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吾乃天命之子>第七十四章 水仙,来生见!
重创他后又以仁德之剑治愈他,进而循环往复的对其进行炼狱般的凌虐,连砍了上百剑,周泰苦不堪言。至此,他再无仁德之心。

蜀军在最终强化后的噬血秘术异蛇们的摧残下,成片成片的倒下。我仰天大笑着,今天是我生平最畅快的一次,我的能力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刘玄德,你的死期到了!

法力漩涡和分裂战雷这两大潜藏的绝技也随着我的无限连蛇而激发出来,战场中央,在我法力的催动下生成了一道深不见底的黑色漩涡,一道道紫色光柱从漩涡中暴射而出,蜀军一败涂地,死伤遍野,刘备亲自冲了过来,挥剑斩开了好几道光柱,但最终也被漩涡强大的气场给震飞了出去!

我使出了周瑜传授给我的业炎给予了蜀军最后一击,漫山遍野瞬间变作火海,蜀军魂飞魄散,就像当年赤壁时曹军的战船一样,如今七百里的连营也将付之一炬!

火元素与风元素的融合,加之我涅槃重生无数次后爆发出的魔法威势,业炎势不可挡,连烧了七百余里,整座山野间,连一只蚂蚁都别想活下去!

燃烧吧,让这地狱般的烈焰烧尽他刘玄德复仇的怨念!

“追!杀死刘备!”我看见刘备正在狼狈鼠窜,一声令下,徐盛率着十万江东子弟冲杀过来。

我的身形在涅槃后变得轻快无比,身化残影,在转瞬间便在小道上追上了刘备。刘备惶恐地看着我,握剑的双手都在不住的颤抖。

就在我准备取下刘备首级的那一刻,一股至强杀气却扑面而来。金色的光龙飞临空中,吞噬了我的秘术异蛇,我心头一凛,却见一员英姿焕发的大将骑着白马朝我冲来。

那名将军生得俊美无比,肌肉雄健但不显臃肿,而是形成一种曲线美,与周瑜相似。他手中捏着布满魔法金光的长枪,枪身宛如游龙,而他身上的金色盔甲更像是片片华丽的龙鳞。

“常山赵子龙在此,休伤陛下性命!”雄浑的吼声镇住了我,原来他就是当年害我父亲的凶手之一,“枪神”赵云!

我目光灼然,真想与赵云一战,而赵云却让刘备先走,他留下来挡住我。而我却冷笑着,这世上已经没有人能挡住我“不死青蛇”了!

“陆逊,刘备不能死!”我刚想与他开战,赵云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刘备在世,蜀山不灭,诸葛亮尚不可放肆大兴妖法,而刘备一死,魏吴必遭诸葛魔王洗劫,生灵涂炭。”

“赵子龙,你很有远见嘛。”我笑了起来。

赵云道:“总而言之,你所要做的,就是尽力却限制曹氏一族的战力,诸葛孔明自有司马仲达去对付。诸葛亮得了天下,比当年的张角还要可怕,只有司马氏登上皇位,天下才能太平。而我赵子龙跟随刘备,就是为与司马仲达共谋魏蜀的天下,最终归命司马氏。”

“呵呵,诸葛也好,司马也罢,我陆逊偏不信天命!听着,我迟早要与他们一决雌雄!”

与赵云分别后,我回到了我该去的地方。听说刘备逃回白帝城后没多久就郁郁而终,而我的心里却空荡荡的,没有丝毫的喜悦。

故人陆续凋零,而我也成了东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后来也在几次战役中击败魏军,甚至用奔雷术还消灭了魏军主帅曹休。另一边,司马懿和诸葛亮连年在祁山斗法,始终没有机会与我相见,我的内心也因此空虚无比。

我将我与春华的爱情结晶,取名为陆抗,只希望他能继承我的事业,对抗那该死的天命。

司马氏最终还是得到了天下,而我却并不后悔我一生所做的一切,因为我对来生充满了期待。

我本可以在阳寿尽时,选择转生进入天国大陆的,但我没有这么做。因为不会忘记春华的誓言,来生定当与她相见。

水仙,梦里我曾追随于她,几度梦醒泪沾裳,而今终得黄泉行。我的灵魂,永留人世间,而春华的灵魂也是一样。

来生,我的名字叫陆宇森,前世的记忆被封存以后,能力也发挥不了全部,但出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我的与众不同。

来生,她的名字叫泷泽水仙,她依然是她,熟悉面孔,恍若前世早已遇见。

我自灰烬中站了起来,一切梦境都来得无比真实。前世的一生,尝尽了人间百味,而今生又该如何?

水仙,来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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