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儿是在2014年的年底进去的,罪名是杀人未遂兼重伤害,刑期十五年。他没有咬出我来,因为他犯的案子与我关联并不大。我并不希望小四儿进去,其中有很多个人感情因素。但结局总是无奈的……
在小四儿进去之前的那段日子,我并不在东北,而是应了一个大学同学的邀约,跑到广东去欣赏所谓的四季如春。对我这么一个东北佬来说,冬天里享受阳光和一抹绿色,是比较奢侈的。但这趟奢侈的旅行,我并不觉得舒心。原因并不在广东的别样景色不比北国,而是我同窗好友的广东老婆,每天都要重复的问我一个问题:
“广东的天气对你们东北人是不是爽歪歪?”
每次,我都能用微笑表示回答,内心却把这个广东女人问候了一百遍。南方的一抹绿色的确给了我这个东北佬一份新鲜,但只是新鲜而已。坦诚的说,我还是更喜欢东北的四季分明。季节也如人生,如果人生没有四季,又何来精彩呢?而且,这个女人把她骨子里的那份地域自豪感强加在我身上,真的让我不太自在。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点旅行感悟,真正在那段日子里让我有点担心的还是小四儿。我在广东整整停留了二十天,是在腊月二十二临近小年的时候才回的东北。在这二十天里,小四儿先后三次给我发了信息,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知道他心里有事儿,大抵也猜得到是和钱有关,但每每要他有事儿直说,他都只是随意找个借口搪塞,并不多说什么。等我回到东北两天之后,才知道小四儿在我步下飞机踏足故乡的冰雪那一霎那,就被警察带上了一副“手镯”。而我在飞机上的那段时间,他正拿着一把小太刀在深夜的街头,追砍着一个名叫张老三的老混子……
在家停留了两天哄了哄老爹老娘之后,我就悄悄的去了d市,然后动用了一些在d市阴暗层面的关系,把小四儿犯事儿的始末缘由给调查了一遍。
小四儿砍翻的那个叫张老三的人,年近四十,结过婚,又离了,现今独居,早年成名,是个老混子,外号叫净街老虎,是d市城郊的一霸。而说起他这个外号,就不得不说一下他成名的经历。
大概十七八年之前,在我还的小屁孩儿的时候,这张老三就已经在d市城郊周围开混了。当时的他,是靠两样儿绝活儿混起来的。
他的第一项绝活儿,是徒手抓苍蝇,有点少林寺和尚筷子夹苍蝇的意思。但人家少林寺和尚是为了练功的同时补充蛋白质,张老三抓苍蝇则是为了吃霸王餐。
那时候的张老三,只是个小痞子,还在底层社会的最底层为了温饱而挣扎。同样的,张老三想赚点钱,很困难,但他吃饭却不困难。那时候,张老三要是饿了,就随便找家饭店推门就进,点了菜就开吃,吃得差不多了,就坐那等,等到什么时候有苍蝇从他脸前飞过,他就信手一抓,然后直接把苍蝇扔进菜盘子里……
后面的事儿就很自然,张老三就借口饭菜不干净开始各种闹,直接闹到老板说免单为止。也有那些不太开事儿的老板,领着活计一顿拳脚把张老三“请”出饭店。为此张老三没少挨揍。但做生意的,都是为了求财,你打了张老三一次,他保准天天去你店里抓苍蝇,只要打不死,甭管是拄着拐还是包着头,但凡他有一只手好用,他就去你店里抓苍蝇,直到搅得所有人都觉得这家饭店不干净为止。最终,饭店老板也只能是破财免灾,对张老三也只能是又恨又怕……
当然,张老三通常不会去太高档的餐厅闹,主要是因为高档的地方一般都没什么苍蝇。
张老三的另外一项绝活是在他小有名气和实力之后练就的一种手段。这手段在道儿上有个学名叫“砸杠子”。
所谓“砸杠子”,就是一种以耍无赖为基本方式的勒索手段。张老三“砸杠子”之所以能称之为绝活儿,是因为他砸出了新意,砸出了境界。他“砸杠子”的目标,从来都不是普通人。他要砸的人,从来也都是脸面人。当时d市周边,上到村长乡长,下到国营私营企业里的科长处长,都是他的目标。也不知道他有什么门路,总能搞到一些这样权利不大,但却极重脸面的小人物的花边新闻,查清坐实之后,他就先行一步进行勒索警告。如果对方不就范,他就开始施展他的“绝活儿”——
找两个民工或者乞丐,给他们五十块一天,让这俩人全天候的跟着目标人物。既不出言威胁,也不动手动脚,就是跟着。这俩人也不会跟着目标回家或跟着布标进办公室之类的私人场所,但只要目标露头,俩人就跟上,只要跟上了,就在目标身后两米左右的距离高谈阔论的点评目标的那点花边新闻。试想一下,你请某上级领导吃饭,身边跟着俩一身脏兮兮的民工,还在一边谈你的花边新闻,这场景一般人受不起的。总而言之,但凡需要以正面形象示人的人群,对张老三的这个绝活儿,那肯定是没辙。你躲,躲不起,张老三是闲人,你总要拉屎吃饭上班,总要忙工作,跑得了和尚总跑不了庙。你告他,又告不起,人家又没对构成人身威胁,走路说话唠嗑也不犯法,穿的破烂点也不是受人歧视的理由。而且,就算你让警察把跟着你的人抓起来也没辙,第二天保准还是有别人跟着你。所以,被张老三砸了这一杠子的人,最终都会拿钱出来了事。而总结张老三这一手砸杠子的绝活儿也只需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