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列侬的话让许戈一下子坐不住了,站了起来:“那样不是更好,起码,厉先生不用担心别的男人在见到厉太太时想入非非。”
“嗯哼。”
“厉列侬!”
“想都别想,那是我掏钱给你买的衣服。”
许戈还想再说什么。
“许戈,我得告诉你,距离你和你那位幼稚的朋友见面时间就只剩下三十分钟。”厉列侬以一种无比幸灾乐祸的语气宣布:“还得提醒你一点是,从这里到你们见面的地方需要十二到十五分钟的车程。”
什么?!这个混蛋一定是故意的。
顿脚,朝着自己房间走去,也就是说,给她准备的时间就只有十五分钟。
十分钟后,许戈拿着手袋横抱胳膊朝着那个挡在她门口的男人呲牙:“把手拿开,混蛋。”
厉列侬大半个身体挡在她房间门口,而横跨的脚牢牢拦住剩下的空间。
这个男人提出的交换条件让许戈瞠目结舌。
抓狂,哭笑不得:“赴约擦口红是礼貌!先生!”
不为所动:“不仅要擦掉口红,而且还得把那轻浮的耳环拿下。”
耳环?轻浮的耳环!耳环哪里轻浮了?许戈真想把包狠狠往着厉列侬那张一本正经的脸上砸去。
她并不是爱美的姑娘,偷走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对于她来说是特殊的存在,总不能让她逢头垢面的出现在他面前。
起码她在他眼里得那样:嗯,还不错。
顿脚,目光有多凶就有多凶。
自然,他是不会把她的凶相放在眼里,嘴里轻飘飘的:“这样也好,我打电话给金沅,说实在的,我压根不想开车。”
混蛋,混蛋!
狠狠擦掉口红,恨恨的:“一人让一步。”
厉列侬还在做思考状。
这个混蛋!
“不管怎么样,耳环我是!不!会!摘!”
第十五分钟,厉列侬拿开手,从他面前经过,不甘心,回头,许戈把竖起的中指送到厉列侬面前。
厉列侬开着车,许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子往着距离他们最近的小广场。
华灯初上,半人高围墙圈起来的广场大约可以容纳一千人聚会,那是从前住在这里人们用来兜售香料,节日聚会的场地。
车子停在围墙外,刚好是约定的时间点。
拿着手袋的手被拉住。
“又想干什么?!”脸看也没看他,冲冲说着。
“女人让男人等五分钟也是一种礼仪。”他如是说道。
哈!
侧过脸,脸朝着他,用一种夸张的不以为然语气:“这话我可没听过。”
厉列侬再次敛起眉头,在那道视线下许戈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刚刚她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偷偷的擦了口红。
目光停在她唇瓣上,他说:“许戈,你说接下来的五分钟里我们要做点什么?”
“什……什么?”结结巴巴的,因为他正在朝着她靠近。
一靠近,气息灼灼,在特属于他独一无二的气息里,身体柔软双颊发烫,在他唇贴上她的唇时,没有志气的闭上眼睛。
被吻得浑身发软。
睁开眼睛时,唇瓣上的口红没了,连同她偷偷放进手袋的口红也没有了。
这个混蛋。
终于,忍无可忍,握紧手袋,手袋朝向他。
他没有做出任何躲避动作。
最后那一下,她还是没有把手袋往他头上砸。
恼怒瞪着他:“说我幼稚,幼稚的人是你!”
猝不及防间——
“许戈,我嫉妒。”
一呆……
“我嫉妒那些繁星闪烁的夜晚,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戴耳环,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擦了两次口红,还有……”他垂下眼帘:“你的耳环一点也不轻浮,不仅不轻浮而且还很可爱,关于那件衣服,穿在别的女人身上我不知道是什么效果,但穿在你身上时,我第一时间在心里想的是,这衣服的设计师是怎么想的,这不是在变相的增加男人的犯罪率吗?”
这些话就这样猝不及防间来到她耳畔,说这些话的男人和傻里傻气撞到广告牌的男人一样可爱,一样的让她怦然心动。
“阿特……”那唤着他名字的声音软软的,甜甜腻腻的。
“许戈,我还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硬装成那种很大度的好人,让你去见他,还有……”又长又密的眼睫毛抖动着,掀开:“你现在很好,即使不穿漂亮的衣服,即使不擦口红,即使不戴耳环也可以很骄傲的站在任何人面前。”
“阿特……”塌着嘴。
“五分钟时间到了。”笑了笑,把口红递给她:“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接过口红,扯下耳环,把耳环口红一起塞进手袋里,把手袋递给他保管,打开车门,这下厉先生应该安心了吧?
这个混蛋,目的达到了!
那是自然,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即使不穿漂亮衣服,即使不擦口红,即使不戴耳环也可以很骄傲。
很骄傲的站在他面前,成熟又稳重的伸手“嗨。”
用来环住广场的围墙外墙墙灰早已经脱落,这个小广场是近期被布拉格政府列入修复的场地之一。
广场外罗列着游人止步的标语。
偌大的广场只亮着两盏灯,男人背对着广场入口站在那两盏灯下,男人的身影高大肩膀宽阔,在晕黄的路灯下,似曾相识。
依稀间,许戈产生出一种错觉,某年某月某日,她和他肩并肩过,某年某月某日她曾经追着那个背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