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至少二十只狼,这点肉对它们而言也许仅够塞牙缝的。一顿咀嚼之后,崔志佳可以想象得到,两个面孔模糊的警察连渣滓都没有留下,就永远消失在了这大山深处。
崔志佳自己不是什么圣人,他手上也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但是杀人不过头点地,却不至于让他们用这种无声无息的方式消失在天地之间。
他一直死死地盯着群狼环伺的地方,想象着两具尸体是以怎样的速度被这些狼分吃入腹。再看看对面安安静静一动不动的男人,他手里有枪,刚刚已经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杀掉两个警察,崔志佳丝毫不怀疑如果他拒绝这个男人的要求,是不是下一秒他也会沦为这群狼的食物。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种心态,像崔志佳这种偏执狂是最明白的,得不到的人宁可毁掉也绝对不会让他有机会去指证自己,两个警察死在深山老林,尸骨无存,唯一的目击证人只有崔志佳。
似乎除了顺从他的意见,崔志佳别无选择。更何况,他刚刚说,只要加入他,就可以见到文沫,就可以侵入她的生活,就可以想方设法地再将她圈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她怎么会爱上别人?她怎么可以爱上别人和别人卿卿我我?这才几个月啊!现在的女人,一点从一而终的贞操观都没有!崔志佳的心里难免涌起一股愤怒,非常想赶紧见到文沫本人好好的教训教训她,让她明白明白什么叫做礼义廉耻。
狼群享受完一顿饕餮美餐,徘徊在树下不肯离去,实在是刚刚开了荤,树上还有两个香喷喷的食物让它们无法企及。被绿油油的这么多双眼睛盯上,崔志佳忍不住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他除了老老实实趴在树杈上一动不动外,哪里还有什么心思胡思乱想,只乞求天能亮的早一些,让这些嗜血的野兽快快离去,还他们安全的栖身之所。
不过他显然低估了深秋季节食物对狼的诱惑力,眼见着东方露出了鱼肚白,一轮红日迅速窜至空中,驱散黑暗,带来光明,这些狼仍然三五成群地徘徊在树下,时不时地猛冲前扑,最高大的头狼甚至能抓住低矮的树杈,要不是它天生不会爬树,不懂得技巧,恐怕早已经蹿上来,将崔志佳这大大的美食拖下去跟自己的徒子徒孙分享。
头皮发麻的崔志佳只得将希望寄托在另一根树杈上仍然好眠的男人。他忍不住扯着嗓子喊道:“好吧好吧,我什么要求都答应你,这条不值钱的命从此卖给你,让这些畜生赶紧走吧。”
那男人这才懒洋洋地伸个懒腰,从树杈上坐直身子,自顾自的掏出食物细嚼慢咽起来,视崔志佳的话如空气。崔志佳哪里沉得住气,他从来就不是个能沉得住气好脾气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做出如此不管不顾,让他自己没有后路的事情。他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上面,对其他人和事,半点也没有。此时他腹中空空,还有一群狼想把他当今天早上的早餐,再加上昨天经历过大起大落,此时他恨不顾得跳到旁边的树上,将那淡定无比的老男人踹下去喂狼。
“喂,给句痛快话,你不就是想让我为你效力吗?现在我答应了,你怎么不说话呢?”崔志佳咬着后槽牙,不甘不愿地说出为他卖命着几个字。且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风水总有轮流转的那一天,所有想利用他的人,最终的下场都是被他利用的干干净净,然后死无葬身之地,这个男人也不会例外的。他是干什么的,研究人的心理曾经是他赖以生存的工作,他不会忽悠人,又怎么能劝得别人乖乖地掏出自己兜里的钱呢?
那男人仍然没有搭理他,还是细嚼慢咽吃着自己的一份早餐,动作行云流水,即使在简陋的树杈上,也能吃出五星级大酒店的感觉。崔志佳很想知道,文沫到底怎么惹上这个男人的,肯定是有仇怨的吧,不然谁也不可能冒着生命危险,到大山深处寻找很有可能转悠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都碰不到的他。
以李响岳护文沫跟护自己个儿亲闺女的性子,他曾经绑架文沫的事情,一定会被李响岳在最大限度内压制下来,不会声张,能知道内部消息并能准确的找到他大致的藏身范围的人,肯定是处心积虑地打探到这些消息。
一个人能为另一个人做到这种地步,不是爱之入骨就是恨之入骨,崔志佳有百分之百的理由相信是后者。文沫啊文沫,你总有这种特质,总会吸引一些变态的人到你身边,这一次你还能如此幸运地逃过吗?突然很想看到你死的那一天,你的眼睛中是否会有恐惧,是否会有后悔?
“我需要的是一杆枪,是一个走狗,我说的话就是命令,我让你做什么,你必须要百分之百地服从,崔志佳,你能做到吗?不用着急回答,我们有好几天的时间,这些狼在不完全死心之前是绝对不会离开的。你知道狼这种动物,尤其是群居的狼,他们天性残忍,聪明,忠诚,有韧性,为达目的决不罢休。除了群居和忠诚这两点之外,其他的,跟你很像。所以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吧,等这些狼群终于死心散去,我们才能平安。所以我给你时间,好好地想清楚。当然如果你不想答应也无所谓,直接跳下去喂了狼,你轻松,我方便。”
走狗?呵呵,多么没有人权的一个词,想他崔志佳刚刚归国的时候,光鲜靓丽,国内各大心理学研究所院都争相想要聘用他,他何曾想过有一天他会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偏偏一切都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