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凶猛青春>第211章 小子让人惊讶

柳条连忙答应下来,居然有些贱地问:“生哥,要拆散申海兰和那什么高大暖男欧巴么嘞?我可以帮你想办法的。”

我看了他一眼,往竹林那边来路走去,说:“你去拆吧,那个暖男不搞死你才怪。听说,他杀人是直接踩爆脑袋的。”

“我日麻嘞,这么凶残?”这丫的一抱脑袋,赶紧朝我跟来。

我扭头道:“怎么?装备和包都不要了?”

他这才回去拾起工兵铲,装进包里,跟我往出走,低头哈腰的,跟个奴才一样。

到了外面,他说要去公厕洗个脸。

我说:去吧,那边可以有路线逃跑的。

这货讪讪一笑,说不敢跑了不敢跑了。

我也就姑且相信他一次,就在竹林外面等着。当然,他要跑的话,那速度比我还是差了些,我分分钟追死他!

这货这一回倒是听话,洗了洗脸乖乖地回到我身边。

那时他才想起了什么,说:“生哥,我洗脸时才捋了一下思路,好像……你至少认识卢冲他们吧?”

“你现在才想明白了,倒也不太晚。我看不得那种欺负人的人,你懂不懂?”我点点头,朝动物园大门那边走,又戴上了墨镜。当然,我依旧不想告诉他,我也认识王明雪。

“懂懂懂,生哥是大好人,青道真大神!”他跟在我身后,倒是有些关心的样子,说:“生哥,跟洪湖帮对着干,你真是胆子牛屌得很嘞。可我……明面上能跟着你么?不要还是……”

我点点头:“嗯,你暗地里跟着我就行了。明面上还混你的日子,过你的小偷生涯。不过,做人留一线,别偷得太狠了就行。”

他连忙点头,然后跟我说:“生哥,我是看人偷的呢!那个王明雪呢,昨天半下午的时候,我车坏半道上了,挡了她的宝马车,她骂了我一句贼眉鼠眼的,开个破车出来晃什么晃。我伤自尊了,于是就打算偷她一票的。还好,我还真认识那个钢管舞骚叉女。有一次跟踪一个女人,去了临风健身会所,看过她跳舞,我承认看得鸟硬,可她白了我一眼,骂了句臭流氓,我也真打算再下一次洗她一票嘞。她那么骚,我能不硬吗?”

这小子,还说得委屈八拉的。

我看了看他,说:“你小子确实贼眉鼠眼的。这是有仇必偷的节奏?好像你说你专门偷那些高傲女是不是?怎么养成这习惯的?”

一提到这个,这家伙就是一脸的苦逼,说起了他的故事。

他今年20岁,确实小时候父母双亡,跟外婆长大。外婆家在汉江郊区,势弱,就他母亲一个女儿,也挺宠他、惯他。从小他就不老实,爱混,人家也看不上他的身体,没什么人能带他混,顶多是让他去偷点东西卖钱之类的,卖了还不给他分多少,他也挺孤独。

前年外婆病逝后,他也没办法养活自己。眼看着那片要拆了呢,他能成个小百万呢,前年长江大洪水,村子都冲没了,国家也不打算开发了,于是,他梦破了。

那年17岁,他就从江城三中高二辍学了,偷摸为生。因为自小有这习惯,丫的水平越来越高。辍学半年偷了七万块,没失过一次手。

倒算有点良心的是,这货老的不偷,小的不偷,病弱不偷,专偷有钱人。有时候还挺耐心,现在人现金带得不多,全是卡,他能钓人家一个月,趁着有钱时狠下手一把。

不过,他喜欢过学校外面一个美发店的女员工,叫江萍,大他一岁,长得还挺漂亮,非常冷傲的那种。这家伙也是喜欢得发狂,居然把外婆留给他的一个古董玉镯送给了江萍。

玉镯很漂亮,据说是值五六十万。送镯子那天晚上,这家伙17岁,过了一把男人瘾。可没想到,人家江萍都不是处了。

他倒想得开,不在意,还和江萍同居了一个月。很幸福的一个月,花光了他所有偷来的钱,江萍也没有继续上班,天天就和他在一起玩儿,吃喝买首饰、名牌衣物,花钱如流水。

谁知,一个月后,江萍带着镯子,暗地里跟交往了好久的男子跑了。男子约二十五六,开着新买的宝马x6带走了她。

柳条是气疯了,光着脚丫子在长江边上追宝马,发了疯一样地追着。结果江萍在车窗里伸头骂他,长得又丑又穷,没房没车谁跟你啊,别追了傻叉蛋!

宝马呼啸而去,柳条追得两腿发软,还是追不上,人财两空。肺都气炸了,眼泪长流,最后瘫倒在长江边上,成为路人的笑柄:光脚的追宝马。

不过呢,那事发生之后,他居然发现自己突然奔跑起来相当快,游泳也是更快。这呢,倒也正常,突然的打击和变故,激发了他身体的潜能燃烧,成了他的特长。

从那后呢,有钱泡妹的公子哥、高傲的女人,都成了他下手的对象,豪华场所的停车场、高中和大学校门外,总有他的战场,开车门,撬房门,这逼自学成才,无一不精,居然从来没失过去。他的失手两次,都栽在我身上,想想也是郁闷。

因为盗也是道,这小子年纪轻轻成老油条了,各种消息灵通,记忆力过人,是个包打听。除了偷,还真帮江城不少青道帮会办过事,什么打听消息,传递消息,坑蒙拐骗打打援扎场子,到处都有他的身影,也赚了不少钱,挨了些打。总的来说,跑得快,挨打很少。很多人都知道他是个见事儿就跑、见钱眼开的墙头草,也没人真心带他混道,只是给钱让他办事,他依旧是个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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