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灯火阑珊处
㊣(1)
萧让是一个高手,真正的高手,不过可惜的是,却是一个没有杀过人的高手,和他动手最多的,就是他那彪悍的老爸,除此之外,和其他人动手的机会屈指可数。
从小到大,他爸都告诉他,为什么给他取名“让”字,就是希望他凡事都让让别人,退一步海阔天空,更告诫他,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显露武功。而萧让,是个不折不扣的乖孩子,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但看着老爸那带着隐忧的眼神,他一一谨记在心。
事实上,萧让是个平和的人,不喜欢使用武力,武功,在他的印象中,那仅仅是拿来防身而已。从七岁进学校,一直到现在,萧让都和别的同龄人一样,完全没有任何不同,他就只想老老实实的过日子,平淡而自然,那却让他感觉异常真实,生命,不正是应该如此吗?他的这种人生观,与他老爸对他的期待不谋而合,经过太多浮沉的萧爸早已看透了这尘世的一切,所以才隐居在蜀山脚下,过着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日子。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无所欲、无所求的心态,却让萧让的武功突飞猛进,去年,更是进入了传说中的先天境界。刚听到这个消息,让他的老爸差点把含在口中的饭喷了出来,二十多岁进入先天境界,这数百年来,从没听说过,就连当年被誉为一代天骄的他,迈入先天境界也㊣(2)是四十多岁的事情。
只是萧让和他老爸不同的是,他既是一个先天高手,更是一个没有经过锤炼的普通人,除了练功,他自七岁时起,就过着和正常人完全一样的生活,经历决定心境,所以,尽管他武功了得,然而却是普通少年郎的心态,以至他完全没一点高手应有的风范和觉悟。
高手,不应该都是心如止水,笑看人生吗?
萧让至少知道上百种方法,可以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死去,只是在他二十四年的生命中,却并没有真正让人死去。
知道和做,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今天是萧让第一次杀人,当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他,还没什么感觉,但事后,他的心却在颤抖,不管怎样,他亲手剥夺了近十条生命,那不是猪牛,而是活生生的人。
云师姐?他们只能偷偷摸摸,见不了天日;林静娴?他们,虽然情同姐弟,但有些话能说,有些话却不能说。
看着一个个行色匆匆的路人,看着一张张冷淡陌生的脸庞,心灵最深处的那种无力感越来越强烈,心中竟不由升起了一股淡淡的寒意。
突然之间,他很怀念美丽的成都,很怀念蜀山脚下的父母。
想到成都,想到家乡,萧让那空荡荡的心不由被一股灼热的暖流渐渐融化,变得暖洋洋的,就如成都的春天,那么安宁,那么祥和。
无忧无虑的童年,纯洁似水的朋友,成㊣(3)都街头的美眉,那些不知不觉中早已习惯了东西,渐渐地离他越来越远,留下的只是一串串淡淡而清晰的回忆。
萧让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可不知从何时起,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越来越怀旧,怀念那些逝去的日子,怀念那些走过的人儿。
金陵是座美丽的城市,也是他认为最有文化韵味的城市,所以,他大学才来到了这里,只是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让他安心的感觉。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
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
看不见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
我听见有人欢呼有人在哭泣.
早习惯穿梭黑夜,
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有没有曾在你日记里哭泣.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
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
听着耳边传来的歌声,萧让不由紧了紧身子。
说实话,他不喜欢超女,更不喜欢快男,但这首歌却让此时的他生出了共鸣。金陵夫子庙外,小吃一条街。
陈倩一边悠闲的走着,一边意兴勃勃的品尝着手中的小吃,偶尔出来在这路边摊打打秋风,对她来说,是一件极为惬意的事情。她此时没带那副长备的太阳镜,只是那长长的头发却刻意遮住了半张脸蛋。
突然之间,她那散漫的脚步停了㊣(4)下来,看着那道伫立的身影,她的心不由痛了一下。
仔细观察了一会儿,陈倩才发现他在听歌。她也很喜欢这首歌,她也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品位,因而她很明白,一个人在这个时候听这首歌,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她也明白,一个人只有在什么样的心情下,才会去听这样的歌。
陈倩站在那里,半天没有反应,只是不知怎的,眼角却有些湿润。
也不知过了多久,萧让才回过神来,轻轻的摇了摇头,嘲笑自己的多愁善感。
他转过身,却不经意间看到了那道靓丽的身影,脚下再也迈不出分毫。
女人上身穿着件白色的针丝体恤,一件深色牛仔短裙,再下则是一双到了膝盖的长统鞋。
她的穿着很简单,却处处洋溢着一种都市的气息,显得很是时尚亮丽。
那一头乌黑的长发直达胸前,和洁白的衣裳相映成辉,左右分开的刘海下,现出一张精致的脸庞,她瓜子脸上的五官搭配得非常完美,整一个典型的东方式美人儿。
在她身上,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