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宽也可以算是一位日行者,对于睡眠可以控制得挺好,比宁小梦更强,估计也比崔秀成更出色,他能够在夜里休眠,可以在白天只需要午休两到三小时然后一直保持清醒,这个本领让他能够混在人群当中不容易被察觉。
就这样,吸血鬼们开始了在这里的所谓奢侈生活。
血液供应真的很充足,早晨天还没亮,信徒们已经涌来,至少几十个。
武胜宽穿着宽松的大衣服走出来,看着那些对他磕头的人。
他很轻松地把一些画面输送到信徒的思维中,让他们感觉到亢奋和强烈的幸福,让他们发觉周围的一切都是天堂,到处金光闪闪,牛羊成群,许多不穿衣服的俊男美女跑来跑果,大声唱歌。
这个幻景虽然很老套,却非常有用,让信徒非常开心,陶醉在其中。
以往没有同伴在此居住的时候,武胜宽会选择三名信徒进入幕后饮血,从每一个身上吸取大约两百五十毫升血液,这样的话,献血者事后就不会感觉到很难受,至多有一点眩晕或者疲乏感。
但是现在,情况稍微变得复杂了一点。
武胜宽在施展本领,让信众看到并不存在的幻境,与此同时,别的吸血鬼在相邻的房间内,对选中的供血者实施精神控制,让其走进旁边的小屋子里,然后献血三百毫升左右。
由于潘无道和燕妮还有学生会头目太阳一出来就会陷入难以抵御的睡意中,所以这三位先用膳,宁小梦和武胜宽则后面喝血。
信众们不但在非自觉状态中献血,有的人还会捐赠一些钱币,奇妙的是他们扔进箱子里的有当地货币,也有人民币。
还有实物捐赠,有的人会抱来一只活鸭子,有人抱来一只活鸡,这情况让大狗非常的开心,接下来他还会更开心,因为有拎着活兔子来了,灰色的毛,黑黑的眼睛,长得很圆润,体重估计不少于三公斤,是一只很漂亮的大兔子。
仅就食物供应而言,这里真的很像天堂,不仅仅大狗这样认为,吸血鬼们也有同样的感觉。
这里的人身上的血液质量真是很好,非常的好,这是由于当地人的食物比较接近于天然,少食品添加剂的缘故。
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原因,长时间待在山京,如今喝到口味不一样的血液,难免感觉格外的好,但是在这里待久了,等以后回到那边,也会觉得故乡的人的血液特别的香甜。
到达这里的第一个二十四小时,大家的感觉都美妙极了,恨不得在这里住上一万年。
这里的早晨雾气比较浓郁,常常伴随着小雨,一般要到十点钟左右才消散,接下来会有一段时间的晴朗天气,可以看到太阳,这时气温会非常快地升高,迅速超过摄氏三十度,一般不会超过三十五度,下午一般会下雨,夜间往往也会下雨,每天都有雨,但是大雨不常见,因为现在是雨季。
在旱季的时候,往往会连续一个月甚至更久不下雨,而在雨季,降水多到不像话,据说有时候可以持续一个星期甚至更久不停下雨,没完没了。
这里的山林非常绿,农田和果园紧挨着原始森林,气候非常适宜农业种植,当然也很适宜放牧牛羊,这里的小河和水塘里天然就有比较多的鱼虾,还有从北边来的国人在这里养殖淡水螃蟹,承包大片的地种植西瓜和火龙果还有莲雾之类水果。
据武胜宽所言,当地人不像国人那么勤奋,田里往往杂草丛生,也不怎么打理,收成差一些也不太在意,反正在这里生活挺简单,因为物产极为丰富,几乎不需要为食物担忧,而本地男人一般不干农活,而是钓鱼打猎喝茶抽烟饮酒打牌享受生活,绝大部分事都由女人承担。
大狗严肃地:“我想在这里娶个老婆定居。”
宁小梦:“真没出息,就想当一只寄生虫也似的懒鬼。”
大狗:“我从来没有体验过被女人照顾的生活,想试一试。”
武胜宽:“这个容易,我叫小花和小草给你介绍个女人。”
大狗:“一个怎么够,我要两个。”
武胜宽:“行,就弄两个来。”
大狗:“要漂亮些的,比你那两个好看点才行。”
武胜宽:“要求过高了。”
大狗:“我可以出钱,买两个年青漂亮的幼齿行不?”
武胜宽:“这个有点不像样哦。”
宁小梦干脆地说:“变态。”
大狗:“我看这儿的女子十四五岁就当妈了,我找两个十四五岁的有什么问题吗?我也没要求一定要处,当然,是处更好。”
宁小梦:“大变态,死变态。”
大狗:“刚才你喝了十五六岁的少年的血,这个又怎么说?”
宁小梦理直气壮地:“我是吸血鬼,不喝血难道吃肉啊?血是可再生的,你知道不,少了几百毫升血对他没啥影响,几天之后他的红血球就能恢复到从前的水准。”
武胜宽:“大狗贤弟,和女人打交道还是挺烦人的,你确定自己真的想娶两位老婆吗?”
大狗:“如果在一起生活不如意,那就离婚呗,我有啥好担忧的。”
武胜宽:“我也想和更年青更漂亮的小女子在一起厮混,可是我讨厌把自己原本简单的生活复杂化,所以我选择了温柔贤淑不会争风吃醋的小花和小草来陪伴以及侍候我。”
大狗:“我车里的钞票还有大概六百多万元,在这里买两年青漂亮但是各方面已经发育成熟的小妞需要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