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吴天对老年夫妻道:“爹,娘,明天我想去一趟县城。”与这对老年夫妇相处近一月,这“爹娘”两字虽然喊出口时还不是很自然,但吴天终究还是喊出来了。老夫妇相互对视一下,知道吴天的打算,也不阻拦,点点头道:“你明日去城里看看也好……若是没有机会,就早点回来!”
第二天一早,吴天怀揣着五十文铜钱踏上了前往县城的道路,走在路上的时候他对自己是很有信心的,他就不相信名牌大学毕业生,英语过了六级,计算机过了二级,普通话二级甲等,在前世找不到工作,要是到了这个落后一千多年的世界还找不到工作,找个地洞把自己埋了算了。
在这种自信心的支配下,几十里山路吴天几乎没怎么歇气儿就一路走到了,当然,这也得益于他继承下来的这副好身体,虽然营养**,面有饥色,但从小就参加体力劳动打下的底子还是很扎实。
一米八几的身高称得上是玉树临风了,因为身高而显的有些纤细的身体上肌肉虬曲,看着文静却是扎扎实实的结实。另外值得一说的就是长相,清眉秀眼,高挺鼻梁,总之一句话,长的挺英俊,放到原来那个世界绝对算得上帅哥,比前世的那张娃娃脸不知强了多少倍。
一路上走的虽然急,却不妨碍吴天的好心情,走马观花的看着两边的山景时,不免要赞叹一下现在的空气质量真是好,比原来世界显得清鲜多了。但当他真正走进汧阳县城时,原本的好心情就彻底消失得一干二净。
原本在吴天想来,凭着后世接受的教育在这个时代谋个文字工作该没什么问题,但等他真正身临其境时才发现这个时代的繁体字他虽然认得,却写不全。在孤儿院他也练过毛笔字,但和这个世界只会使用毛笔的人一比,他那种法简直就是鸡爪。即便他能写毛笔字,而他写出来的简体字又有什么人认识啊。
毛笔不会用,基本的常用字写不全,一个在别人眼里差不多是文盲的人竟然要做帐房先生,做私塾老师和给人家写对联,别人给他写还差不多。“文职做不了,咱去当伙计,打杂总行吧!”吴天想。
那知更是丢脸,酒店席面的菜单根本不知道怎么报,药店里的中药他基本不认识,他能干什么啊,**里差个拦客的或许还凑合,但他没这个胆量,也不会察言观色啊!
舞文弄墨的事干不了,打杂的伙计更干不了,那就自己当老板做生意啊!做什么呢?五十文铜钱能买十多斤糙米,他能做什么样的生意?哪个地方有哪些特产?他知道吗?不知道,那做什么生意啊!前世有些主人公穿越后能造纸、造酒、改进炼铁技术,那也要在前世是干那个活的人才会啊!他一个学历史专业出身的,连卫生纸也造不出来!至于造酒,估计他连做甜酒都不会做,更不要说炼铁了。
汧阳县城本就不大,在他精疲力竭的时候,他已经逛完了城内的每一处街道,看到有货栈要招苦力,他以为凭他现在的体质,干这活应该绰绰有余,便去应聘,那知要干苦力的人不少,需要排队,等了一个多时辰,还没轮到他,人员就满了。
自己的真实经历使他想起了前世宾逊在孤岛上变成野人的遭遇,在古代农业社会他要想生存也只能变成一个地道的农民。失望透顶的吴天拖着两条象灌了铅似的离开了县城走去,还是回家去种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