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情奔>第一百七十章 思念成了一种习惯

题记:思念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是一枚枚凝聚着深情的邮票,是一封封散发着温馨的信笺,是一张张表达真挚问候的贺卡。思念能让哭变成笑,这笑是有痛楚。

王志豪出国带着潘炜炜出国,王丽苹心情很是复杂,从个人情感上说,她是不愿儿子娶潘启海的女儿。

目前潘启海与胖小姨子还不知道,女儿与王志豪领证的事,以为领证是为了出国。否则就落别人手中,也就是演一出假戏而已。

只有王丽苹清楚,她们是以出国为名,领证是真。

原本王丽苹是要阻止儿子的这桩婚事,想想潘启海当年在她身做的缺德事,心里就有一股气,气上升到恨,甚至是仇恨,现潘启海在她面前做得如何的好,她见到他就恶心。

想到自己当年,就没有这个福份,她不能做棒打鸳鸯之事,这是儿子的一生幸福。

儿子王志豪出国临走的一天,王丽苹交给儿子一封信,并且说:“这封信很重要,你要将待同与生命,到了美国才能打开,务必要按信上所说去做。”

这回王志豪蒙了,无法想像信的内容,“待与生命”这四个字让一个高智商的儿子,也无法理解,只知道这封的重量有多重,重到与儿子的生命相比肩。

正因为如此,王丽苹才没有阻止儿子与潘炜炜的结合,找一个不早一步,不迟一步,心心相通,互恋互爱,由其在这样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是多么的难得。

王丽苹一生中,有过高层次的恋爱,那是一种精神恋人,这个恋人给足了她的一生财富,也只有这个精神恋人,才是她心目中最值的回想的恋人。

她能坚持到今天,并是潘启贵在她心里起到最大的作用。

她能坚持靠的是个人的一种精神,这个精神一直影响着,时时得到鼓励和鞭策着她。

从中国字的点横竖撇捺田字格开始,到字词句。

从句到小短文,又从小短文到长篇小说。

她懂得了做人做事的道理,从而她也了解了社会及人性等方向的事情。

在这个过程中,她得到了升华,她得到了极大的精神上的满足,这一切都是她从精神恋爱开始。

她追逐着,向往着,她的理想王国。

最后想就成了一种习惯。

当想成她一种习惯时,在夏天的夜里,虫叮文咬,她没有放弃过学习。

当夏天太闷热的时候,就连风都吝啬的找不到影子了,偶尔听到几声虫的嘶鸣,蛙声四起,让人觉得是如此的烦燥不安。

在这个时候王丽苹就会仰望天空,看着繁星点点,忽明忽暗,不知道那一颗是他,那一颗是自己。

在这寂寞的银河像一条白练,横贯天际,一如既往的依偎着天空,中间偶有流星跳出,划过天际,也许是她们想要跳出这银河系的束缚,来成就这短暂耀眼美丽的瞬间,绚丽纷呈。

她这时多想让油丝般的晶莹剔透的思念,穿过高山,越过海洋,轻轻地,爬上他的窗台,看他做学问的蓬勃的身影,细语轻言的对他说:“你还好吗?”

王丽苹在书上读到过美丽的东西最容易消失,要算容颜易老、流星易落、昙花易凋“……”为什么如此美丽的景色,总是给人伤感?不能久存呢?也许有一天,容颜会不再变老,流星会不再陨落,昙花会不再凋零。可是这一天,到底有没有,谁能告诉我呢?

王丽苹童年时代生活很坚苦,可精神是快乐的,愉悦的。每天都有希望,期盼着小阿哥早点放学,她又学会了几个字,她要将这一天所学的字读给他听,写给他看,在这一刻,她一个多么幸福的人哟。

他教她读字写字字都是一种快乐,等到他的夸奖,更是种满足,让她今天比明天做得更好。

后来他上初中了,每周才回来一次,这种怀想,这种思念悄无声息的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奢侈品。

王丽苹小时候的玩伴,小哥哥,小老师,她们之间算不算青梅竹马的爱情,是也好,不是也好,反正很美,想想都很浪漫。

想着想着你牵着我的玉手,走过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让我们的脚印,撒满全城。

想着想着你用那有力的手抚摸着我的脸颊,指尖划过城市的天空,让你的容颜永远定格在城市上空;吻着我的唇,任凭情感的洪流肆虐全城,让爱的味道弥漫全城“……”

从此,你的城市将我吞噬,我的世界被你湮灭,由两个人的世界变成一个人的世界。

我喜欢你这样的爱着我,你喜欢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我,喜欢你的世界里有我在那里自由自在的玩耍。但你还是我,不小心把我弄丢,还是我自己将自己掉了?

在我的世界里再也找不到你了。我不愿意看到那一天的到来,只想紧紧抓住你的手,永不放开,就连做梦都这样。

秋天的美,既继承了夏天的热,又延续了冬天的冷,像一位少女温柔娇羞中又略带一丝调皮。

如果一定要把夏天的热和冬天的冷混到一块,我想那便是秋水怡人了,而且中间也透出成熟饱满,硕果累累的韵味。

一切的一切都不是这个样的,书上也是骗人的。只有我思念,仍然还是那样晶莹剔透,从未改过初衷。

正如你的文雅端装,犹如一缕秋天的风,轻轻划过肌肤,很冷、很热、很美、很柔,让人恋恋不舍,回味无穷。

王丽苹想把这缕秋天的风永远存在我的天空,不让冬天把你带走。

<

状态提示:第一百七十章 思念成了一种习惯--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