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网络游戏>网游之霸刺>第六百四十五话 终极裁决之环技能系!

♂!

到了如今,聂纵的裁决之环技能系,那个聂纵最初的追求,前世的执念,终于被其练到了最顶级!

裁决之环技能系(终阶):

——窒息之刃:

介绍:霸刺发出投向远方的致命匕首,命中目标后可使其减速。极限释放距离100米。

属性:附加外功攻击1000点,命中后降低敌人速度100,持续时间5秒,可享受恩赐解脱的暴击几率倍数。

信仰点消耗:50

冷却时间:0秒

——闪烁突袭:

介绍:霸刺闪烁到一个单位的身边,如果是敌方单位,则会在攻击该单位时得到攻击速度的加成,极限释放距离100米。

属性:发动后,被动提升1000的攻击速度,持续6秒。

信仰点消耗:200

冷却时间:0秒。

——模糊

被动技能

介绍:当接近敌方英雄时,霸刺的身形变得模糊从而难以看清,并从敌方小地图上消失,敌人的部分攻击不能命中,特效触发距离为200米。

属性:99几率闪避一切攻击。

——恩赐解脱

被动技能

介绍:霸刺的刺杀技巧臻至化境,攻击时有一定概率对敌方单位造成毁灭性的致命一击。

属性:

90几率造成2倍伤害的致命一击。

80几率造成4倍伤害的致命一击。

70几率造成8倍伤害的致命一击。

60几率造成16倍伤害的致命一击。

50几率造成32倍伤害的致命一击。

40几率造成64倍伤害的致命一击。

30几率造成128倍伤害的致命一击。

20几率造成256倍伤害的致命一击。

10几率造成512倍伤害的致命一击。

1几率造成1024倍伤害的致命一击。

0.1几率实现绝对一击必杀!

(注:此为最终阶裁决之环唯一能力,也只能在一个人身上出现,因为整个混乱之战的终极裁决之环只能有一把。)

很显然,聂纵做到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情,因为就连这一世的裁决之环任务的发起n霸道大宗师韩非,他们手中所掌握的裁决之环,不,准确来说是已经融入灵魂当中的裁决之环技能系,是三阶!

这个事情韩非跟他说过,管仲也跟他提到过,他们对裁决之环技能系修炼和领悟了这么多年,也完全无法达到裁决之环终极的唯一境界,并且他们都有了非常相似的感悟,那就是,只有从冒险者的徒弟身上,才有可能实现这个从未有人达到过的成就。

聂纵很理解,这显然就是系统的设定,如果裁决之环的最终极只能有一把的话,那当然不能是n获得这个成就了,否则的话玩家还有什么奔头。

之所以聂纵在最近才悟透了其中诀窍,获得了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异感应,从而让裁决之环技能系一举质变到了终极的原因,还是他在研究空间法则和斥力震解技巧的时候,出现了那种难得的举一反三的灵光,让其实现了触类旁通,高超的境界之间,往往是互相关联的,聂纵就被这种关联性的领悟,给推到了裁决之环技能系最终极的成就上。

所以说在混乱之战里经常流传着一种说法是,高手往往越来越强,而弱者很容易被越甩越远,就有这方面的道理在里面。

而在聂纵看来,他既然是做到了这种前无古人的成就,根据霸道专属传承武器的特性,那也必然是后无来者了,因为霸道看重秩序,世界只能有一个最强,也只有霸道刺客的最强者才配拥有最终极的裁决之环,因此聂纵起码可以骄傲一件事情了,那就是,日后不可能出现另外一个人在裁决之环技能系这方面的成就超过自己了,这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游戏世界还在蓬勃发展,却有人达到了某一项的极致了。

如今的最终形态,在聂纵看来,完全可以打造成一个神级高手了。

也就是说一个人什么技能也不会,单纯掌握了这四招裁决之环技能系的附属技能,他就能够傲视群雄了。

窒息之刃让其具备了强大的远程火力,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让一名霸刺具备无冷却时间的远程狂攻能力,这是很多玩家的噩梦。

闪烁突袭的释放距离和窒息之刃一样,同为100米,这个数值已经超过了现阶段大部分法师和射手的极限攻击距离了,想象一下,在百米距离上,法师和射手还在小心翼翼地靠近,准备在自己最舒服最引以为傲的远距离上风筝死刺客,结果刺客瞬息闪烁到了他的背后,以十倍的攻速一顿狂切,血少防低的脆皮们只能饮恨而终。

(ps:提到射手这俩字了,作者君就说件事情,话说有读者跟作者君提问,说是,光明游侠那样的王道的射手,你叫王弓,不太对吧!不是应该叫王射么?作者君只能这样说,那啥,天射、帝射、王射、霸射……是不是,有点那啥了……)

模糊这个技能,可以说是给了霸刺一个乱军群中斩上将首级的机会,百分之九十九的闪避几率,几乎就意味着其除了绝对命中技能之外,普通人已经再也碰不到这个霸刺一根毫毛了,他就是闪避之神!

恩赐解脱,这个裁决之环技能系最核心最终极的大招,在达到最终形态之后,果然没有让聂纵失望,成功让自己成就了神级大招的资本,满满当当的十一项属性,从百分之九十概率的双倍攻击,一直到百分之一概率的1024倍爆击!

最后还来了一个0.1概率的绝


状态提示:第六百四十五话 终极裁决之环技能系!--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