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漫步歌神路>第一百二十九章 偶像歌手约

第一百二十九章偶像歌手约

第二天上午,新入住的四合院。黎华到中唱去接万鹏和王京云,夏林满是兴奋,早早地照着地址找了来,毕文谦和她一左一右,坐在房子前主人留下的太师椅上,中间静静躺着一碟瓜子儿。

“我说你是小富爷儿吧!瞧,连四合院都买了!”

“你再乱喊!都把我徒弟给教坏了!”

盯着他歪鼻子臭脸的不爽样儿,夏林拍着手笑:“小富爷儿!你就是小富爷儿!谁叫你叫我小富婆儿的!”

毕文谦不理她了。只靠着椅背,遥遥望着院中的大槐树,已经更远的大门口。

过了一会儿,夏林忽然够着身子,伸手捅捅毕文谦:“喂,生气了?你这次到底挣了多少钱?”

偏头瞥去,夏林的脸上浮现着天真与好奇,毕文谦见了,忽然想逗逗她,拖长了声音说:“小-一-千……”

“不许学我!”夏林捅来的手指顺势掐上毕文谦胳膊,“不许骗我!”

“你能听我说完吗?”毕文谦一把抓住夏林的手——这丫头掐人怪疼的,“我说的是,小-一-千-万。”

“啊?”

夏林一下子愣了,连把手从毕文谦的爪子里抽出来都忘了。毕文谦也不再说什么,只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脸。

良久,夏林才颤着声问:“你……没骗我?”

毕文谦一脸无辜地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果然是暴利啊!”夏林猛地抽回手,拍在桌子上,差点儿把那碟瓜子儿打翻,“你还冲我要饭钱的!才这么几天,你就已经这么有钱了……”

毕文谦摇摇食指:“不,我还是没钱,很可能还会找你要饭钱的——我妈把我委托给徒弟了,我的存折保管在她那儿,得我成年了才能自己用。包括这四合院。”

“真的?”夏林上下观察了几秒,忽地笑了出来,“穷光蛋的小富爷儿啊!那你可得给我好一点儿的合同,不然,我可再不请你吃饭了!”

“等他们到了再说了。”毕文谦耸耸肩,“我对钱的多少不太在乎,但对怎么分钱很在乎。也许,你会觉得我是大善人,也许,你会觉得我是铁公鸡,但我多半会不为所动。”

“铁公鸡啊~”

夏林咯咯地笑,那笑声听在毕文谦耳里,有些像某些时刻的黎华。

没过太久,四合院门口来了人影。先进门的黎华穿着昨天的衣服,远远看去,仿佛天地之间的黑白电影里唯一的色彩,怎么看怎么像是主角儿。等走近了,她背后的两个年轻人也看得清了,左边的万鹏穿着朴素的灰色中山装,棱角分明间更多了几分儒雅,而右边,却是一个深色格子西装的男人,接近一米八的个子,一头寸发,有些娃娃脸,肤色却貌似经历了些风霜……也或许,这仅仅是被身旁的黎华的白给衬托出来的错觉。

“起来,搬椅子。”

还没进屋,黎华就对着毕文谦招手。等其他人坐定了,毕文谦正想坐回自己的太师椅,却被黎华一指:“坐右边去。”(注1)

毕文谦和她对视了一下,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乖乖坐了过去。

“来,介绍一下——”黎华最后一个坐下,先伸掌虚指毕文谦,“这是我师父,毕文谦。”然后,又指着坐在右边下首的夏林,“她叫夏林,唱歌挺有前途的好苗子。”接着,再指向左边坐在万鹏旁边的年轻人,“他叫王京云,今年会在对外贸毕业,算是在咱们明天正式成立的中国文华公司实习。”顿了顿,她又看了看万鹏,“至于万鹏,大家都认识,就不说了。”

没等各位彼此打招呼,黎华就拍拍手,继续说道:“关于明天开张的公司,我简单说两句。按照1982年国家出台的《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我们的中国文华公司,是一个经营业务涵盖流行音乐及相关产业的公司,属于混合所有制,毕文谦和我各有40的股份,另外20股份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电总局只是持股分红,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人事安排。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副经理,毕文谦是公司的总经理,万鹏代广电总局持股,但在公司里的职务属于办事员,王京云在实习期间,也先从办事员开始。”

“公司草创,差不多就是这样了。”黎华说完一气,偏头看看毕文谦,他默默听着,面无表情。

“接下来,咱们商讨关于签约歌手的合同。夏林是我们第一个有签约意向的歌手,列席参与讨论。但首先,请总经理毕文谦谈谈他的方案。”

听黎华提到自己,端坐着的毕文谦才了反应。约莫,他不太习惯黎华用这么正式的口吻说这么久,偏头看了她几秒,才慢慢开口说话。

“想不到,我就这么成了一个总经理了。”学着黎华抿嘴的样子,毕文谦先自嘲了一句,“咱们这样的公司,国内应该还不多见,相关的合同也没有成熟的模式,所以,咱们也不必害怕创新。这里,先谈谈之前我和黎华商量过的一点儿想法——原则上来说,一首歌从最初的创作开始,到最终成为音像制品卖到消费者手里,期间参与出力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有比例分成的权利。当时我们商量的分成比例是——作词人10;作曲人10;演唱人10;编曲人10;演奏者5;唱片制作人5;前期成本出资人20;宣传平台环节10;销售保障环节10;环境保障环节10。单就演唱人,也就是歌手这一个环节来说,如果以个人


状态提示:第一百二十九章 偶像歌手约--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