁仲之所以有如此殊荣,被皇帝立像,自有他的英勇事迹。在秦国竭尽国力攻打楚国的时候,北方的胡人也蠢蠢欲动,对秦国边境进行了骚扰。其中正在崛起的匈奴一部,更是率领精锐,直奔临洮。而当时临洮的守军不过三千,而且还只是孱弱之师,根本无法抵抗强大的匈奴敌人。

然而面临数万匈奴骑兵的叩关,守将阮翁仲,在此上演了一出属于自己的传奇。他手持着一把近两丈长的大刀,冲向了胆敢进犯的敌人。

是战,翁仲身上共有伤口数百个,最终伤重不治身亡,匈奴部族却因为翁仲和手下军队的反击,丢下了七千多具尸体,仓惶而逃,三年之内,不敢再靠近临洮半步。

皇帝念翁仲功大,因而在咸阳立下十二更铜像,以表彰这个帝国猛将的功劳。

翁仲有四兄弟,只有四弟瓮季和他一般,身材巨大。不过瓮季身材虽然高大,却不远不到一丈之数,不如翁仲伟岸,但一直在蒙恬的军中担任蒙恬的护卫,英勇之名不在其兄之下。

……

皇帝没有像人们所意料那般进入乾号猎场进行狩猎,让不少本来甚是期待的乾号猎场的公子们大失所望第一红妆。

但有人欢喜有人愁。皇帝所选择的猎场,竟然是艮号。这让陈胜显得有些意外。不过皇帝的解释倒是:“艮不就是山么,打猎不到山里打,去哪里打?”

皇都不能够没有让随身跟着的诸多护卫进入猎场。不过却是执拗不过禁卫统领胡不归,最终还是带了两名护卫一同进去了。

狩猎即将开始。

其实狩猎不分先后,每一个猎手进入猎场之后,都会被在猎场门口的书记官记录下时间,并且竖起沙漏。在规定的两个时辰之内,能够猎到多少猎物,就多少。

但没人喜欢落后。猎场虽大,但进来的猎人更不少,猎物就那么多,早一步入场,猎物就越多。

很显然,陈胜是很懂这个道理,进入猎场之后,便带着灵珠儿奔向了猎场深处的密林区。在平原地方,野兔獐子这类野味不少,但陈胜对此却不大感兴趣。他想猎的是大型猛兽,如老虎豹子之类的东西。

若是陈胜自己进来,要找到这种大型猎物可能性不大,除非这些猛兽一样也把陈胜当成了猎物,才可能出现在陈胜的面前。但有了灵珠儿在一旁,任何猛兽的味道,都逃不了灵珠儿的鼻子,只在空气之中嗅了一下,灵珠儿便发出了讶然的声音:“大人,这猎场里面的猛兽好多啊!一会可要小心点。”

陈胜呵呵一笑,说道:“不不怕,要是我收拾不了他它们,不是还有你么?”

灵珠儿却摇头说道:“那可不一样。以前我能够召唤得来猛兽,那是因为我以前经常在山林之中行走,身上还带着山伯的的一些毛发,才能够号令得了野兽。而且在那些时候,我对野兽可没有敌意,比较容易把他们唤来。今天我身上可没有带着山伯的毛发,更是想打猎,这些猛兽对我只有怕的要死的份,听到我的召唤,哪个敢过来?”

陈胜这才知道,灵珠儿的猛兽召唤的技术,原来也是有条件限制的。而且最大的限制,竟然还是那一头毛发都已经灰白了的巨猿。想来那头巨猿在闽中的山林里生存了许多年,估计在山林里称王称霸已经很多年,猛兽们对它有着天然的畏惧,所以灵珠儿才沾了巨猿的光,在需要的时候,也能够得到野兽的帮助。

“大人,那边!”灵珠儿忽然手一指,指着远处的一个小山坡,说道:“狐狸!”

陈胜听到只是狐狸,心里的兴致顿时少了许多。不过灵珠儿却叫了起来:“是一头火狐,皮毛珍贵得很!”

听到火狐这个名字,陈胜顿时也来了精神,仔细望去,看到一处小山丘之上的一丛灌木之中,一团火红的东西果然藏在其中。

陈胜大是兴奋。猎场里的狐狸应该不少,但这种皮毛通红的狐狸,肯定不多。要是能够用火狐的皮毛弄成一件皮裘,冬天穿在身上,即使在塞北严寒之地,也不用怕严寒。

陈胜自己对这狐皮没多大的需求,但是却是知道,凌素韵却很喜欢狐皮大衣,所以心里顿时便动了心意,想把这头火狐给抓到,再想办法凑足一件红狐裘皮大衣的衣料,给凌素韵整一件红火的裘皮大衣。

迅速搭上弓弩,那火狐却是意识到危险了似的,“嗖”的一声,在地上打了一个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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