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色戒缚瑾>237 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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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我吧。

凌迟又怎样,万箭穿心又如何,都不及这一句话给我的锥心之痛。

狠啊,剜心蚀骨,戳入我最脆弱的一块骨头,在里面用力的搅,用力的扎,幽深的疤痕随着我死去,随着我皮肉被风干为粉末,只剩下一把白骨,掩埋低下,水土交融,经过千百年风化与沉葬,仍旧不消退,与我永恒沉睡。

闵宝涞,他可真是狠。

这样的放纵与包容,我承受不起。

我真的受不起。

我蹲在地上很久,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在难受什么,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重来,我依然会选择报仇,可能我会放弃这样的方式,而走另外一条能让我更加心安理的路,我不需要背负哪怕一丝疼痛,我可以骄傲站在陈靖深墓前,告诉他我做到了,并且做的很漂亮,可现在我不能,我开不了口,有一股我无法抗拒的心疼在我骨骼内侵占蔓延,它让我觉得自己好狠,即使如闵宝涞那样阴险歹毒的人,也有为情装成瞎子的时候,那么沈筝呢,沈筝是否是这世上最狠的女人。

不知过去多久,我脚底隐约传来发麻的痛感,我正想要移动,忽然捂住脸的手被一只温热细腻的小手握住,我身体猛然僵了一下,我缓慢将手移开,露出自己满是泪痕与痛苦的脸,蹲在我面前的女孩声音内带着哭腔说,“你是沈筝吗,我爸爸的女友。”

我没有说话,略带茫然看着她。

她用掌心握着的蓝色手绢轻轻在我眼睛上擦了擦,“你没有见过我,我是闵丞萝,我下午接到爸爸病危消息刚刚从外守来,我听说过你。”

我对于闵丞萝的确没有什么印象,闵宝涞将这个小女儿保护得非常好,她也不像闵丞纹比较张扬,喜欢高调做事生活,她很单纯安静,从不在各大媒体面前露面,所以捕捉到她镜头的也极少,就算有,也被闵氏公关部高价收买压下,想来任何一个记住一家报社都不敢直接与闵氏为敌,自然闵丞萝也被保护得很好。

不过我没见过她但也不是对这个人一无所知,我记得祝臣舟私下曾和她隐秘往来过,她比较喜欢跳舞,还能够作画,崇尚西洋音乐,属于一个彻头彻尾的时尚海归,但我并未想到闵丞萝也这么漂亮,她和她姐姐都继承了闵宝涞的五官,比较精致耐看,气质出众又独具特色,自然是女人中的佼佼者,让人一见惊艳。

她将我脸上泪痕擦干净后,便小心翼翼搀扶着我站起来,转身对站在窗台旁边抽的祝臣舟说,“臣舟,把你手边那杯热咖啡给沈秀拿过来。”

我行走的脚步一顿,我有些惊讶看向闵丞萝,闵丞纹是亲她姐姐,不管他们婚姻走到哪一步,她作为妹妹难道不应该喊姐姐丈夫一声姐夫吗,怎么直呼姓名,而且还去掉了姓氏,显得亲密又古怪,让人匪夷所思。色戒新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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