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时候,我应该怎么做呢?若是换了别的人,这时候恐怕是会感动到不行,说不定还会流泪,然后冲上去激动的拿下那一束鲜花,然后深情拥吻,最后收获一段爱情。
可是我不会,不管是现在的我还是过去的我。
很久以前我就觉得,在不知道对方的心思的时候,不要在公共的场合去告白,更不要搞得声势浩大,这算什么?用相知或者不相知的同伴或者路人去当你爱情的见证还是想要用人群的力量去强迫一个人接受自己?这个界限真的说不清楚。
而且,有一个无比美好的开始,以后的日子,若是一方对另一方没有那么好了,有了对比,也只会更加难过吧,所以,这样搞得非常浪漫的爱情告白还是越少越好。
一个开头,最好还是平平淡淡的。
可是,我和金恩胜并不是这样,一开始就是掺杂着旁人难以想象的艰难,这么说来,我们相处的时间也那么的短,却也就认定了彼此。
那么,一个开头可以不是平平淡淡,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共患难或者经历了别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你不是那么特殊,又有什么能力担保,自己不是对方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呢?
“小灿,”金鱼看我面无表情,戳了我一下,“你这样一直坐着,手上还拿着饭碗夹着肉丸这算什么事情啊……你快有点表示啊,这样好尴尬。不喜欢就赶紧拒绝他,喜欢的话就再说喽!”
金鱼说的对,这样真的很尴尬。在这样的时候,我还是任自己的思绪像雪花一样飘洒,是真的不太好。
金鱼的表现是作为我的舍友,作为好闺蜜。但是这周围的同学明显不是这么想,他们反应过来之后,就开始起哄尖叫,我听得到,他们一起叫喊着的“在一起”。
而我,这个被告白的对象,这时候却一直安静着,可是我也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毕竟,我连这个抱着一捧花的小伙子是谁我都不知道,零子姐怕是做人做得太好了,所以才会更多的招惹到别人的喜欢。
“金灿,我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喜欢你了。”可能是看我没有反应,这个男生从蜡烛中走了出来,一边说,一边缓慢的向我走近。
“过去的我,从来不相信什么精神伴侣灵魂共鸣,可是,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我整个人都是窒息了,你的美我从未见过,第一次我知道一个人可以好看到这样的程度。”他的表情,无比的认真。可我看了,却只觉得好笑。
金恩胜喜欢我,是因为我和他那段朝夕相处的日子,虽然最开始接近我是因为我的纯阳命,但是他最后爱上的是我,一个活生生的我。
郑世禹更是不用说了,虽然他第一次见到了我就表达了我对于他而言的与众不同,但是,他是因为这么多年梦中的相间,对我的了解更是不必说。
无论是他们哪一个人,都是不是第一眼看到我就喜欢上我的。
一见钟情,说到底,还不就是为了一张脸罢了。一个人,不了解对方的性格,不知道对方的爱好,仅仅凭样子就说自己喜欢上她,这是什么?这是买菜。
只有买菜,是只能挑外表的。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一直看着他。我觉得自己可能又是想的有点多,万一,这个人不是这么肤浅的看脸的人,那我这样想应该就会侮辱了他。
“灿灿,我希望我可以这样叫你。在过去,我就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我成绩一直很好,许多事情不用努力就能得到,所以,我看不起那些努力却做不好的人。可是,因为你,你跳舞,摄像化妆,专业课,一切的一切都做得那么完美,我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无能。
原来努力真的可以造成那么多的不同,那么多的改善。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到登峰造极,我为自己之前的想法感到羞愧,我同时也知道,我只有更加努力才能配得上你。
我喜欢你,喜欢你总是温柔地对大家微笑,对每一个人都那么和善,喜欢你义无反顾去做一件事情的样子,喜欢你不会否认任何一个人的存在,任何一个人的努力对每一个人都平等那么好,我就是喜欢这样善良的你。
我知道,喜欢你的人很多,我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个,但是,我希望我可以有这么荣幸,可以和你在一起。”
他说着,这么长的一段,听着倒也真的是情真意切。
我却在一瞬间想到了金恩胜对我的告白,一次是在姑姑家,他喝醉了之后的喃喃,一次是在他为了挡下了缪姐的那一刀。
看着眼前的人,这一番告白,虽然不同,但是一样的都是认真。
有人说,爱情没有先来后到,可是我想说,心里装下了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再放下另外一个人?如果还能再住进另外一个人,就是因为自己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喜欢第一个人。
虽然爱情的荷尔蒙分泌对于一个人最多只有两年,但是,爱情也不仅仅是荷尔蒙。错过了,就是错过了,爱情,就是有先来后到,迟了一步就是满盘皆输。
对不起,我又跑题了,这么人的告白本来就和我无关,他喜欢的那个人,是零子姐,而不是我。
“对不起,我已经不是过去你认识的那个金灿了,现在的我,是另外一个人。”我放下手里的筷子和碗,站起来对他鞠躬道歉。
这种时候,就是应该说清楚,拖的时间越长,态度表现的却不明显,对对方的伤害也就越大。
我已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