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冰和小马哥在拍摄场地旁边,就近去了一家小饭馆。现在还没到饭点,但是他俩都没吃早饭,肚子已经在叫了。

影视城里的小饭店,不管环境多差,菜式多难吃,每天总会有源源不断前来订盒饭的剧组和群演。没有监督和竞争,就只有退步,服务员把自己看得跟上帝似的,看见乞丐一样打扮的沈冰,当场就将她拦在门口了。

“你四哪里来的哟!”

沈冰说:“我不是乞丐,我有钱!”说着就掏兜拿钱包,在身上摸了两下,顿时惊了。

她身上哪儿还有钱包啊?换衣服的时候连着手机一起落在衣服店了!她只好让小马哥先进去点菜,自己回衣服店取了东西马上回来。

小马哥说:“你那么急着取干嘛?都是认识的人,那家店店主人不错,肯定好好给你收着呢。吃完再去呗?”

“那不行,说好了我请客的。”沈冰甩下一句就跑。谁请客其实不重要,他们两人吃到撑也花不了多少钱。重要的是,她的钱包绝不能被外人翻开,晚拿回来一分钟就得多担一分钟的心。

沈冰迈开长腿在影视城的街上奔跑。她身上这身宽松衣服,静止不动的时候就像套了个麻袋,可是只要一跑起来,轻质的布料就在身后飘飞,随着她的动作,前部的布紧贴在身上,背后的布则肆意地翩跹着。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飞在空中的武林高手,而那隐约透出的身材,也能让看客在一瞬之间惊为天人。

就在她拼命奔跑的时候,街上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她。大多数人不知道她是谁,看看就过去了;有小部分人知道她是谁,吹着口哨含着“fashion冰”。在这两种人之外,刚拍完一场戏正在等灯光师调整的孙可人,也看见了她。

有很多次,作为舞担的沈冰清最先跑上舞台,她跟在后面看着那个奔跑得潇洒飞扬的背影,满心向往。她没有对任何人说过,那个身影一直是她想要追逐和超越的目标,即便在沈冰清被忽略着的时间里,她也坚定地相信着,沈冰清配得上自己的向往。

孙可人猛地胸中一疼。

下场戏马上就要开始了,孙可人急忙叫来了助理,“小刘,你随便找个人,跟着那个人。”

“谁?”助理小刘张望着。

“那个穿得很破像个乞丐,刚刚被导演轰走的那个。”

小刘噗嗤一声笑出来,“你找那神经病有事么?我去把她叫过来。”

孙可人为人一直很和气,与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朋友关系相处,这使得助理平时不那么听话。这一次,她难得地对小刘发了火。她瞪着自己的助理,一字一句地说:“给我问出她叫什么,住哪里,多大年龄。”

……

沈冰终于取回了自己的手机和钱包,以及之前穿的衣服。她身上的这套衣服是跟店主借的,原本想着回到店里就还回去,但是刚刚那么一顿猛跑,进店的时候已经满头大汗。店主人虽然好,但是总不能吃哑巴亏,看着被汗水污染了的衣服,还是坚持不能退还了。

沈冰只好心疼地交了钱买下来。为了警示自己,她决定回家以后将这身乞丐服挂在墙上日夜瞻仰。

回到饭店的时候,菜已经上了。小马哥为了帮她省钱,点了几个颇为实惠的菜,外加两罐廉价的啤酒。沈冰从来不喝酒,但小马哥喜欢。沈冰坐没坐相,坐在小马哥对面翘着二郎腿晃啊晃,桌底下的影子看得小马哥直分心。

“唉,你要是不那么fashion多好,穿现在这身,肯定能选上。”

沈冰说:“选上的就是我昨天想给你推荐的那个姑娘,你要是早听我的,这三百块钱就是你的了。”

说起那个姑娘,小马哥显得不太喜欢,“我看见了,她不就是昨天抢了你的戏的那个么?看着人品就不怎么样。”

“你怎么也说‘抢’呢?人家是过来找我求的,总比暗地里使绊子的好吧?你从哪儿看出人家人品不好了?”

小马哥一直觉得沈冰太淡定了。如果单纯是喜欢演戏,也用不着有时间就来混群演,一个大学生,有的是方法实现这种兴趣。如果她还想求点儿别的,却为什么一有露脸的机会就开始退缩呢?以她的形象条件,从平面模特做起进入演艺圈,一定比别人容易得多。她一边不求演戏出风头,另一边自己工作也不上进,不知道她到底想要什么。

第一次问起的时候,沈冰说:“我就想一辈子庸庸碌碌平平安安,比什么都好。”她说话的时候笑得没心没肺,转了脸却目光暗淡。

已经有好几年了,小马哥总觉得沈冰心里藏着事儿。一方面,她看上去愣,另一方面,有时候猴精猴精的。就比如今天这次选拔,小马哥不是看不出来她是故意选不上,但也看得出来,她确实有难处。

“沈冰啊,我知道你心肠好。”

沈冰听了这话,筷子在空中松了一松,掉了一块肉。这话听着很熟悉,曾经她也是这样评价另一个人的。

“但是你才多大啊?是,你比那些刚来当群演的小姑娘小伙子大几岁,但是你一直在学校里,人家没准在社会上混了好几年了。你从小到大经历过什么风雨?所以,别那么傻,看见一个人就觉得他不坏。”

沈冰反问:“你信不信我看人特别准?”

小马哥摇头。

“我看你就是个好人,你说准不准?”

沈冰好像是在开玩笑,小马哥却有点尴尬,说不出话了。

她提出先给他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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