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三国杀刘>第60节 刺破长天大戟士
带着一帮子文人,哗啦啦全走了。毕竟办学的时间紧,任务重,他要赶时间。

文人一走,大堂内就清静很多。

“某思谋良久,想得一法,欲造长戟大盾,精兵强卒持之,杂以弓手弩兵为阵,以阵迫之,则幽州骑兵,当无不破。诸位将军以为如何?”

“主公深得兵法精髓。自古以步战骑,唯有阵法一途。主公以长戟大盾为守,以弓手弩兵为攻,此阵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将无从下嘴,以此阵迫之,其必节节败退不可。末将麾下有先登死士八百名,皆善弓弩,若是配合持盾大戟之士,正当其用,破白马义从必矣。”

一个武将起身,抢先抱拳大赞,并要求以其麾下先登死士为基,编练此阵。

庞龙献此阵,其针对性就是轻骑兵,像匈奴骑兵或者白马义从这样的。历史上有过类似战例。西汉时的李陵,领五千步兵,被匈奴人十来万骑兵所包围,李陵让士兵们用车辆围在一起,士兵躲在车后,硬是射杀了几万匈奴骑兵,后来矢尽才降。庞龙献的这个阵法,就是脱胎于此案例,而且还解决了机动灵活的问题。以长戟大盾掩护弓弩手,长戟倚大盾斜着一立,就是浑身是刺的刺猬,轻骑兵根本无可奈何。而轻骑兵本身防护能力弱,对上埋伏在长戟大盾后面的弓弩手,只有挨打的份儿。

袁绍一看,正是一线的主力战将,麹义。

麹义来自凉州,熟悉胡骑作战风格,而公孙瓒的白马义从,也是轻骑,跟胡人的骑兵风格很接近,所以麹义一直都有跟幽州骑兵战斗。

“好!文忠(麹义字,笔者撰。),此事就交与你来办。哈哈,大戟之士,就叫大戟士好了。”((www.2345xs.cc 2345小说网全网最新)。)

ps:  可叹俺这书,竟然没几个人看,想想也是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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