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仙侠修真>破戒>第146章 四宿往事(四十三)

“一定要这么做?”

素和心里知道问也是白问,已经无路可走了,掌心一吸将火焰弯刀重新握在手里。简小楼是蜷缩着的,他半跪在她背后,一手穿过她的腋下,将她捞了起来靠在自己怀里。

另一手攥着刀柄,火红的刀尖滴着灵火,因为海心禁地水雾极重,灵火与水汽相撞,一直不断发出“嘶嘶”声响。

刀尖对准她的肚子,他的手在颤抖,灵火被拉扯成怪异的弧线形状。

他抬头看着朝歌又问了一遍,原本清悦的嗓音带着一丝哽咽:“一定要这么做?”

朝歌凝视他一对儿红眸:“素和,你瞧着是个极有魄力的性子,实则内心过于脆弱,人可有感情,但不可太重感情,太重感情之人,往往都没有好下场。”

什么节骨眼上了,还来教训他?

素和脱口怒道:“我脆弱?我重感情?你怎么不看看你自己啊?你连儿子都是被逼着生的,却不着边际的疼起孙女来了,还打算消耗三成修为,三成那是多少,三千多年啊!你说你是不是傻?是不是傻!”

朝歌微微绽了个笑容:“没错,我们小夜潭的龙族,从来都很重感情,所以我们阖族都死了,你不是已经知道结果了么?”

素和怔住,还真是被驳的哑口无言。

朝歌向他走了过去,掌心开始凝结灵气:“与其与我废话,不如早些动手,她恢复的也更快一些。”

“行!动手!我动手!”

素和闭紧了下双目,再睁开时凛着一股决绝,刀锋落了下去。

他在心里默默承诺:乖女儿,对不住了!没想到第一个伤害你的人竟会是我,你一定得活下去,干爹欠你的,往后愿意拿命来还!

再也无路可走,最终还是动手了。

面无表情,素和将血淋淋一团软肉从简小楼肚子里取出来后,交给朝歌。

海心触手果然收了回去,他拔出简小楼灵台上的“针”,然后修补她腹部的伤口。

朝歌则以自己三成法力凝结出一个气泡状的灵力薄膜,将弯弯包裹住,妥帖放入棺材里。

看着脐带另一端如野草般挣扎摇曳,最终依附在气泡膜壁上,开始吸取里面的灵气以保持生命力,朝歌松了口气。

果然是可行的,一开始还怕弯弯会排斥他的灵气。

****

通过阴阳挪移镜回到域外飞舟上,朝歌顺手将这一面挪移镜扔入星空,继续操控飞舟返回小夜潭。

素和抱着简小楼进入舱室。

朝歌则将蛋壳棺材放置在自己屋内的圆桌上。

“你耗损了三成法力,不需要休息么?”时光在圆桌对面坐下,托着腮仰头看他。

“我修为涨的慢,胜在根基深厚,不需要。”朝歌双手撑在棺材两边,淡淡道。

时光一直盯着他看:“其实我也有点不能理解。”

朝歌回看她一眼:“不能理解什么?”

时光探手摸了摸面前蛋壳棺材上的纹路,她先前还奇怪为何朝歌对简小楼这么好,原来小楼肚子里的,是他孙女,那么之前手持七日时光签的十八阶神秘人,岂不是他儿子?

她歪着头道:“像素和说的那样,你若坚持不肯生孩子,就不会有孙女,如今为了孙女逼不得已去生孩子,确实很不着边际啊。”

“我何时坚持不肯生孩子了?”

朝歌苦涩着笑了笑,摇头,“我最喜欢小孩子,尚未成年时就将儿女的名字给取好了,只是一直也遇不到我的姻缘罢了。我早有打算,若等到十六阶还遇不到,就在我们族中娶一个,身为族长,我肯定是得有个子嗣的。”

“你也活了上万岁了,就没遇到过喜欢的人?”

“自然遇到过。”

陈年往事,朝歌没有多说的意思。

一千来岁时,他喜欢上一位棕色龙女,央着父亲去人家族中求了许久,那龙女终于成了他未婚妻,却宁愿给夏江江主做妾,都不想嫁给他。

既伤心又气恼,认为自己遭到了背叛,使用卑劣手段将夏江江主给杀了。

剜眼拔鳞,残忍至极。

随着他渐渐成长起来,对此事十分后悔。

由始至终只是他一厢情愿,人家龙女并不喜欢他。而他也未必懂得什么是喜欢,得不到就想看着她毁灭,心里才痛快。

他开始认识到,这是他身为妖的低劣本性。

是以剃了头发跑去迷途寺拜师,潜心苦修了几百年禅。

了愿禅师直言他有佛性,可他对自己、对大千世界充满了太多好奇,注定是个红尘中人。

还俗以后,他又遇到几个喜欢的龙女,最终皆因各式各样的问题没能有个结局。

说到底,只是彼此都没有那么喜欢罢了。

一万多岁,按照正常龙的年纪,已经称得上老年,朝歌更没了什么风花雪月的心思。

直到先前遇到简小楼几人,感受到小孙女带来的血脉相连,得知自己就快有个儿子,他心中的小火苗又烧了起来,想着自己期盼已久的姻缘终于是要来了。

没有谁愿意孤独,谁爱孤独谁孤独,他反正不喜欢孤独。

所以他从来不会静下来清修,终日里四处奔波拜师学艺,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钻,从落拓和尚到医仙西河柳,身边数不尽的至交好友。

却怎么都想不到,他等来的并非姻缘,而是一场因果。

是因果又如何,谁又能说这其中没有缘分呢。

人无论年纪有多大,有多沉稳睿智,此一时做过的事情,总要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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