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数月,金葫芦长高了不少,嗓门也比从前洪亮了,干瘪瘪的骨架子上生出好些肌肉块,总算像个男子汉的模样了。见到沈思去而复返,他激动得两眼通红,嘴唇死死抿着,生怕一张嘴就会哭出声来。小狐狸听见动静,也“嗖”地窜了出来,甩动着大尾巴直往沈思怀里钻。不知这段时间金葫芦偷偷喂给它多少好东西,搞得它一颗狐狸脑袋还是小小尖尖的,身体却鼓胀成了名符其实的肉球,捏上去松松软软,骨头都寻不着。
见到这一人一狐,沈思难得浮现出了由衷的笑意:“多寿,你真是长大了,倒有几分未来将军的样子了。琉璃老弟,许久不见,你也变化不小,简直是……呵……”
晋王离开多日,府中积压了大小事务无数,自他一回来便忙得马不停蹄,实在挪不出空闲陪着沈思。
当晚沈思与金葫芦、牛黄一起在自己的小院用了晚膳,虽然只有三个人,各色菜肴却琳琅满目摆出好大一桌,且都是按照沈思口味烹制的,只可惜山珍海味吃在沈思嘴巴里也味同嚼蜡,他身体疲乏,心绪烦闷,只胡乱吃过几口,便推说想要休息回房去了。
牛黄因身份特殊,一入府便被重重看管了起来,不但不许在府中随意走动,就连出去小院都要有人看着。可不知该说他心宽还是蠢钝,竟丝毫未把这囚徒般的处境放在心上,还和金葫芦一起风卷残云吃光了所有饭菜,然后又一起拍打着滚圆的肚皮回房去睡大觉了。
这几日不是乘船就是闷在马车上,沈思浑身脏乱不堪,可因腹部剑伤还未愈合,尚不能沐浴,只好用清水仔细擦洗了身体。等他更换好干净衣物走进卧房,正看见一个身着罗裙的背影在殷勤忙碌着帮他铺床。沈思还当是晋王指派过来的侍女,为防突然开口吓到对方,他走进门时故意加重了脚步。那人应声回头,竟是晋王妃!
沈思的母亲若还在世,年纪应是与王妃相仿的,故而在沈思心中,向来把王妃看做是长辈。他虽对晋王心存着怨恨,对王妃却仍是敬重有加的。现在要一个长辈亲自来伺候他这小辈,他无论何过意不去,赶紧上前阻止道:“夫人,这种小事我自己来就可以了,怎能劳烦您动手呢。”
王妃笑着推开他挡在面前的胳膊,语气温柔:“不瞒你说,我也是受人所托而来的。今晚守之实在分不开身,才将你暂交给我照看一日,稍后我可是要向王爷千岁复命去的,怎能有半点马虎。”
沈思莫名有些气恼:“王爷也太没分寸了些,随便派个小丫头不就得了,怎能随意支使您呢?”
王妃将他拉到桌边坐定,又随手倒了杯热茶给他,轻声细语道:“你也怪不得他,听说从前他指派来伺候的使女都被你撵走了,他又岂会再做无用功?想来只有我这样的身份与年纪,才不会被念卿赶出门去吧。”
沈思听了愈发过意不去:“夫人哪里话,我只是习惯了军中生活,不喜欢别人帮忙做这做那。”
王妃深深望了他一眼:“你需不需要是一回事,他有没有心又是另外一回事。以你二人之间的关系……”
沈思一掌拍在桌案上,生生截断了王妃的话,语气冰冷:“夫人且听了,我与他并无任何关系!”
王妃讶异地眨眨眼,不觉轻叹:“唉,难道你不是认了守之做义父的?”
沈思张了半天嘴,哑口无言。方才那反常的举动,不恰恰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他发现平日里自己明明有几分头脑,可不知怎的,一对上王爷、王妃这些人,就立马变得简单幼稚,愚蠢至极了。
桌边一外侍女听见响动,小心请示着:“夫人,可有何吩咐吗?”
王妃淡淡答道:“没有,都下去吧。”待脚步声渐远,她亲手拾起碎成两半的茶杯,满眼惋惜,“念卿,这段日子发生的一切我都有所耳闻了。事情因守之而起,你恨他、怨他我都理解。他叫我一声‘阿姐’,我便是他仅有的亲人,弟弟犯下过错,做姐姐理应与他共同承担。你若想骂他,我陪他一起听着,你若想打他,我陪他一道扛着。但你若还想像在京城里那样,要出手杀他,我定会先一步跟你拼命。”
沈思眼望着桌案上跳动的烛火,凝眉苦笑:“是啊,我是真的很想杀了他……”
“念卿啊,这一夕之间亲人尽丧的滋味,我很能体会。”王妃站起身来,缓缓走出两步,遥望着窗外夜色陷入了回忆,“同乐二年朔州一役,我的父亲、哥哥,还有欲相都没能活着回来。他们走的时候,每个人都胸有成竹,大哥还拉着青哥胡闹打赌,说此番上阵杀敌,青哥所立战功若高过他,他便将我这个小妹输给青哥为妻。我听了心里其实是欢喜的,可毕竟女儿家脸皮薄,为了面子,只好假装闹脾气,几天没同他们说话,连出征都没去送行,谁知这一别,竟再不能相见了……”王妃声音几欲哽咽,眼里泛起斑斑泪光,“他们离家的那段日子,我还在偷偷准备着嫁妆。依照当地风俗,新媳妇过门之前要为相公亲手做一双鞋。我知道自己女红不好,又生怕做出的鞋子青哥穿了会不合脚,故而一针一线缝制得极慢,但凡有一根线歪了,都要拆掉重来。就这样缝了拆,拆了缝,我以为等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