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科幻未来>末世最强种子>第五十四章 程莎莎的转变

朱强舔了舔下唇,眼睛里发出一阵火热的光芒。“走,你们跟着我,咱们直接进去,把别墅里那几个人宰了,然后把别墅夺到手里。”

“强哥,镇长只是让咱们观察一下情况,可没说让咱们夺取别墅啊。”生子提醒道。

“草,里面就两个男人,咱们可是四个人,有什么好怕的。镇长是说了,可是我还知道有一句话,叫做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跟我干吧,准没有错,到时候,咱们哥几个,说不定能抢先得到些好东西。”还别说,朱强整出的这句非常有深度的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让另外两个人听了非常动心。尤其是朱强最后一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等到大家伙一起来夺取别墅,什么好东西,也落不到他们身上了。

其实,好东西不好东西的,这两个人倒不是很惦记,他们最希望得到的,就是吃的,他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饱过了。如果此刻夺取了别墅,起码能够率先吃到些东西,说不定就吃饱了。

几个人跃跃欲试,生子又给几个人泼凉水。“强哥,我看还是谨慎些的好。先前别墅周围那些丧尸,很可能就是被别墅里的人给除去的,他们说不定有什么手段。所以我认为,还是等探听清楚情况后,再动手不迟。”

生子的这句话出奇地管用,朱强和另外两个人,瞬间就把心里的冲动压抑了下来。生子说得很对,将近十个丧尸,对于他们来说,就算是五十个人也未必解决得了,可是对方只用了五个人,便将这件事解决了,说明对方有一定的实力。如果冒冒然闯进去,很可能就是自寻死路。

朱强有些急了,“那怎么办?”

“镇长说了,观察。”生子说道。

朱强虽然很急,可是也不得不趴在草丛里,瞪大两个眼珠子,耐心地向别墅看。

……

程莎莎回到别墅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洗干净,然后换了一身新衣服。

她的房间里,衣服很多,随便拿出来一件,都是前世的名牌。这次,程莎莎换上的,是一条粉色牛仔裤,一件米黄色的小外衣。她照了照镜子,只觉得自己洋溢着一股澎湃的青春气息。

程莎莎来到一楼,一转身,轻轻坐到了楼梯上,手臂抱着小腿,脸孔放在膝盖上,歪着脑袋,看吴志、刘淑琴和林小蝶忙碌。

坐了好一会儿,忽然,程莎莎“哎”地一声,轻轻叹了口气,程莎莎有心事了。程莎莎才十六岁不到,这个年纪,正是一般的小女孩儿无忧无虑,尽情享受青春的年纪。可是,由于世道的改变,让她过早地有了心事,有了哀愁。

在经过了的那件事后,程莎莎发现,自己并不是像自己一直以来认为的一样,一点儿也不怕死。相反,当死亡真正降临的那一刻,她怕得要命。这件事,完全粉碎了她心里一直坚持的东西。其实,这件事带给她心灵的震撼,不仅仅是她发现了自己也怕死,还有更多的东西。比如生存,比如尊严,总之,在这个末世里,似乎前世里所有的东西,都被打破了。

在末世里,人被简单地划分出了两种,一种是像李枫一样,具有杀灭丧尸的能力的强者,一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依赖于强者身边才能勉强生存下去的弱者。

程莎莎悲哀地发现,自己是属于弱者范畴的,想要生存,就不得不依赖于李枫这个强者。

可是,这种转变,就如同末世降临一样,来得是那么的突然,程莎莎一时之间,有些接受不了。她从前一个自尊自强的女孩儿,从来也没有过向任何人乞求的经历,让她突然间向一个还算是陌生的人,去乞求生存,这让她怎么办?

程莎莎也知道,这种乞求,根本是避免不了的,无论如何,到了最后还是要走这一步,这件事她心里清清楚楚。

可是,什么事都要有个转变过程。程莎莎就是想给自己多一些的缓冲时间,来完成这种由一个极度自尊的女孩儿,向一个哀哀乞求的弱者的转变。

这种过程,对于一个像程莎莎这样聪明的女孩儿来说,是痛苦的。因为,她明明知道自己将堕落到何处,却无力扭转。

程莎莎又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向别墅的门口走去。“莎莎,你去哪儿?”吴志停下了手里的活,问道。

“吴伯,屋里憋得慌,我到外面透透气。”

“别走远了。”

“放心吧,吴伯,我就在别墅附近走走,一会儿我就回来。”程莎莎回答着,走到了屋外。

程莎莎走出去一会儿后,吴志觉得不安心,放下手里的活儿,走出别墅。他四外扫了一眼,发现程莎莎已经走到了别墅围墙大门那里,看样子是要往大门外面走。吴志心里一急,大声喊道:“莎莎,回来,别出大门。”

“没事儿,吴伯,我去那边采两朵花就回来。”程莎莎一边回答,一边走出了大门,向大门外一处草丛那里走去。现在已经到了十月中旬,大多数植物都已经枯死,可是,程莎莎却看见草丛里长了几朵野花,正在娇艳地绽放。她感到很新奇,便想把花采回去,放到瓶子里养着,也算是给这压抑的末世增加一抹亮色。

很快,她来到了花朵旁边,蹲下身子,小心地把花朵折断。她把花凑到鼻子上闻了一下,花朵散发出一阵清淡的香味儿,程莎莎陶醉得闭上了眼睛,尽情享受着花朵的芬芳。

正在这时,她忽然感觉到身子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扯到了一旁。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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