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祖的话,又尖酸,又刻薄的,被他气得乐了,封礼又把脸一板:“作兄弟的,只能把丑话说在前头,若是你娶我了妹妹,却不珍惜她,让她受了曲,受了气,特别是你那一院子的女人,关系也太乱了,到时候,难免你一个不查,听信了他人的话,再加上色上心头,便对我妹妹心里有了什么看法。嘿嘿,哥哥我别的本事没有,拳头却是硬。话我先摞在这里,日后走着瞧。还有,我那两个兄弟,别看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嘿嘿,打小,就不是省事的主。你若是干了什么宠妾灭妻的事出来,兄弟我劝你,多掂量掂量。”
孙绍祖心头一抖,嘴里干笑着:“不敢,不敢,绝对不敢。你就放心吧,别说有你们在一边帮她看着,就是没有,咱也不是那糊涂人。”腆着脸凑过去,嘿嘿一笑:“就冲我看上她这眼光,也绝对不会让院子里的哪个不长眼的女人骑到她的头上去。今天,想吃什么喝什么,尽管点,兄弟保你尽兴。只求来日能在伯母面前,稍稍的替兄弟好话一句,如何?”还有,你妹妹自己就能打倒一院女人了,哪里还用你们来保护啊。要是不信,你大可以问一问卫少兰啊。
“别以就这吃你一回就能轻易的让我松口。”纯粹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那类。孙绍祖只得赔着笑脸,心里暗骂一句,真是可恶,眼前这个笑得又得意又风骚的男子,居然成了自己的二舅子!那以后,还有自己在他面前,还有抬头作人的机会么!唉,为了自己的老婆顺利到手,忍。
封太太把封礼打听来的事情,缓缓地对黛玉说了一回,看着她担忧的关心真诚的目光,林黛玉有些话便悄悄地埋进了心中,算了,这事,怕是改变不了,既然无法改变,就顺着吧,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老天送我来此,肯定不会这么便宜,就让我死个痛快的,那我就要奋斗一番。
在这个时代,女子退婚或是被退婚都是令人不齿的事情,会被世人所唾弃,唉,看贾府的那帮人,那绝对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眼前是这个孙绍祖,若是不同意,怕是,以后会还有更惨的人在等着自己,或是给人作妾。
王夫人的心思,自己是知道的。更让人气愤的是,自己居然真的是被贾赦一万两白银卖给孙绍祖的。唉,原著啊原著,本以为会被自己这只蝴蝶给扇歪了,没想到,歪是歪了,却倒在自己身上了。虽然自己绝对不是圣母类型,对迎春免了这一遭,还是多多少少有些庆幸,那样柔弱的一朵小花,放进孙绍祖的手中,稍一用力,便会是一团渣。
再说,听二哥哥说,好像这姓孙的,除了好色,也没有别的不良嗜好了,再说是他的朋友,应该也渣不到哪里去吧。到时候,大不了,自己睁只眼闭只眼,随便他去找女人,反正,自己又不喜欢他。(. )另外,能找一个有权势有能力的人家,总比在贾府任人摆布的好。
算了,算了,既然没有退路,那就抬头挺胸,向前进!
自己也该谋算一番了,首先是,林府的银子,当初是打着自己嫁妆的名义进去的,那么,现在,也应该打着嫁妆的名义让她们吐出来。不,这样就太便宜她们了,还要算上利息。
不过,这事情,要不要对干娘干爹说呢?会不会让人觉得自己并不是那么可爱呢?
还有薛家,那边,应该让那个傻子掏家里的腰包的时候了。只是,这件事,要暗暗地进行,不能叫人知道了,这事,嗯,有点缺德。
封老爷微笑着看着林黛玉:“孩子,不用担心,这些银子,贾府里,一定会如数给你的。你只管和你干娘好好的吃喝玩乐,别的都不要管。”
林黛玉红着脸,作害羞状,低下头,微不可闻地嗯了一声,心里想着,果然还是小白兔比母夜叉可爱,装柔弱,装无知,什么时候都比较让人容易接受。既然有人为自己出头,那么,自己就,吃喝玩乐好了,反正,这种美妙的日子也不多了,马上就要嫁作他人妇,唉,姐才十四,明年才刚刚十五,就要结婚!好恐怖啊。
花园中,虽然已经是百花凋落,百草枯黄的时候,大雪已经把天地弄得一色白,但是,林黛玉还是打算去一趟,因为,听说,那里的红梅开了,她一大早起来,就有一种冲动,想去踏雪赏梅!
雪雁帮她系好大红羽毛披风,戴好昭君帽,手里抱着个小手炉,这才扶着她小心地出了门。一边嘴里还嘟哝着:“这么冷的天,太太刚还打发人来问屋子里头暖不暖和,说是外头雪大,吃了早饭不要出门,中饭的时候再来叫姑娘过去一起用。偏生姑娘就是不听,这会非要去看那梅花,都怪奴婢嘴巴快,说什么后院里梅花开了。要是刚才奴婢自己摘了回来就好了。”
“就是你不说,我也知道是时候了,只是想顺道摘下今冬里第一枝红梅送给干娘装点屋子,惹得你一箩筐的话出来。这才下第一场雪,哪里就出不了门了?”林黛玉无奈地说,这古代的人真是的,成天不出门,闷也闷出病来了。还好自己每天夜晚坚持做些瑜伽运动,否则,照这种光吃不动下去,非得胖死在这里不可,如果叫后代之人,知道自己心中的林妹妹是这么个死法,不知道多少人要绝食呢。
京城某宅院内,薛蟠懒洋洋地躺在长椅上,衣衫半解,看着不远处,坐在梳妆镜前的美人儿,脸上笑得一朵大喇叭花一样,两只桃花大眼,光闪闪的亮人眼:“水莲儿,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