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穿越重生>萌王赖上神医妃>104 身世迷雾
吐出来,只得脸上挤出一丝笑意,生生吞了下去。

摇头叹道,好好地一只鸡就这样糟蹋了。

一旁的奚辰逸依旧执筷不停,这厮是不是尸毒还未好全,这样吃下去,等会去了死亡谷,路上得喝多少水呀!忍不住轻咳了两声,轻声说道,“爷,这鸡这么好吃?”

奚辰逸恍了过来,浅笑,“刚才想事情去了,你们说什么?”

切,这厮今日是怎么了?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狗蛋。”叶如陌不再纠结他是否有没有听,夹起碗里的一块鸡肉扔了下去。

狗蛋摇着尾巴欢快地钻到了叶如陌的脚底下,狗嘴里不断地呜咽着,快活之极。

耳边响起汐启幽幽地声音,“狗蛋那时还是条小狗,兮月粉嘟嘟地,她最喜欢闻在兮月身旁了,就像现在这样。”神情伤感,像是陷于回忆不能自拔。

叶如陌低头望去,狗蛋正在脚下悠悠地摇晃着身子,不时地冲着自己“汪汪”地叫上几声,样子呆萌极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怎会相信它就地下陵墓通道里出现的那一抹矫健凌厉的白影,速度之快,攻击力之强,不亚于一个高手。

“狗蛋。”低唤了一声。

狗蛋摇头乞尾地望着叶如陌,一只鸡块又扔了下去,不得不说,对于这条狗的好感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直到门外,太阳升起,这餐饭算是接近了尾声。

心底有太多的疑惑要解,但是还不到时候,做为梅山族人的守墓人,他已经将所知道的,都告诉了自己。

“大爷,请问您知道死亡谷离这里有多远?”

汐启微微一怔,“姑娘要去那里做什么?那处地方是沙漠里的禁忌,地处荒漠,就算是周边的牧民也没有人去。”

叶如陌浅笑,脑子真是不太好使了,记性也不好了,先前才说过,这会又忘了,当下只得耐心地再说一遍,“大爷,我们有朋友困住那里了,我们得去找他们。”

“哦。”汐启恍了过来,“此地离死亡谷相距甚远,途中得穿过较远的沙漠,周围渺无人烟,水源干涸,加上沙漠天气变化莫测,如果两位徒步而去,很有可能会迷失方向,只怕凶多吉少。”

“这…。,怎么办?”叶如陌瞪圆了眼望向奚辰逸,今日的他异常沉默,但是现在没有心思去猜测。

话音刚落,不待奚辰逸出声,汐启苍老地声音在耳边再次响起,“如姑娘不弃,可以带狗蛋一起去,它自小生活在沙漠里,对这里熟悉的紧,机灵能干,每日的生活也不用老朽操心,这些野味都是它从外面叼回来的。附近的牧民偶尔到这里来,还能拿余下的野味和他们换些其它的必须品。”

叶如陌愕然,难怪,刚才自己还在疑惑,沙漠里,远离尘世,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怎么有能力果腹?

这么说,狗蛋真是一条不错的狗。

眼眸向下望去,不知什么时候,狗蛋已经依偎在了老人的脚下,身子软软地靠在他的腿上,眼眸里似是流露着一丝不舍,望向老人呜咽着,狗嘴里不时地发出呜咽声。

场面感人之极,叶如陌心沉了下去,老人再怎么热情,狗蛋再怎么与自己投缘,自己再怎么喜欢狗蛋,一人一狗这么多年的情分,自己怎么忍心抹去。

更何况,老人已经风烛残年,与两人一起长途跋涉,身子扛不住,带走了这条狗,他也只有死路一条。自己如何忍心对待一个刚认识,便把自己身家性命托付给自己的人。

“大爷,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狗蛋不能带走。”叶如陌浅笑,阳光透过门口照在她绝世容颜上,汐启眸光闪闪,似是又回到了当初带着小姐玩的时候。

今日的他,似是精神好了许多,满是沟堑的脸上泛着一丝红光,眼眸熠熠生辉,望着叶如陌像是有说不完的话,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小姐小时候的一些趣事。

叶如陌一直耐着性子回应着,老人太可怜了,梅山族遭逢大难后,一直守在这里,忍受着这份常人不能忍受的孤单。以至于看到自己长得像他疼爱的小姐,压抑了十多年的情感,一瞬间像是找到了宣泄的途径,停不了了。

奚辰逸一直沉默着,听老人讲这些琐事,没有一丝不耐烦,相反兴致盎然。

弄得叶如陌一头雾水,不时地望向外边,今日,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么。

虽然两人急着离开,但是对于一个这样的老人,终是不忍直接告辞而去。

一直到日上三竿,老人抬眸,望了望门外炙热的日头,手扶桌板站起身来,神情晦暗莫测,手拽叶如陌的手臂,哽咽,“老朽自感与姑娘有缘,狗蛋也喜欢姑娘,如果真有一日,姑娘确实与梅山族有着不可割舍的关系,请记得,一定要给梅山族人寻一个公道,以慰梅山族人枉死之魂魄,让他们早登极乐,重新做人。”

声音暗哑低沉,透着一丝悲凉,叶如陌为之动容,却不知从何劝慰。

这个朝代人们笃信枉死之人,怨气太大执念太深,魂魄一直流连于人间,不愿投胎做人,只有大仇得报,才会安心转世为人。

半晌,迎向汐启饱含期盼的眸子,轻声回道,“大爷,您放心,如果有那么一日,在下一定拼尽全力,也会给梅山族人讨回一个公道。”

吃了一只鸡,便接了一个这么大的cise,是叶如陌始料未及的。但是老人话说的很活泛,确实与梅山族有着不可割舍的关系,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除非是自己族长的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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