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碰血,身体里血族血液将苏醒,从此,再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吃人类的食物,将终生以血为生。
知道自己是个怪物以后,年仅九岁的他,犟强的不肯吸食鲜血,被打、被诱惑、恐吓和威胁,都没有让他低头。
无奈之下,只能将他关到d国北部的秘密基地,以每半个月一颗鲜活人心为“药”,维持着人类的特症。
许是身体流着血族血液的关系,后来的他,渐渐身上有了兽性,越来越冷血,最后,把森林当成了狩猎场,以猎杀人类为乐。
直至祈欢成为他手里的猎物,他才恍然醒悟,虽然没有吸食鲜血,却已经逐渐迷失了自我,成为可怕的怪物。
十几年的血性让压制,以致后来,他以为,不再服“药”不会有任何问题。
他太渴望和祈欢在一起,易容离开,陪在她身边两年。
正因为身体里有血族的血液,不想将来自己的孩子和他一样,从一出生就是怪物,两年时间,他扮演着另外一个人。
血族,以血为生,离开血,将历经痛不欲生的折磨。
他不想当吸血怪物,情愿到最后安静的死去。
金朋找到了祈欢,祈欢对他下药,他被送回这座吸血城堡。
这一次,他依旧拒绝吸血,选择沉睡。
怎料,祈欢再度踏进这座城堡,并被daisy诱骗,用自己处子之血为引,将他唤醒。
而他,饥饿太久,苏醒后将祈欢当猎物捕食。
差一点,他就吸干了她的血。
现在,他已经成为了真正的血族,不会经历生老病死,再也无法摆脱血的诱惑。
“哥,你傻不傻。”daisy跺着脚说:“你不愿意吸血,这么多年历经多少痛苦折磨,现在还要被迫与爱人分开,只要把她变成和我们一样,她也将不老不死,你们就可以长长久长的在一起了呀。”
阿ken嘲讽到:“像我们一样,终日以鲜血为生、感受不到疼痛、在人前掩饰身份、偷偷摸摸的怪物?”
“这么多年,我们从未被人类发现。”布伦夫人抑着高傲的头,说:“我们有庞大的家族事业,可以行走于阳光之下,相比人类,我们有绵绵不绝的生命,不老的容颜,不会经历病痛折磨,多么完美的物种!”
随之说:“我很喜欢祈欢小姐,她美丽高贵,对你一片深情,我相信,她一定会非常乐意成为我们其中的一员,拥有绵长的生命,和爱人厮守千百年!”
阿ken一身煞气的起身,语气阴冷如刀芒:“我不会让你们把她变成这么恶心的怪物!”
她那么完美,有幸福的家庭,最喜欢美食。
一旦变成和他们一样,她从此再也不能快乐的吃喝享乐,而且,还要看着她最爱的家人,一个个老去、死去,享受着绵绵不绝的孤寂生命。
她应该拥有更好的人生,遇到一个珍爱她的人,结婚生子,然后,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
不老不死有什么好,除了长久的生命,终生只能喝血,这样的人生,有何快乐可言?
他不想,将来她恨他、憎他,所以,情愿在她心中死去,让她再也看不到希望。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哥!”daisy不满的提高分贝,“她真的很爱你,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你这样隐瞒着对她不公平,不防坦白告诉她,选择权在她手里,我相信,她一定不会介意,一定愿意和你一起到世界末日!”
见他恶狠狠的扫过一个刀眼,马上话锋一转:“如果她真的不愿意,起码不会再傻傻的等,对你死心,将来才会重新选择爱人过她想要的生活。”
一切都是真实的发生过,却被不着痕迹的抹去,血族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祈欢以为,自己只是做了场恶梦。
布伦夫人冷哼:“她被你咬过,而且,她很聪明!”
他们是高级的血族,不像低级血族一样饥不择食,所食用的,都是最新鲜、干净的血液。
这个世上,有钱能使磨推鬼,布伦家族百年来累积的财富,富可敌国,只要有钱,鲜血取之不尽。
祈欢被阿ken咬过,被抹去痕迹,可她非常聪明。
阿ken将帽子戴在头上,转身便走:“我这一生,都会护她周全,至直她百年归去。”
“你这个大笨蛋!”daisy见他固执,气的直跳脚,脸红脖子粗的说:“真是气死我了!”
布伦夫人心中十分不悦,望着阿ken头也不回的背影,无奈又生气。
这个家里,太久,没有诞生新的成员了。
待阿ken走远,daisy嘟起猩红的嘴唇说:“现在年轻漂亮不把她初拥,到时候万一有个什么意外,一命呜呼,看悔不死你!”
说完,见布伦夫人目光暗晦的盯着自己,猛然恍然大悟。
如是遇到意外,命在旦夕——
然后,露出甜甜的笑容。
抖了拌裙子,挽住布伦夫人的手臂,嗲嗲的说:“妈咪,好长时间没出过远门啦,想出去转转。”
布伦夫人摸摸她漂亮的小脸蛋,宠溺的说:“去吧!”
“我现在收拾一下东西。”daisy重重亲吻下布伦夫人的脸,像小鸟一样以闪电盘的速度飞跑上了楼。
布伦夫人轻拔了下耳际的发,伸手接过仆人递过来的装着血红液体的杯子。
————
开往市中心的路上,carter一路上不停的哼着一首相同的曲子。
这首曲子祈欢很熟悉,是两个弟弟研发的游戏的主题曲,特别激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