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参和张大有两人低头想了一会,明白了徐平的意思,点头同意。
善款如果真地能够冲抵必须要征的赋税之类,那又何必让私人捐赠?直接由官府收钱去做不是更好,地方官还落个好名声。冲抵科配和买只是个态度,表示官方奖励,不可能真地有多大的作用。这样做,必须是跟收严各种苛捐杂税结合起来。
按照徐平前世的说法,以后除正税之外的苛捐杂税,实行白名单制度,开征权限收到路一级的转运使司,州县不再有此权力了。这些杂税名目繁多,并不能一概取消,正税收到的财政收入涵盖不了所有的财政支出,这是时代局限,没办法的事,只是以后变得严了而已。徐平所能做到的,只能如此。而且各地情况不同,最多也只能收到路一级。
李参和张大有是徐平的自己人,可以直接跟他们讲,不需要像其他地方官员那样斗智斗勇,还要经过一番来回拉锯才能推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