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有钱难买我愿意>第113章 大巧不工

本来还沉浸在自己思绪当中的秦己,在台上开口的那一刹那,立刻就被吸引得收束了所有的想法。

这倒不是说秦己被他的唱功震住了,毕竟刚刚开唱两句而已,真的听不出来太多的东西,但少年那如同管弦乐器一般的音色,已经足以震惊所有人了。

秦己见过的歌手也不少,知名的不知名的,而他听过的歌手更是多的不知凡几,但是几乎没有一个人的音色能比得过台上这个少年。

他的天赋好得令人嫉妒,简直就是老天赏饭吃。

纵观全世界乐坛,大火的歌手普遍分为三类——本钱好的、唱功好的以及创作性好的。

但无论是唱功好还是创作性好都不一定会出名,但唯独本钱好的却一定会走向成功,譬如某个下至c1上到g7欲与钢琴比音域的非人类,还有那个跟少年一样同为器乐型歌手有着铜管般金属音色的天后。

毕竟他们不需要唱功去修饰,单凭自己的金嗓子就能把歌曲演绎的赏心悦目,别的歌手花费了大把汗水和辛苦磨炼出的成果,他们却天生就能做到。

这就是天才,你不得不承认世界上各行各业都有着天才的存在,你需要拼尽全力去追赶他们,但他们只要稍稍努力一下,就能轻松把你甩在身后。

有些人处心积虑地往上爬却仍旧止于凡俗,有些人未经雕饰俨然一副传奇风范,现实就是这样的不公平。

而且事实上,这些天才们比谁都努力,这就更让人难以追赶了。

就像舞台上的这位少年,在他那独一无二的音色惊艳四座之后,如果你用心地继续听下去,你就不会沉迷于他美妙的声线中,而是惊叹他娴熟的歌唱技巧。

不同于秦己原版的缥缈空灵,他的版本更像是喃喃自语地倾诉一件往事,怀念而哀伤,配合着气声、滑音等等的技巧,很轻松地就能听出来歌曲中所蕴含的悲切。

炫技但却又恰到好处,这需要极强的控制力和对歌曲的理解能力,他已经完全抹去了这首歌当中所有属于秦己的印记,重新注入了属于他自己的感觉和性格,连秦己都不得不承认,完美的翻唱。

或者说,以他的能力,无论唱谁的歌都会转化成他自己的风格,这也正是一个优秀的歌手所应表现出来的能力。

现在的新人都是怪物吗……就这表现放到现在的乐坛里能秒掉一片!

一曲结束,换到秦己位置上的老艺术家率先开了口,脸上挂着明显的笑意,和之前严肃的表情大不相同:“唱得很好,可以说是相当不错!可以听得出来唱功十分扎实,而技巧的运用也成功地帮助你完成了情感的表达,而不是单纯为了炫技,很难得的优秀歌手!”

“就这首歌的演绎而言,虽然与原唱各有各的风格,但单论技巧性的话,毫无疑问你已经超越了原唱!”

原唱秦先生在一旁尴尬地扯了扯嘴角,虽然这话说的确实不假,但是当着大庭广众之下一点不留情面直接说了出来,这样真的好吗?确定不是我在不知情的时候惹到你了?

秦己虽然经常被评论说,是新生代中唱功很好的一个歌手,但他毕竟不是以唱功著称,比他唱功好的歌手简直太多了。

甚至秦己还是一个半道出家的野路子,出道前仅仅接受了一段时间根本不算什么的急训,所谓的专业训练也是在他出名之后才开始的,秦己才把自己一些错误的唱法一点点地纠正过来。

但也正是因为这份不专业和不正确,才造就秦己独一无二既具有辨识度的唱法,尽管秦己从他第二张专辑开始就有意识地纠正改换自己的唱法,但依旧有许多错误被保留了下来。

错误的发声方式会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嗓子,但科学的发声方式总共就那么几种,就好比现场的这位老艺术家于秀,她的唱法不可谓不标准,但最终的结果导致的就是优秀的唱功却毫无辨识度,所以她一直泯然众人、不温不火的。

这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错误的发声方式会损害歌手的职业寿命,但它又能带来一定的个人特色,让人可以在茫茫一众歌手中脱颖而出。

所以绝大多数的歌手选择的都是,等成名之后再适当地调整自己的唱法,因为成名之后骤增的商演活动,会导致这个之前看似无关紧要的小问题,变得极其致命,频繁用嗓无论再怎么保养,都是无法阻止其对嗓音不可逆转的损坏,这也是大家常说的‘倒嗓’。

一般都是选择改变高音的唱法,因为唱高音的时候对嗓子的损害相对厉害一些,但也仅仅是从不正确改变成相对正确一点的唱法,不可能完全彻底地颠覆曾经的演唱方式,不然就会失去自己那吸引人的特色,对事业产生致命的打击。

这感觉就像是罂粟一般,明明知道它是致命的,却偏偏无法拒绝。

虽然秦己从来不接商演,但他也一直在改换唱法,甚至比那些早已感觉到自己状态倒退的成名选手还要频繁,几乎是一张专辑一个种唱法,这也导致了他在粉丝心目中曲风百变的形象,毕竟粉丝不都是专业的,他们听不出来你的唱法有什么变化,只能听得出你歌曲给他们的感觉变了。

但凡事都有例外,远的不说,就眼前的这位少年,他的发声方式就没有一点问题,哪怕是唱到六十岁都不会有太严重的倒嗓,但是没有辨识度对他的影响可没有曾经对那位老艺术家的影响大,因为他的声音已经有了足够的辨识度了,不需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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