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景奇号称花中qín_shòu,虽然没见过他钓到过几个女人,但他相貌堂堂,玉树临风,很容易让女人亲睐与他,南宫淳称他为“姑爷”,那便是洪门的大小姐看上他了。
我顿时心中升起一团怒火,大喝道,“给我转过来!”
我大喝的同时紧了紧手里的斩马刀,作势就要冲上去,苍鹰和刚才被我震飞的那人立刻挡住了我,我们就要战在一起的时候,他终于开口了。
“住手!”
他一出声,我的眼角便湿润了。
他,真的是他,真的是我亲生的好兄弟白景奇!
他像下定了决心般的站了起来,转了过来,先是冷冷的瞥了一眼南宫淳,向前迈了两步,推开了挡在他前面的苍鹰和另一个人,我终于看清楚了他的面容。
一个月不见,他消瘦了很多,眼睛都陷入了眼眶之中,本来英俊的脸上多了一丝沧桑的味道,可他的双眼明亮,像两只小太阳一样闪着精光,刺得我眼睛生疼,整个人显得成熟了不少,更有男人味了,浑身上下处处带着睿智的光芒。
我眯了眯眼,低沉着声音说道,“你还活着。”
“我还活着。”,白景奇的眼底闪过一丝挣扎,立刻又恢复了清明,风轻云淡的说道。
“活着为什么不回来?”,我将斩马刀插入地中,攥紧拳头,指甲都陷入了肉中,手上传来的疼痛终于让我混乱的大脑清醒了一下。
他叹了口气,仰望着天空,说,“回不来,也不想回来了。”
我不怒反笑,哽咽着声音说道,“你成了洪门的‘姑爷’了?”
他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轻笑,说,“你是不是应该恭喜我?”
我咧嘴一笑,说,“是啊,你终于遇到对的女人了,我当然是由衷的为你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