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萌宠日常>第129章 都想恋爱了
好好谢谢你。”

薄云天坐了一会儿,就要回去了,准备带顺风走,结果顺风这家伙完全被美色迷住了,以拉牵引绳就翻白眼吐舌头,一副要背过气的样子,气的薄云天恨不得揍他几下,真是见色忘主的货。

当然,拒顺风在不乐意,薄云天还是把它弄回家了,沈洛也想让顺风回家去跟薄云天好好联系一下感情。

十月初开始动工的房子,到了十月底,地基早已打好了,房子也有了一个雏形,沈洛每天回家都看着,感觉这做房子的速度还挺快的,估计年前能够做好,不过还要装修之类的,估计做好之后半年还不能住人。

想到这里,沈洛就挺怅然的,因为孙琦现在跟他们住在一起,房子隔音不行,他们两个晚上都不能很尽兴,沈洛也看得出,小川也不尽兴,小川这家伙比沈洛还要要的多,有时候沈洛感觉自己快累死了,小川还兴致勃勃的,让沈洛不好意思松懈,大家都是男人,这事儿不能太丢面啊!

想想那次河边钓鱼,虽然只有一次,但是因为身在野外,又担心被陆城和徐津旸他们发现,那种紧张刺激的感觉,当时恨不得立马就完事儿,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回味无穷。

沈洛有时候想着,是不是要去开个房,好好来一次,想到开开房的钱,沈洛又有点舍不得了。

于是就这样先憋着吧,以前没有尝过滋味就没什么,现在是在眼前都不能好好吃,真是馋死人。

阿拉斯加犬虽然被列为雪橇三傻,可是人家好像要比萨摩和哈士奇好一些,多多以前也是整个一捣蛋精,哈士奇更不用说,阿拉斯加反而表现要好很多,跟金毛有点相似,也有可能是沈洛捡到的这只阿拉斯加比较特殊一点。

阿拉斯加有些人觉得难以跟哈士奇区别,其实看多了也就知道了,阿拉斯加的脸和眼睛跟哈士奇很不同,至少没有那种呆傻气,而且阿拉斯加的毛要比哈士奇长一些,体型稍大一些,尾巴一般呈卷曲状,跟一团毛似得蜷在屁股处。

很快沈洛也发现了,这阿拉斯加性格很软,别看也是一只大型犬,连蟹都不怕他,敢往他身上爬。因为沈洛的医院已经有不少常驻动物了,他来了之后,也没什么地位,所以一只缩着的,沈洛又担心人家主人回来认领,所以一只没有把他送样,没想到他在这里住着住着也就习惯了,都不想走了。

又是一条赖下来的狗,沈洛也是无语了。

但是这阿拉斯加的性格很好,好像挺喜欢蟹的,多多有时候没时间照看三只小萨摩耶,伊森又要跟伊莲在一起,阿拉斯加就会默默地去看着三只小萨摩,看到他们做了什么危险的事情,就会把他们咬住,叼回来,真是一只十分尽职尽责的保姆。

沈洛心一软,决定将阿拉斯加留下来,这样的狗,还真是不好再伤人家的心了。

被沈洛留下来的狗虽然说是常驻动物,其实有些非常驻动物也有在医院住了一两年的,还在等待领养的,一般身体有问题的沈洛也不会把人家送养,一直没有被领走的基本上是其貌不扬的,以前长得丑的也没有人领养,现在有些人追求个性,也会领养一些长得丑的动物,沈洛也发现了,长得丑一些的动物,可能被生活所逼,人家比长得漂亮的要机敏一些,有心机一些。

按照这样的发展形势下去,医院恐怕要炸,沈洛得想办法扩大医院的规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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